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1中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大连市教育局大连1中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大连市教育局大连1中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大连市教育局大连1中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监理

二、 项目编号:DLYM-2013-1216

三、 项目地点:大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

四、监理内容主要: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不分包,采购预算为:46万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地企业入连备案通知书);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证;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报名要求:

1.未注册会员的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单位需进入大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2.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总监资格证明原件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八、 报名及发售文件时间: 2014年01月08日至2014年01月24日,每天上8:3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休息)。地点: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长江写字间1031)室

九、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01月29日09:00—09: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第二受理区。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01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二、招标人:大连市教育局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黎 电话:139*****427

大连市教育局大连1中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监理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DLYM-2013-1216)招标人:大连市教育局招标代理人: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一四年一月大连市教育局大连1中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监理投标邀请函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大连市教育局大连1中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一、 项目名称:大连市教育局大连1中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监理二、 项目编号:DLYM-2013-1216三、 项目地点:大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四、监理内容主要: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五、本项目不分包,采购预算为:46万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地企业入连备案通知书);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证;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 报名要求: 1.未注册会员的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单位需进入大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2.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总监资格证明原件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八、 报名及发售文件时间: 2014年01月08日至2014年01月24日,每天上8:3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休息)。地点: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长江写字间1031)室九、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01月29日09:00—09: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第二受理区。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01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十二、招标人:大连市教育局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黎电话:139*****427 目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工程监理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件部分格式商务标书部分格式技术标部分格式第五章 评标细则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24.符合性审查二.总则 25. 评标程序01.使用文字及度量衡单位26.现场询标及澄清02.使用货币27.细微偏差修正03.建设资金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04.投标费用七. 授予合同05.投标资格29. 中标通知书06.投标有效期30. 授标及废除授标07.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31.签订合同08.投标人投标担保32.履约担保09.投标人履约担保10. 招标人支付担保11. 设计文件三. 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组成13.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14.招标文件修改四. 投标文件15. 投标文件组成16. 投标文件格式17. 投标报价18.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志19. 投标文件提交20.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五. 开标21. 开标一般规定22. 开标程序六.评标23. 评标一般规定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大连市教育局大连1中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监理2建设地点大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3建设规模投资总额约1660万元 1中: 教学楼北侧庭院灯安装;操场看台维修工程;更换教学楼木门3中: 教学办公楼供暖管线维护;会议室装修工程12中:一层安全护栏及大门改造;教室及办公室灯具节能改造36中:音乐教室装修工程;教学楼外墙粉刷工程;学生食堂改造 办公楼一层墙屋面维修;实验室内门及走廊维修11中:校园照明系统改造工程;体育馆改造工程20中:围栏及一层窗护栏改造;建筑外墙面和屋顶瓦维修;体育馆改造恢复工程23中:校园一层安全护栏改造;走廊和教室吊顶工程4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取费费率时,取费费率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内容(工程内容)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监理项目结束,结算费用按财政部门审定的竣工结算价乘以固定费率调整。 5监理任务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6工程项目监理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7监理时间要求及质量目标监理时间要求:与施工同步,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并交付全部竣工资料,项目竣工备案手续完成并交付使用保修期满,监理任务结束。中标单位不得以工期发生变化向招标人索取任何赔偿。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出具鉴定报告,该报告须作为加固鉴定的依据。8资金来源财政投资本项目不分包,采购预算为:46万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地企业入连备案通知书);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证;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0投标报价报价方式:固定费率及监理费总价。其它说明:1、计价标准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有关规定;2、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监理费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投标报价需要有详细的计算过程,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四位。4、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为1660万元人民币。1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投标担保金额投标保证金数额4000元;于2014年01月29日09:30前交至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 电汇(适用外地投标人);② 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③ 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④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⑤ 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⑥现金13答 疑 及踏勘现场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14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密封在一个口袋内; 电子文件:技术标书光盘一套,密封在对应的投标文件封袋中。投标人必须保证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的一致性与完整性。1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地点: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截止时间:2014年01月29日09:3016开 标开标时间: 2014年01月29日09:30地点: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1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中进行详细量化评审,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18监理费支付方式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2、进度款:主体工程施工结束每月按实际完成量的70%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价款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3、结算款: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并取得大连市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工程竣工备案证后 结算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后全部结清(无息)。