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综合楼、改建学生宿舍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建综合楼、改建学生宿舍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新建综合楼、改建学生宿舍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2]5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教育费附加,招标人为长沙市第十一中学(建设单位)和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新建综合楼、改建学生宿舍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监理

2. 建设地点: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校园内。

3.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校区,工程造价约5000万元,包括:

3.1拆除工程:第二教学楼拆除,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574?,采用爆破拆除;厕所与垃圾站拆除,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208.27?,采用机械拆除;门卫及大门拆除,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80?,采用机械拆除;勤工俭学用房拆除,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552?,采用机械拆除。

3.2新建综合楼1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6000?,其中地上6层,建筑面积约10900?、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5100?。

3.3改建学生宿舍1栋,建筑面积约4400?,地上五层,框架结构,由原科学馆改为学生宿舍。

3.4校园周边环境整冶,校门重建、新建通透式围墙、学校校园道路改沥青路面、校区水电及园林景观提质改造、新建垃圾站。

3.5校园弱电及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3.6电梯、空调、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及教学实验设备等重要设备采购及安装。

4. 监理服务范围: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拆除工程、新建综合楼、改建学生宿舍、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弱电智能化系统及重要设备采购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工合同、配套设备安装等方面协调管理。

5. 监理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1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综合评估法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监项目,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配备至少为:总监1人、专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人、监理员2人(1人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人为机电安装专业),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拟任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站。

5. 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登记证》(咨询电话:****-********)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总监)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投标人请于 2014年2月 13 日(星期四)17:00(北京时间)前(以到账为准)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注明:“长沙市第十一中学工程监理”。如果未注明用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8899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 月 8 日至2014年 2 月 13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 1 月 14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 14 日(星期 五 )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