2019-2021年度部分设备维修、科研器材招标公告
2019-2021年度部分设备维修、科研器材招标公告
2019-2021年度部分设备维修、科研器材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016
专业领域:计算机与软件,网络通信,其他
2019-2021年度部分设备维修、科研器材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一、 项目名称:2019-2021年度部分设备维修、科研器材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NB1C-ZBCG-2021-05-(1)-(9)
三、 项目概况: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万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万元) | 完成期 | |||
包组一 | 信号接收及放大器设备 | 对数周期天线 | 2副 | 5.00 | 10.00 | 78.15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200MHz~400MHz同相水平天线阵 | 4部 | 5.85 | 23.40 | |||||
同相阵列天线 | 200MHz-400MHz | 3副 | 3.80 | 15.40 | ||||
100MHz-150MHz | 1副 | 4.00 | ||||||
对数周期天线 | 1套 | 5.00 | 5.00 | |||||
低噪声放大器(30-88MHz) | 15部 | 0.39 | 5.85 | |||||
低噪声放大器(100-200MHz) | 15部 | 0.40 | 6.00 | |||||
低噪声放大器(200-600MHz) | 20部 | 0.40 | 8.00 | |||||
低噪声放大器(960-1350MHz) | 10部 | 0.40 | 4.00 | |||||
信号放大器 | 1部 | 0.50 | 0.50 | |||||
包组二 | 对数周期天线设备 | 对数周期天线 | 2部 | 26.00 | 52.00 | 52.0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包组三 | 集群信号接收处理设备 | 集群信号接收处理设备 | 1部 | 48.90 | 48.90 | 48.9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包组四 | 天线信号接入检测设备 | 天线信号接入检测设备 | 1部 | 27.50 | 27.50 | 27.5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包组五 | 可见光单向传输设备 | 可见光单向传输设备 | 10部 | 15.80 | 158.00 | 158.0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包组六 | 32通道语音处理设备 | 32通道语音处理设备 | 4部 | 24.50 | 98.00 | 98.0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包组七 | 特定信号个体识别软件 | 特定信号个体识别软件 | 1套 | 31.9267 | 31.9267 | 31.9267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包组八 | 台式计算机和配件 | 台式计算机 | 25台 | 0.88 | 22.00 | 38.66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
NL SAS硬盘(4T) | 20套 | 0.46 | 9.20 | |||||
HBA卡 | 10套 | 0.368 | 3.68 | |||||
SAS服务器硬盘(6T) | 20套 | 0.189 | 3.78 | |||||
包组九 | 服务器硬件设备 | 机架式II型服务器 | 5台 | 4.805 | 24.025 | 109.1266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
机架式III型服务器 | 3台 | 14.626 | 43.878 | |||||
机架式服务器 | 2台 | 18.9748 | 37.9496 | |||||
GPU计算卡 | 2套 | 1.637 | 3.274 |
四、 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申请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资格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资格审查委员会于审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common/list.html?s=index)、供应商暂停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Suspend/list.html?idx=index)、在处罚期限内(https://www.plap.cn/index/selectIndexChuFaNewsByTypeId.html?id=113)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资格审查委员会于审查当天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九)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的要求(以报价方提供证书副本为准,报价时提供正本,副本成交后提供给采购人),如非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两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有效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十)具有有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三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十一)入选2019年《全军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集中采购目录》对应产品的生产厂家参加报价,如果报价方不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取得厂家在库注册代理商资格、原生产厂家针对此次项目的厂家唯一授权函以及售后服务授权函。(仅适用于包组八及包组九)
五、 确定合格报价方的方式
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的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凡通过审查的响应供应商均可以参加报价。
若响应供应商或资格评审合格的响应供应商不足2名时,则依法重新采购。
六、 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登录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
2.提供《申请人资格声明函》。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报价: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③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不显示成立时间,则须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或签章)或发证机构出具的含成立时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4.提供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书面声明》。
9.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10.提供《保密承诺书》。
11. 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的要求(以报价方提供证书副本为准,报价时提供正本,副本成交后提供给采购人),如非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两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有效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有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三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13.入选2019年《全军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集中采购目录》对应产品的生产厂家参加报价,如果报价方不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取得厂家在库注册代理商资格、原生产厂家针对此次项目的厂家唯一授权函以及售后服务授权函。(仅适用于包组八及包组九)
(二)递交要求
1.格式规定和签署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申请材料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申请材料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密封和标记
(1)申请人可选择任意包组或所有包组进行投标,但资格证明文件上必须注明所投包组。如同时参投多个包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需分开编制。
(2)申请材料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3)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或通过邮寄方式寄出。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逾期邮寄寄出的资料将被拒收。
(4)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5)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三)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代理机构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合格制:按照“四、资格条件”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报价。
(四)结果告知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发售采购文件。
七、 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供应商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任意一种方式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收件人:廖先生,联系电话:***-********-***(现场提交或邮寄包装外封面必须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误启封概不负责)。
(四)供应商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为以供应商寄出的时间为准。
(五)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寄出后请将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参投包组号、快递单号发至cailianjungong@chinapsp.cn。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八、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采购人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黄小姐
电话:***-********-***/103
邮箱:cailianjungong@chinapsp.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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