4、其它说明: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无息付清剩余款项。19商务标投标报价说明及汇总表,投标报价得分为:30×最低有效报价/投标人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低于国家规定取费标准上限、下限。否则按废标处理)20技术标监理大纲1、工程概况:对工程特点、实施难点、监理工作重点描述准确,有针对性;2、项目监理班子组织结构:有明确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班子人员结构、职责任务明确并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3、质量控制:①质量有总目标,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目标分解;②对各分解目标及各环节(原材料、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措施,并有违约承诺;③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等)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有可靠的预控措施;④审查承包商提出的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清单和设备配件及所列的数量、规格与质量标准。⑤检查并验收工程使用的辅助材料、对象、设备的规格和质量。⑥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验收签证隐蔽工程和部分分项工程。4、进度控制:①对总进度目标的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水平;②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有进度控制要点、保证措施,有违约承诺,并切实可行;③掌握工程的实际进度,对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赶工措施,上报业主并督促承包商实施。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目标明确、可行;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有违约承诺;6、造价控制:①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可行;②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③核查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对已完成工程并达到相应质量要求,签署工程付款凭证。④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调解合同双方的关系,正确处理索赔事项。⑤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⑥严格保证施工现场签证单的真实可靠。⑦主持协商业主和设计单位或承包商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对工程造价和工期有影响的变更事先应取得业主的同意。7、档案及合同管理:①有保证合同履行的可靠措施,制定了索赔与反索赔措施;②工程档案管理措施切实可行,有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督促、审查承包商按工程进度整理施工文件,确保承包商整理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及时、准确、真实、完整。8、组织协调及合理化建议:①协调工作措施得当 、有针对性;②合理化建议。③协助业主组织并参加图纸会审并审查承包商编写的开工申请报告。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安排,提出修改意见,下达单位工程施工开工令,并监督实施。⑤掌握工程的实际进度,对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赶工措施,上报业主并督促承包商实施。⑥参加工程竣工验收。⑦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间,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签订质量问题责任,监督责任单位保修。项目监理机构1、总监理工程师情况(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无在建监理项目,近2年无不良业绩):从事过类似工程,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及专业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凡有在建工程的总监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2、现场监理人员情况(土建、电气、水暖、机电安装、档案、造价、安全负责人)老中青搭配合理;常驻监理人员专业齐全,工种配套,职责分工明确,持证上岗,人员数量满足需求;监理具备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办公检测设备1检测设备及方法:检测工具、仪器齐全,数量满足;检测方法得当,质量控制措施可行;2办公设备配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通讯工具及办公用车等配置齐全,数量满足。企业信誉及业绩(近三年)1、质量认证:有ISO9000认证;其他相关国家级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近三年监理同类工程业绩列表及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近三年监理工程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资质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21投标报价风险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的监理费投标总报价和监理费率,一旦中标,监理费率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实施本项目监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总则1.使用文字及度量衡单位1.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招标文件确定的度量衡单位。2.使用货币2.1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特殊情况另行约定)。3.建设资金3.1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基本获得,将保证用于本工程监理合同的支付。 4.投标费用4.1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4.2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书准备和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每份200元,无论中标结果与否售后不退。4.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价格1980号文件服务类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二日内支付给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5.投标资格 5.1.投标人保证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5.2.其他要求:5.2.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任何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2.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地企业入连备案通知书);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证;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5.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5.3.1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5.3.2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5.3.3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有效期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3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6.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6.6本招标文件第8条投标担保的规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 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8.投标保证金8.1 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8.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8.3投标保证金可以电汇、支票、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或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于规定时间内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8.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其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8.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8.6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8.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其投标文件;8.6.2 投标人有挂靠、造假或借用他人资质情况;8.6.3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6.4 中标人未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8.6.5 中标人未按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9.中标人履约担保9.1 履约保证金9.1.1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9.1.2 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保护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9.1.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由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9.2履约保证金金额:提供合同金额的10%,项目验收合格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0. 招标人支付担保(本项目不采用)11. 设计文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公布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必要的设计文件,以使投标人深入了解项目情况。三招 标 文 件12.招标文件组成12.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目录所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第13条、第14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第7条所述的答疑会议纪要内容。13.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13.1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解释顺序按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3.2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应于答疑会议召开之前(或招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3.3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13.