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排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拉排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甘肃省肃北县拉排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肃北县拉排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已由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2011)5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配套自筹。招标人为肃北县拉排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拉排二级水电站位于肃北县城东南约5公里的党河干流的右岸,与已建成的拉排一级电站的尾水相接,交通较为方便。电站为河道引水式电站,装机容量目前为1500KW,改造后总装机容量为3100KW(2×800KW+1500KW),电站水头范围为24.4-25.38m,设计水头24.5m,设计最小水头24.2m,发电引用流量8.4m3/s,装机年利用小时数位7500h,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200万KW.h,工程总工期12个月。
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完工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
2.2 招标范围
根据文件批复该电站主要是针对水工设施及电气进行扩容更新改造。目前需要完成的部分是: 3# 水轮机,发电机、调速器、主变压器等机电设备进行扩容更新改造。还需改造的部分是: 1# 、 #2 励磁、调速器,高压开关柜、控制、保护、信号、综合自动化设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前期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综合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装置购置安装及直流系统改造):对拉排二级水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保护装置系统;直流系统等进行购置及安装。
第二标段(水轮发电机组、辅助设备购置及安装改造):对微机调速器设备、双微机三通道励磁系统、35KV主变、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及厂用变、电缆水轮机组等进行购置及安装改造。
第三标段(新增设备采购及安装):对新增水轮机、发电机、微机励磁、微机调速器、天吊等设备进行采购及安装。
第四标段(土建施工标段):对本工程引水枢纽、压力管道、主副厂房、尾水渠、升压站建设等项目进行施工。
第五标段(工程监理):甘肃省肃北县拉排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3.1.1 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投标人须为专业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和经销商必须持有制造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并附有制造厂家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持有投标设备的专业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产品鉴定证书等证件,低压开关装置应通过3C认证;并在人员、机械、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全套配套件的供应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供货业绩,且须具有担任本项目的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自动控制或电气技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自动控制或电气技术专业中级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1.2 土建工程的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能力;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3 监理的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1项(或1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
3.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取得2013年水利厅新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并年检合格。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携带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其中水利施工企业还须提供《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于2014年1月14日至1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监理招标文件 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其中,一、二、三标段保证金5万元,监理标段1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13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4年1月21日上午09:30时在银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肃北县)集合由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2014年1月21日下午15:00时在敦煌市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部(敦煌市沙州镇党河北路24)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北县拉排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项目部
地 址:敦煌市沙州镇党河北路24号 邮 编:736200
联 系 人: 张立
电 话:139*****839
招标代理: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6层
邮 编:730030
联 系 人:赵振杰 、石瀚文 电 话:****-*******转699 186*****818
电子邮件:zhenjie.zhao@cocitc.com
肃北县拉排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项目部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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