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度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4~2015年度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4~2015年度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工程(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2014~2015年度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工程(第二次)
采购编号: 0611-BZ130*****0589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重庆市安防工程从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4年01月08日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1月23日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在本中心报名,并交纳标书费。
传真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至本公告所指定的账户,请在银行的汇款凭据的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所参与项目名称。
请将上述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已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所参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
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后,才具备 投标资格。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00/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4年01月28日 09: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01月28日 10:0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4年01月28日 10:00
开标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
经办人名称: 何源 石磊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023)******** ********
投标报名账号: 户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
账 号:****************047

分包信息: 分包号 分包名称
1 2014~2015年度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工程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0611-BZ130*****0589采购计划编号:13B0284采购项目名称:2014~2015年度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工程(第二次)采 购 人:重庆市公安局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四年一月 目 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3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二、资金来源- 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 -五、投标保证金- 4 -六、投标有关规定- 5 -七、联系方式- 5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数量- 6 -一、交通标志技术需求- 6 -二、交通标线技术要求- 9 -三、其他交通安全设施技术要求- 11 -四、2014~2015年交通标志标线维护清单- 16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20 -一、项目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20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0 -三、付款方式- 21 -四、知识产权- 21 -五、培训- 21 -六、其他- 21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3 -一、评标方法- 23 -二、评标标准- 24 -三、无效投标条款- 26 -四、废标条款- 26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28 -一、投标人- 28 -二、招标文件- 28 -三、投标文件- 28 -四、开标- 30 -五、评标- 30 -六、定标- 30 -七、中标通知书- 31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31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32 -十、交易服务费- 32 -十一、签订合同- 33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34 -一、合同主要条款- 34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 37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39 -一、经济文件- 40 -二、资格文件- 42 -三、商务文件- 48 -四、技术文件- 53 -五、其他- 55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2014~2015年度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工程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分包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12014~2015年度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工程136013.6注:投标人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名称相符,才具备投标资格。