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13.5书面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5 天(或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答复或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4.招标文件修改 14.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日之前(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等书面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4.2补充通知送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并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补充通知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14.3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4.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件部分、商务标书、技术标书三部分。15.2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应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相关条款中具体内容为投标文件的实际组成部分。16.投标文件格式1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确定)。未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评标机构可在量化评分过程中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16.2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封装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6.4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迹打印或书写,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6.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17. 投标报价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报价,填报监理费总价报价及取费费率,投标总价与监理费率逻辑关系须一致。本工程投资额约1660万元计算. 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高程调整系数取1.0。投标人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进行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低于国家规定取费标准上限、下限。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提供详细的投标报价计算工程,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监理费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7.2除另有说明,监理费率或监理费总价报价,应包括投标单位中标后为完成本工程监理所发生费用的所有因素。17.2.1完成本项目所消耗的人工、设备检验、检测的费用;完成本项目所进行的采购、保管、验收、移交、保修期间监理等所发生的人工、设备、工具、临时设施和管理的费用;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机构、人员、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与投标成本等费用;17.2.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及各种风险,如工程变更、延期或缩短、工程内容增减导致投资额的增减等,监理费率不因前述变化而调整。17.2.3投标人为自己的雇员、设备、财产等所作的人身和财产保险,以及第三方责任险等费用;17.2.4投标人认为需要包含的其它费用。18.投标文件封装及标志18.1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封装。18.2投标文件封面应参考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及说明进行密封及标志。18.3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进行封装、密封及标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错开标书的责任。19.投标文件提交19.1投标人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地点和接收人。19.2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关于招标投标方面的约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0.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20.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20.2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第19项的规定进行标志及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字样。20.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21. 开标一般规定21.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1.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22.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程序如下: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3)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开标机构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5)开标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和现场查验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6)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检查结果;(7)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符合要求投标人姓名、投标总报价、投标费率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8)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9)投标人代表及开标工作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10)开标会议结束。六评标23.评标一般规定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3.2评标委员会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工程招标的评标办法,公平、公正、择优的确定中标候选人。23.3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23.4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23.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24.符合性审查24.1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24.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已明确不需要参加的除外); 24.1.2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24.1.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4.1.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密封;24.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4.2开启标书后,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24.2.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24.2.2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24.2.3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件、监理大纲、监理细则、项目监理人员配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及资格证明书等主要内容不全;24.2.4 没有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投标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24.2.5投标监理费总价、监理费率报价逻辑关系不一致,评委会认定属重大偏差的;24.2.6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国家及大连市规定取费标准上限或下限的; 24.2.7 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24.2.8 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他重大偏差的; 24.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4.3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投标文件,不得使用除此之外的标准作为认定无效投标文件的依据。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25. 评标程序25.1监督人员宣读评标纪律;25.2招标人介绍招标项目情况,公布投标人名称,请评标专家填写评标专家声明书;25.3介绍评委,推选产生评委会主任,划分经济组和技术组;25.4请评委熟悉招标文件有关内容,重点是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评标程序、废标条件等。25.5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认定无效投标文件,确定有效投标人;25.6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量化打分评审;25.7必要时请投标人澄清问题; 25.8评委会主任组织进行评分汇总,编写《评标报告》,当众宣读,全体评委签名;25.9评标会议结束。26. 现场询标及澄清26.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其投标文件中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内容(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26.2 评标会上澄清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3 评标会上澄清的每一次要求与答复,须立即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并经全体评委签名确认。26.4 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时,不能明确解释或解释前后矛盾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的澄清将不予采纳。27. 细微偏差修正27.1 细微偏差是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符合性投标文件虽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并且修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7.2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于评标结果宣布之前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若投标人拒绝修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7.3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有效的投标文件,若存在个别计算或累计方面的算术错误可视为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修正: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27.4按照上述修正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后有效。