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市级统筹服务及附属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市级统筹服务及附属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二、项目概况

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市级统筹服务是负责提供全市的电话、网络、留言法律咨询和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协调调度,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包括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推文运营和省市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依托湖南省司法厅建设的12348热线平台,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市级统筹服务项目,拟采购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法律服务单位)提供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市级统筹服务及附属服务项目。


二、相关标准

五、具体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日,从周一到周五,每天八个小时,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考核指标

2.1长沙市司法局12348热线考核指标表

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标准

月度常规考核指标

1

坐席接通率

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月坐席接通率不得低于98%,低于98%的,当月考核视为不达标。

2

工单填写率

热线工单填写需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工单填写率不得低于98%,低于98%的,当月考核视为不达标。

3

值班律师资格

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非执业三年以上的专职律师,发现一次当月考核视为不达标。

4

群众满意率

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群众满意率不得低于97%,低于97%的,当月考核视为不达标。

5

有责投诉

每坐席每年有责投诉电话个数不超过3个,每坐席超过3个的当月视为不达标,有责投诉由采购人认定。

6

法律问题解答量

20

法律服务单位日均法律解答量不得少于180个,解答量包括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律师在线咨询、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在内的总和,日均法律解答量每少一个扣0.1分,扣完为止,日均法律解答量超过200个的,每增加一个加0.1分。

7

法律知识库建设

10

每个工作日不少于1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解答,每少一篇,扣0.5分,扣完为止,被省司法厅采纳为12348系统法律知识库的,每篇加0.5分。

8

舆情分析

5

每月不少于1篇2000字的书面舆情分析报告,舆情分析未完成的扣5分,如舆情分析报告被市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采纳,每篇加5分。

9

业务培训

5

每月组织值班律师不少于1次业务学习培训,未完成的扣5分。

10

微信公众号文章

20

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每月不少于4次推文,每次推文不少于4篇,微信推文内容以上个月热线集中咨询的法律问题为主题;每少一篇推文扣1分,微信推文阅读量超过1000人次的,每篇加1分。

年度考核指标

11

宣传活动

开展对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知晓率的大型宣传活动,每年不得少于5次,少于5次视为不达标,宣传活动得到市级以上媒体平台进行报道的,当月考核加5分。

注:因12348热线系统故障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核不达标的,法律服务单位应当及时报备采购人,该项指标可视为达标。

2.2如省、市相关职能部门对12348热线考核指标高于长沙市司法局12348热线考核指标表规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依据省、市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要求对法律服务单位考核。

2.3法律服务单位应当在每月15日前将上个月工作相关材料纸质档交采购人进行考核,采购人以月为单位考核的项目,如果法律服务单位月度常规考核指标分数低于60分,将视为不达标,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当月,每不达标一次,采购人有权扣减法律服务单位服务费用5000元。

2.4若法律服务单位考核不达标超过五次,采购人有权解除本次采购项目达成的协议,对剩余期间的服务费用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并且法律服务单位仍需赔偿采购人再次招投标或寻找新的法律服务单位产生的费用和时间损失,采购人有权不与法律服务单位续签下一年度法律服务外包合同。

三、技术规格

四、服务团队需求

1、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人员分为值班律师、微信公众号推文运营团队和行政人员,值班律师人数不得低于7人,微信公众号推文运营团队为3名以上工作人员,行政人员1名。

2、对值班律师的要求

2.1值班律师均为专职律师,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行业协会纪律处分,律师年度考核称职,执业年限均在3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非经采购人书面认可,不得变更值班律师名单;

2.2值班律师应熟练掌握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工作流程,熟悉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职能;

2.3值班律师应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2.4值班律师应具备较强的理解、分析判断和语言沟通能力,熟练使用服务用语;

2.5值班律师应使用普通话,能基本识别市州方言;

2.6值班律师应具备与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相匹配的其他素质水平。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成交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达不到本项目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服务地点:法律服务单位提供相对独立的服务场地。

服务方式:安排法律服务团队人员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

五、服务标准

三、服务内容

1、法律服务单位向社会公众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其中包括: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4个坐席接听解答服务、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2个律师账号在线咨询解答服务、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解答(以下简称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解答)服务,并负责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推文运营,明确专人负责与采购人对接承揽项目衔接服务工作。

2、法律服务单位需制定完善与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相关的接听服务规范、日常考核和回访制度、值班律师业务学习培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热线法律解答知识库建设制度、投诉受理及处理制度、舆情分析报告等制度,并完成对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日常考核和回访、值班律师业务培训学习、重大事项报告、热线法律解答知识库建设、投诉受理及处理、舆情分析报告等相关工作。

3、法律服务单位按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的属性提供微信推文运营服务。

4、法律服务单位服务期内每年组织5次对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知晓率的宣传活动。

六、验收标准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司法局(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按年支付。

法律服务单位应提供办公场所、完善基础建设、安排好服务人员,第一年度经采购人对办公场所及基础设施的完善度、法律服务团队人员的前期培训情况验收后,采购人一周内支付壹年费用的50%,剩下的费用在法律服务单位壹年的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根据合同的完成情况据实结算;第二年度在服务外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采购人支付壹年费用的50%,剩下的费用在法律服务单位第二年度的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根据合同的完成情况据实结算;第三年度在服务外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采购人支付第三年度费用的50%,剩下的费用在法律服务单位第三年度的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根据合同的完成情况据实结算。

3、法律服务单位应提供相对独立的服务场地(服务场地的环境和抗干扰要求符合话务接听条件)、电脑、标准服务配置、值班律师统一着装等,并提供对值班律师日常考核所需的防伪指纹打卡机和服务场地的视频监控设施,便于采购人对法律服务单位日常工作抽检(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法律服务单位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法律服务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线 公共法律服务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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