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重庆市安防工程从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月8日~1月23日(二)投标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中心报名,并交纳报名费用。报名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2、传真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至下列账户,请在银行的汇款凭据的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所参与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和《重庆市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三)报名费用:人民币300元/份(报名后不退)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账号:****************047(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8日北京时间10:00(六)开标时间:2014年1月28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限于电汇方式缴纳,并于开标前一天上午12:00前到账,且务必在进账凭证上明确“13B0284”的财政计划编号。(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账号:****************2291、投标人必须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13B0284”的财政计划编号;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未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或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验。“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cqzb.com)下载;其他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cqzb.com)查询。4、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交易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备查。5、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三)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六、投标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2、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一)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何源石磊邮编:400023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二)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联系人:赖元利电话:(023)********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石元军何源电话:(023)********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数量一、交通标志技术需求(一)交通标志交通标志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在通视效果较好的位置,标志位置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合理调整,避免被构造物或树枝遮挡,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标志材料1.1标志立柱和横梁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和横梁,可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和横梁均应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热轧无缝钢管,并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2008)的规定。钢管应采用整料,不得焊接接长。特殊规定除外。标志立柱柱帽和横梁帽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板,板厚一般采用3mm。底座法兰盘与悬臂法兰盘采用T422或T423的焊条满焊焊接,焊脚长度在立柱和横梁厚度≤5mm时不得≮8mm、5mm<立柱和横梁厚度≤8mm时不得≮10mm、立柱和横梁厚度>8mm时不得≮14mm。标志杆件高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标志杆件标准与标志板面的搭配以设计文件为准。