27.5投标报价单位精确到“元”,评标有效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值(招标人有特定要求的除外)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4舍5入进位。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8.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仅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8.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8.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七、 授 予 合 同29.中标通知书29.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29.2 中标通知书将明确招标人对中标人按照监理合同要求,确定工程的价格、工期、质量等内容。29.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授标及废除授标30.1招标人将把监理合同授予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1)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30.3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依排名次序选择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30.4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将被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2)按招标文件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3)承担因此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31. 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条款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返还中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第二章合 同 条 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大连市教育局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大连市教育局大连1中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监理工程地点:大连市总 投 资:投资总额约1660万元 1中: 教学楼北侧庭院灯安装;操场看台维修工程;更换教学楼木门3中: 教学办公楼供暖管线维护;会议室装修工程12中:一层安全护栏及大门改造;教室及办公室灯具节能改造36中:音乐教室装修工程;教学楼外墙粉刷工程;学生食堂改造 办公楼一层墙屋面维修;实验室内门及走廊维修11中:校园照明系统改造工程;体育馆改造工程20中:围栏及一层窗护栏改造;建筑外墙面和屋顶瓦维修;体育馆改造恢复工程23中:校园一层安全护栏改造;走廊和教室吊顶工程工期:按照具体施工时间为准。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2014 年  月  日开始实施, 至  2014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 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⑴“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⑵“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⑶“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⑷“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⑸“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⑹“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⑻“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⑼“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⑽“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⑾“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付款。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 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 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⑴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⑵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 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 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 享有以下权利:⑴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⑵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⑶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⑷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⑸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⑹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⑺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⑻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⑼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⑽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 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 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 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 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 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 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 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 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其 他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 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 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 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招标文件内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另行协商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在开工前7日内提供图纸等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 2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不采用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补偿金额= 不采用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不采用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不采用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按中标价的5%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不采用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不采用 付款方式: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2、进度款:主体工程施工结束每月按实际完成量的70%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价款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3、结算款: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并取得大连市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工程竣工备案证后 结算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后全部结清(无息)。4、其它说明: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无息付清剩余款项。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_人民币__支付报酬,按_不采用_汇率计付。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另行协商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 1、合同组成部分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标准条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与本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2、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监理组人员,否则发现1人次罚款1万元,超过3人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监理人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3、监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作好本工程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方面控制,作好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作好组织协调工作,否则将按违约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4、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必须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及办公、通讯、交通设备。否则,监理人将受到设备价款50%的处罚。5、监理人须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如有违约,招标人将按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和合同款中扣罚;无违约,委托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无息返还。