所有标志杆件必须由建设单位在标志杆件上贴附厂铭牌(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建设时间、标件规格)。1.2标志板、滑动槽铝标志底板采用铝合金板材,应符合GB/T279-2004《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的要求。铝合金板材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95MPa,延伸率不小于4%~10%,滑动槽铝应采用与标志底板性能相当的铝合金型材,材质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6892-2006)的要求。其耐候、耐盐雾腐蚀、机械性能等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标志板厚度1.5mm~3.0mm(活动标志和固定标志版面小于4㎡板厚度1.5 mm;固定标志版面大于等于4㎡小于15㎡标志板厚度2mm;固定标志版面大于等于15㎡标志板厚度3mm。)标志底板的边缘和尖角应适当倒棱,使之呈圆滑状。1.2.1标志板不得有以下缺陷板面不平度不应大于3 mm/m;裂纹、起皱、边缘剥离;明显的划痕、操作和颜色不均匀;任何一处面积为50㎝×50㎝表面上,存在总面积大于10㎜2的气泡;逆反射性能不均匀。1.3钢筋混凝土基础材料钢筋混凝土基础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细集料、粗集料、拌和用水、外加剂等材料,应符合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规范》(GB50204-200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的有关规定。1.4反光膜反光材料采用反光膜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的规定。2、标志制作安装2.1标志底板制作2.1.1标志板和滑动槽铝用铆接,标志板与立柱通过滑块和滑动螺栓连接。2.1.2标志底板应根据设计尺寸在工厂进行加工成型,采用与滑动精铝成直角的方向拼接,标志底板同滑动槽铝采用Φ5×10铝合金铆钉铆接,铆钉间距不大于15cm;并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卷边。对于标志底板拼接后铆钉痕迹明显的问题,施工中应首先将钉铆处的底板按铆钉头大小起窝,打入铆钉后,必须再用砂轮将铆钉沉头面磨至同标志面一样的高度;铆钉沉头面不得凹入板内,否则应补至板面高度,做到牢固、平整;这样就可以较好地解决铆钉痕迹明显的问题;2.1.3滑动槽铝长度必须连续,不得焊接。大型标志必须进行拼接,拼接必须牢固平整,正面看无缝2.1.4加工完成后,标志底板应进行脱脂、清洗、干燥等工序。2.2标志版面制作2.2.1标志版面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2.2.1.1标志反光膜应在干净、无尘土、温度不低于18℃、相对湿度在20%~50%的车间内进行粘贴。标志反光膜的逆反射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2.2.1.2版面的形状、箭头、编号、图形、边框及所采用的汉字、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国标的规定执行。2.2.1.3反光文字符号应采用电脑刻绘机来完成。标志底膜应在专用的真空热敏压贴机或连续电动滚压贴膜机上完成贴膜。文字符号一般采用转移膜法粘贴。2.2.1.4反光膜应尽量减少拼接。任何字符不允许拼接,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不能避免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在粘贴底膜时,横向不宜有拼接,竖向拼接时,上膜须压接下膜,压接宽度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2.2.1.5对于接缝处反光膜易产生锯齿形裂缝的问题,在粘贴反光膜后,在反光膜自行裂开前先在标志底板接缝处把反光膜人为断开成一条直线,可以得到较好解决。2.2.2包装、储存及运输标志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2.2.2.1贴上反光膜的标志板应用保护纸进行分隔,并应存放在室内干燥的地方。标志可以分层储存,但应用发泡胶把两块标志分隔。标志也可以竖立储存以减少压力,一些小标志可以悬挂储存。2.2.2.2标志面应有软衬垫材料加以保护,以免搬运中受到刻划或其它损伤。2.3钢构件的加工2.3.1所有钢构件的钻孔、冲孔、焊接均应按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在防腐处理之前完成。2.3.2标志支撑结构中所有钢构件均应按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和《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00)的规定进行热浸镀锌处理。所采用的锌应为现行《锌锭》(CB/T470-2008)所对应的牌号,镀锌量除螺栓、螺母等连接件为 350g/m2外,其余为 600g/m2。螺栓、螺母、垫圈经热浸镀锌处理后应清理螺纹或作离心处理。2.4标志定位与基础设置2.4.1所有交通标志均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设置位置,并应与管理单位充分协调,特别应注意对中央分隔带和路侧的通信、电力管道的保护。当标志安装位置与实际存在的构造物发生冲突或与通信人孔、电力管线等发生冲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当通信管线穿过标志基础时,基础内布筋需作适当调整。2.4.2标志基础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底应先整平、夯实,控制好标高,标志基础的地基承载力不得小于200KPa。基础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的规定,浇筑混凝土时,应注意使定位法兰盘与基础对中,并将其嵌进基础(其上表面与基础顶面齐平)同时保持其顶面水平,而预埋的地脚螺栓应与其保持垂直。