6、监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戴牌上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审 查 号: 经 办 人:审查日期: 日期:年月 日年月 日 三、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致:鉴于(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与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就 (招标监理工程项目名称) 签订了合同(下称“合同”);鉴于你方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本银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根据本保函,本银行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责任,并无条件受本担保书的约束。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于 日内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本银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本保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银行名称:(盖章)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地址: 邮政编码:日期: 年 月日第三章 工程监理要求一、工程建设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应配套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辽宁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2003。辽宁省《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T1341-2004。辽宁省《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DB21/T1342-2004。辽宁省《建筑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编制办法》2001年2月沈阳。辽宁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DB21/T1212-2001。国家、辽宁省、大连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及规定。国家或辽宁省颁布的定额和取费标准。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单位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文件。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二、技术要求1.工程概况: 大连市教育局大连1中等7所学校维修改造监理2、监理服务内容及范围:1中: 教学楼北侧庭院灯安装;操场看台维修工程;更换教学楼木门3中: 教学办公楼供暖管线维护;会议室装修工程12中:一层安全护栏及大门改造;教室及办公室灯具节能改造36中:音乐教室装修工程;教学楼外墙粉刷工程;学生食堂改造 办公楼一层墙屋面维修;实验室内门及走廊维修11中:校园照明系统改造工程;体育馆改造工程20中:围栏及一层窗护栏改造;建筑外墙面和屋顶瓦维修;体育馆改造恢复工程23中:校园一层安全护栏改造;走廊和教室吊顶工程 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服务范围如下:2.1施工监理2.1.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2.1.2 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藏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2.1.3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2.1.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2.1.5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2.1.6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2.1.7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2.1.8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1.9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2.1.10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2.1.11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2.1.12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建设单位。2.1.13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2.1.14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过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2.1.15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2.1.16监理单位每半个月向建设单位通报监理情况。2.2监理资料的整理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建设单位。2.3监理内容:工程监理。3、施工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4、工期计划工期要求:与施工同步。5、监理要求5.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保修期过后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5.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5.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5.4项目的监理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5.5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6、其他招标人根据委托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要时向投标人提供与监理范围和内容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项目部(组)人员配备要求名称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专业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安全考核证技术职称工程师总监工作年限工作10年以上土建监理工程师人数: 1人;国家注册监理师具体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房屋建筑及相关专业,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上岗证书。水暖监理工程师人数: 1人;具体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水暖及相关专业,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上岗证书电气监理工程师人数: 1人;具体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电气及相关专业,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上岗证书机电安装监理工程师人数: 1人;具体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机电安装及相关专业,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上岗证书档案管理人数: 1 人;具体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档案员证安全负责人人数:1人具体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上岗证其他要求:1、监理人员要求可参照《项目监理人员数量及资质最低要求一览表》编写,允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低于此要求;2、监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证、戴牌上岗;3、项目监理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能真正全程参与工程管理。4、总监理工程师只宜负责一个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理实施期间,总监证书原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为保管,同时在大连市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网(www.ztb.dl.gov.cn)锁定。5、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的,一旦被发现将无条件废标,并追究责任。6、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监理组人员,如确需更换必需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应接受每更换一个,处罚10000元的经济补偿。监理大纲、监理细则编制重点及办公检测设备要求项目内容主要内容及描述监理大纲监理细则重点1、工程概况:对工程特点、实施难点、监理工作重点描述准确,有针对性;2、项目监理班子组织结构:有明确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班子人员结构、职责任务明确并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3、质量控制:①质量有总目标,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目标分解;②对各分解目标及各环节(原材料、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措施,并有违约承诺;③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等)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有可靠的预控措施;④审查承包商提出的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清单和设备配件及所列的数量、规格与质量标准。⑤检查并验收工程使用的辅助材料、对象、设备的规格和质量。⑥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验收签证隐蔽工程和部分分项工程。4、进度控制:①对总进度目标的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水平;②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有进度控制要点、保证措施,有违约承诺,并切实可行;③掌握工程的实际进度,对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赶工措施,上报业主并督促承包商实施。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目标明确、可行;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有违约承诺;6、造价控制:①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可行;②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③核查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对已完成工程并达到相应质量要求,签署工程付款凭证。④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调解合同双方的关系,正确处理索赔事项。⑤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⑥严格保证施工现场签证单的真实可靠。⑦主持协商业主和设计单位或承包商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对工程造价和工期有影响的变更事先应取得业主的同意。7、档案及合同管理:①有保证合同履行的可靠措施,制定了索赔与反索赔措施;②工程档案管理措施切实可行,有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督促、审查承包商按工程进度整理施工文件,确保承包商整理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及时、准确、真实、完整。8、组织协调及合理化建议:①协调工作措施得当 、有针对性;②合理化建议。③协助业主组织并参加图纸会审并审查承包商编写的开工申请报告。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安排,提出修改意见,下达单位工程施工开工令,并监督实施。⑤掌握工程的实际进度,对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赶工措施,上报业主并督促承包商实施。⑥参加工程竣工验收。⑦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间,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签订质量问题责任,监督责任单位保修。办公设备检测设备要求1、检测设备及方法:检测工具、仪器齐全,数量满足;检测方法得当,质量控制措施可行;2、办公设备配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通讯工具及办公用车等配置齐全,数量满足审核人签字姓名单位职称签字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分类:【 】投标函件【 】商务标书【 】技术标书投标人全称(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投标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文件开封时: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封说明1.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2.本封面复印或打印有效;3.在确定的‘函件’或‘商务’或‘技术’前打 ‘√’;4.投标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投 标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件部分格式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四、投标承诺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五、外埠企业入辽备案通知书及中标后15日内办理入连备案通知书的承诺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管理体系认证书(如果有)、获奖证书(如果有)、企业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果有)、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资质证书编号:营业执照编号: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工程监理,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监理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监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和评标文件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 ___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三、投标函致: 1、根据已收到的你方监理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大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费率: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监理质量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监理任务。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监理目标,完成全部工程监理任务。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的由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担保。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四、投 标 承 诺 书致::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工程名称)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监理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本投标人自愿按照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要求完成监理任务。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3、服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4、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被没收投标担保,并接受招投标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严厉处罚。6、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也不存在恶意抬高报价行为。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7、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监理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8、保证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9、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监理监理部(组)人员,配备齐全的检测设备。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10、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作。11、保证按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监理费调整事宜。12、保证不参与陪标、围标行为。否则,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严厉的处罚。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及合同有效期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问题,将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罚。投 标 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承诺致: 我(姓名)在此郑重承诺:我是 (投标人)编制内项目总监。在(工程名称)监理招标投标中所提供的个人资格及业绩均属实,不存在其他公司借用我项目总监资格投标的现象。如我公司中标,我保证按期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该项目建设的监理。如在评标、定标、公示过程中发现本人承诺有虚假问题,或被举报核实有上述违反承诺行为,或在项目建设监理中有违规行为;我愿意无条件地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监理协会的处罚。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码: 办公电话: 手机: 年月日 五、外埠企业入辽备案通知书及中标后15日内办理入连备案通知书的承诺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管理体系认证书(如果有)、获奖证书(如果有)、企业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果有) 商务标书部分格式投标报价汇总(格式自拟)注:应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计算监理费用总价及费率(高于国家收费标准的上限或低于国家收费标准的下限者按废标处理)提供详细的投标报价计算过程,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并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费率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价标准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有关规定。技术标部分格式 一、投标人企业概况1.企业名称(公章)2.总部地址邮编3.当地代表处地 址邮编4.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5.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6.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注册号7.注册年份年产值(万元)8.联系人联系电话9.传真电子信箱10.企业职工总数总数人,其中有职称的管理人员人高 工工程师助 工注册监理工程师11.主营范围1、2、3、12.管理体系认证情况1、2、3、13.信誉等级情况14.检测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数 量使用年限备 注15.近三年企业承建项目获奖情况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竣工质量获奖情况竣工日期 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3、与工程监理内容和专业相关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土建、水暖、电气、机电安装、档案员、安全负责人等) 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工程名称职务姓名职称学历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完成和在建工程情况个人获得奖励情 况本人签字确 认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号项目数主要获奖项目名 称总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水暖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监理工程师档案管理安全负责人1.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须附有身份证、岗位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一旦中标后,上述人员未经建设单位许可不得更换; 2、上述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2、拟承担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工程名称: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年限资格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近3年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监理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监理质量证明人联系电话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我承诺上述资料情况属实,如有虚假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厉处罚。签字:年月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法招聘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无在建监理项目,近2年无不良业绩。 3、拟承担本项目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工程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担任监理工程师年限资格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近三年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监理质量证明人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我承诺上述资料情况属实,如有虚假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厉处罚。