标志板偏角的调整应通过浇筑标志柱基础时,调整立柱的地脚螺栓和法兰盘位置来进行。施工完毕,基坑应分层回填夯实。2.5标志安装2.5.1单立柱标志板下缘距离路面高度净空不低与2.5m,悬臂标志净空不低于5.5m2.5.2立柱必须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时才能安装。立柱应垂直地立于基础之上。基础底法兰盘要与地脚螺栓点焊固定,并配双螺母。2.5.3悬臂、门架式标志吊装横梁时,要求预拱度应分别达到8m和12m。2.5.4标志板安装到位后,应进行板面平整度和安装角度的调整;出口编号标志与主标志安装完成经检验合格后应使用拉铆钉铆接成为一个整体防止出口编号标志偏转,铆钉间距不大于15cm。2.5.5标志安装完成经检验合格后建议将地脚螺栓和滑动螺栓使用电焊焊牢防盗。(二)更换交通标志板的施工更换交通标志板是指交通标志板及加强和连接作用的滑动槽铝为新加工、制作,支撑结构仍利用原有结构的更换方式,施工时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标志板、滑动槽钢的材料、标志底板的加工及标志面的制作要求同上节“交通标志”的规定。2、已锈蚀原有钢支撑结构(包括外露的地脚螺栓、法兰盘等)可参照第五节“交通标志杆刷漆技术要求”进行处理。如原有锌层已大范围变薄、脱落、凸起、开裂、可剥离,不能继续使用时,应首先去除原表面,再重新按照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 》和《高速公路交通钢结构防腐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热浸镀锌处理。如原有结构己严重变形、影响正常使用时,应进行更换处理。3、抱箍、抱箍底衬、螺栓、螺母、垫圈等原则上利用原有材料。原有材料不足时,应按原有规格进行加工、制作。4、混凝土基础仍可利用,但在安装交通标志板时,应符合行车净空对交通标志安装的要求。(三)更换反光膜的施工l、更换反光膜是指全部利用原有标志版和支撑结构(结构防腐处理要求同上节“更换交通标志板的施工”的规定),但反光膜需要重新粘贴的更换方式。当标志板的绝大部分或全部需要更换反光膜时,应采用车间施工的方法,改造步骤如图1所示。将旧标志取下运回车间用丙酮或酒精、灰刀将字膜、底膜彻底铲除干净清洁、整形、加固粘贴新底膜粘贴新字膜2、如只需更换局部反光膜时,如果施工条件允许,可以采用现场施工的处理方法,但粘贴后的反光膜应满足逆反射系数和平整度的要求。3、粘贴反光膜时,必须保证标志底板洁净干燥,否则因标志板尺寸较大。反光膜等级较高、质地较脆,很容易出现气泡。对于己形成的气泡,可分别采取抽吸、吹熨、修补等处理措施。4、如果标志板只需更换部分反光膜,那么同一标志板的反光膜等级应一致,且同一颜色的反光膜应该没有明显的色差。(四)原有交通标志的拆除原则上交通标志的上部结构和基础全部拆除(门架标志结构除外,只拆标志板),基础应考虑安全、美观等因素加以处理,以免构成路侧安全隐患,拆除后的上部结构应尽量根据设计图纸加以在利用。二、交通标线技术要求(一)新划标线标线设计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规定和设计要求。(二)热熔标线材料1、标线材料选用防滑性、耐磨性良好的热熔涂料,材料应符合标准《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涂料色度性能应符合《安全色》(GB2893-2008)要求。2、涂料的材料应能按《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质量检验,并能在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实地试验,以确定材料能否适合使用。3、质量要求3.1标线施划后的涂层厚度为2mm,厚度允许偏差±0.25mm,宽度允许偏差±5mm,长度偏差±50mm,横向偏位±30mm。喷涂后边缘无明显毛边,应顺直平滑。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3.2标线应具备良好的视认性,颜色均匀、边缘整齐、线型规则、线条流畅。3.3标线涂层厚度应均匀,无明显起泡、皱纹、斑点、开裂、发粘、脱落、泛花等缺陷。3.4工程质保期不得少于1年(具体以投标文件为准)。(三)清除废旧标线采用喷灯燃烧除线法:先打磨掉道路表面涂料,然后用喷灯将旧标线加热至熔融状态,用钢丝刷将旧标线清除干净。(四) 预成型标带预制成型,产品基材和表面带有玻璃微珠,具有良好的反光、防滑性能。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五)地面标识(采用预制成型彩色地面标识,材料应具备抗滑性能。)1、采用彩色地面标识,材料应具备抗滑性能,标识图案、颜色符合国标。2、质量要求:选用预成型反光标识,技术指标应符合《道路预成型标线带》(JT/T493-2003)长效二型一级反光的要求。在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的同时,不同状态下的逆反射系数可达到下表的技术标准:逆反射系数(入射角88.76o观察角1.05o)产品颜色干燥状态潮湿状态连续下雨状态全天候反光标线漆白色350350100黄色27527575成型标线带白色500250250黄色300200200(六)高亮度标线(MMA双组份高亮度标线)1、采用以MMA甲基丙烯酸活性树脂为基料的双组分标线涂料,树脂要求进口,并提供证明采用能够与涂料粘接牢固的高反光玻璃珠。材料经中国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检测,全部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交通行业标准JT/T 280-2004《路面标线涂料》中双组份标线涂料的有关规定,并提供认证证书。2、质量要求:(1)喷涂厚度:0.5mm;刮涂厚度:1.2mm(2)初始反光亮度:≥200(白色);一年后反光亮度:≥180(白色);经过一个冬天后无裂纹。(七) MMA双组份抗污标线采用以MMA甲基丙烯酸活性树脂为基料的双组分标线涂料,树脂要求进口,并提供证明采用能够与涂料粘接牢固的高反光玻璃珠。材料经中国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检测,全部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交通行业标准JT/T 280-2004《路面标线涂料》中双组份标线涂料的有关规定,并提供认证证书。