签字:年月日包括土建、电气、水暖、机电安装、档案、安全负责人等监理工程师 三、近三年来所监理的同类工程情况一览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质量达到标准总监姓名注:需附监理合同四、目前正在监理工程情况一览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质量预期标准总监姓名注:需附监理合同五、拟用于本工程监理的主要检测设备表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备 注六、企业近三年所监理工程获奖情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获奖情况备注七、监 理 大 纲 监理大纲至少须包括工程概况、项目监理班子组织结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造价控制、档案及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及合理化建议等。1、工程概况:对工程特点、实施难点、监理工作重点描述准确,有针对性;2、项目监理班子组织结构:有明确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班子人员结构、职责任务明确并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3、质量控制:①质量有总目标,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目标分解;②对各分解目标及各环节(原材料、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措施,并有违约承诺;③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等)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有可靠的预控措施;4、进度控制:①对总进度目标的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水平;②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有进度控制要点、保证措施,有违约承诺,并切实可行;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明确、可行;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有违约承诺;6、造价控制:①有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可行;②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7、档案及合同管理:①有保证合同履行的可靠措施,制定了索赔与反索赔措施;②工程档案管理措施切实可行,有专职人员进行管理;8、组织协调及合理化建议:①协调工作措施得当 、有针对性;②合理化建议。附件:开 标 一 览 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投标报价(人民币/元)监理费率%备注总报价(大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第五章评标细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的设立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负责评标的临时组织。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招标人从有关管理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二、评标原则及程序1、评标应遵循下列原则:1.1竞争优选;1.2 公正、公平、科学合理;1.3 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监理方案先进可行;1.4 反不正当竞争;1.5 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2. 评标程序2.1 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2.2 技术性评审:包括监理大纲的评估,监理人员配备的评估,检测设备的评估,以及企业信誉、监理业绩等的评估。三、评审指标设置评审指标设置:标价、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人员配备、检测设备、企业综合实力及企业信誉、监理业绩等。1. 标价是指投标报价。评定标价时,按确定的标准进行评审。2. 监理大纲应包含投资控制方案是否完善、得当,进度控制是否科学合理,质量控制方案是否可靠,合同管理方案是否完备、可行等。3. 监理人员配备应体现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完善、齐全。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合理,人员结构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比例科学。4. 检测设备满足工程监测要求。5. 企业综合实力及信誉,包括已通过的各种认证情况及所监理工程获奖情况等。6. 监理业绩,指是否承担过类似工程等。四、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监理技术标,结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实际考察评价对其进行评审打分;(2)监理费报价并对其进行评分;将上述两项评分结果相加作为该投标人的评委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用该方法确定的中标人,中标人的监理费率为合同单价。项目符合性评审表序号符合性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投标单位名称及审查意见(合格、不合格)备注说明1投标文件已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投标人法人章;2投标文件无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或其它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满足要求,重要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楚;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件、监理大纲、监理细则、项目监理人员配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及资格证明书等主要内容齐全4提供的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5投标监理费总价、监理费率报价逻辑关系一致,评委会认定无重大偏差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未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无大量雷同;8投标人投标报价未高于也未低于国家及大连市规定取费标准上限或下限;9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无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报价 10投标人未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投标文件中不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不存在其他重大偏差;“√”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评委签字:日期: 大连市建设工程监理评标量化指标表分项满分评审内容分值说 明得分投标报价监理费报价30投标报价3030×最低有效报价/投标人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或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取费标准下限,否则按废标处理)技术标监理大纲361、工程概况3对工程特点、实施难点、监理工作重点描述准确,有针对性(3分);2、项目监理班子组织结构3有明确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班子人员结构、职责任务明确并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3分);3、质量控制10质量有总目标,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目标分解(基础、结构、装饰等)(2分);对各分解目标及各环节(原材料、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措施(2分),并有违约承诺(2分);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等)切实可行,有针对性(2分);有可靠的预控措施(质量通病预防)(2分);4、进度控制4对总进度目标的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水平(1分);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有进度控制要点、保证措施(2分);有违约承诺,并切实可行(1分);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明确、可行(2分);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2分);有违约承诺(1分);6、造价控制4有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可行(2分);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2分);7、档案及合同管理3有保证合同履行的可靠措施,制定了索赔与反索赔措施(2分);工程档案管理措施切实可行,有专职人员进行管理(1分);8、组织协调及合理化建议4协调工作措施得当 、有针对性(2分); 合理化建议,每采纳一条加0.5分,满分2分;项目监理机构251、总监理工程情况无在建监理项目,近2年无不良业绩8从事过类似工程总监的项目数量及业绩。每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每项0.5分,满分2分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安全资格及专业情况职称(高级3分、中级2分),具备安全资格证书3分,满分6分。2、现场监理人员情况: 17老中青搭配合理3分,较合理2分,不合理0分; 常驻监理人员专业齐全,工种配套,职责分工明确,持证上岗,人员数量满足需求得10分(每缺1人或不符要求的扣2分);国家注册监理师每有一名得1分,(最高4分);办公检测设备51、检测设备及方法2检测工具、仪器齐全,数量满足(1分);检测方法得当,质量控制措施可行(1分);2、办公设备配置3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通讯工具及办公用车等配置齐全,数量满足,办公设备每少一项扣0.5分,少办公车辆扣1分;企业信誉及业绩(近3年)41、质量认证1有ISO9000认证得0.5分,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认证加0.5分,满分1分;3、财务报表1提供近三年经过审计合格的财务报表没提供一份得0.5分,共1分,不提供不得分。4、企业业绩2监理单位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每项0.5分(最高2分);合计100注:1、近三年指2010.1至今;2、类似业绩指具有类似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理业绩。附件一: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一)履约保证金保函(银行)开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 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 (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有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并办理到货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二)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担保公司) 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三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开具日期: 致:(招标人名称)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向贵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预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预货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公 章:地 址:邮 编: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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