(八)彩色防滑路面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检测值测试方法比重≥1.501.75g/cm3T0603-1993固含量度≥99%100%GB/T2793-1995抗拉强度≥5 MPa7 MPaGB/T2568-1995粘接强度(与水泥混凝土)≥2.1 MPa3.01 MPaGB16777-200825℃固化时间≤24小时12小时可以行人,24小时可以通车GB/T 14074.7-1993施工温度常温5-40℃—抗滑性能:摩擦系数≥4552.5T0964—2008抗滑性能:纹理构造深度≥0.55mm2.0mmT0731-2000(九)突起振动标线1、标线材料选用防滑性、耐磨性良好的热熔涂料,材料应符合标准《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涂料色度性能应符合GB2893要求。2、涂料的材料应能按GB/T16311-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质量检验,并能在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实地试验,以确定材料能否适合使用。3、质量要求(1)突起部分高度为5-7㎜,基线厚度1-2㎜。(2)标线应具备良好的视认性,颜色均匀、边缘整齐、线型规则、线条流畅。(3)标线涂层厚度应均匀,无明显起泡、皱纹、斑点、开裂、发粘、脱落、泛花等缺陷。三、其他交通安全设施技术要求(一)防撞桶1、防撞桶应能有效地吸收碰撞能量,降低正面碰撞的危害程度,而在侧面碰撞时能改变车辆碰撞角度,并将车辆导向正确方向。2、防撞桶采用圆柱形,由墩体及墩盖组成。防撞墩为中空式,顶部灌入河沙或水,在装入适量的河沙或水竖直放置时,不应有泄漏现象。3、防撞桶样式尺寸采用Ф580×820mm样式。4、防撞桶所用材料及性能应符合《公路防撞桶》(GB/T28650-2012)相关规定。5、防撞桶本体外表面颜色为蓝色,表面不应有裂纹及明显的划痕、凹痕、损伤、颜色不均或变形。反光膜表面不应出现皱纹、开裂、边缘翘曲、变形等缺陷。6、防撞桶表面应贴有蓝、白格相间的反光膜。圆柱形防撞桶表面所贴蓝、白格相间反光膜的尺寸均应为160×160mm,尺寸偏差为±20mm。(二)警示柱1、PU材料警示柱外形尺寸有Ф80×480mm、Ф80×750mm两种样式,材料采用高弹性、耐候性的工程塑料。2、PU材料警示柱外表面颜色应为蓝白相间色,能够有效提高驾驶员的注意。3、PU材料警示柱安装在城市道路上,起到示警及防撞作用,应具有良好弹性,能够承受外力猛烈撞击和滚压厚,迅速恢复原状。4、PU材料警示桩主要包括反光柱和反光膜:反光柱为圆形,直径为80mm,反光柱表面应粘贴高强级及以上反光膜,应粘贴牢固,表面应无任何裂纹、划痕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5、PU材料警示柱示警桩成组设置时,桩间距应控制在0.8~1.5m。6、PU材料警示柱使用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应牢固。7、钢管警示柱:蓝白相间反光膜(高强级及以上),钢管立柱Ф89-114,高度400-800 mm,使用膨胀螺栓、深埋(不低于400 mm)等固定方式,必须确保安装的牢固。(三)塑料隔离墩1、隔离墩外形尺寸为800×380×320mm样式。2、墩体材料采用改性PP塑料,内部灌装混凝土或河沙。3、隔离墩外观颜色为蓝白相间,连接杆采用白色改性PVC复合管。4、在平交路口进出口、立交、桥梁上使用塑料隔离墩作中间隔离设施。(四)钢构隔离墩1、整体尺寸:长450*宽300*高6002、铁墩底座:高180,顶面尺寸长230*宽2003、铁墩材料:钢板按尺寸焊接后表面喷涂蓝色外观漆,铁墩底座内采用C25混凝土浇注4、连接件:上穿管采用φ114*3不锈钢管,上穿管采用φ89*3不锈钢管,表面贴蓝白相间超强级反光膜5、安装规范:铁墩每3米安装1个,用不锈钢管贯穿连接,每个铁墩采用4个M16*100膨胀螺栓固定。(五)钢混结构隔离栏1、尺寸:高×宽×长(mm)1000×500×4000(长度根据现场确定)2、底部为C30混凝土,内置钢筋(直径12mm螺纹),预埋法兰盘及地脚螺栓。(预埋件钢板厚度为10mm)3、上部为钢构栏杆,尺寸为:立面高度为500mm,壁厚为10mm,夹层壁厚6mm,钢管直径114mm,厚度4mm。钢管和H型钢均采用Q235。(六)水马1、水马设施外形尺寸采用1500×800mm样式。2、水马设施应采取中空,加沙或水,具缓冲弹性,能有效吸收强大冲击力,减少对人员及车辆的伤害。3、水马设施外观颜色为蓝白相间,不褪色。4、水马设施的材料应采用高强度环保塑胶。5、在道路中央隔离带缺口(短距离)使用水马。(七)锥形桶1、锥形桶外形尺寸高度为700mm。2、锥形桶材料采用高强度橡胶(底座加重)。3、锥形桶底色为黑色,外贴蓝白相间反光膜。(八)LED太阳能主动发光标志1、标志外形、尺寸、颜色、图案应符合国家标准,采用二级以上反光膜。2、以太阳能板为充电元器件,电池或电容为储能元器件,采用超高亮LED光源发光(大于8000mcd),闪光频率30±5次/分;当照度<150K时,闪光标志自动开始工作,在夜间,闪光标志的可视距离大于1000m。3、可采用太阳能供电系统或路灯供电系统供电。4、全天候户外使用,具备防雨,防雾,抗高温,抗低温,防雷等功能,保证电气部分长期稳定使用(九)太阳能警示灯1、闪光警示信号灯设置在需要夜间提示车辆和行人警惕的路段、路口或障碍物上,提醒其减速缓慢通过,防止由于光线不良而引起的交通意外。2、闪光警示信号灯采用“红、慢、黄”闪交替闪烁。3、闪光警示信号灯的电源可采用路灯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太阳能供电系统的技术性能、安装要求须参照或符合行业标准GA/T 743-2007《太阳能闪光信号灯》的规定,并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验。4、闪光警示信号灯的闪光频率和环境强弱光均可调节。5、太阳能闪光警示信号灯应具有专为日平均光照较少的地方增设的省电模式,连续阴雨天闪光警示信号灯可正常工作不小于20天。6、全天候户外使用,具备防雨,防雾,抗高温,抗低温,防雷等功能,保证电气部分长期稳定使用(十)突起路标1、突起路标产品应符合《突起路标》(JT/T 390)的规定,表面光滑,不得有尖角、毛刺存在,表面无明显划痕、裂纹,整个反光面逆反射性能均匀。2、突起路标纵向安装应成直线,不得出现折线。曲线段的突起路标与道路曲线相吻合,线性圆滑、顺畅。3、突起路标应用粘接剂粘贴牢固,能经受汽车轮胎的冲击而不脱落。4、突起路标应在路面干燥、清洁,并经测量定位后安装。5、突起路标壳体颜色应与所配合使用的标线一致。(十一)太阳能突起路标1、以太阳能板为充电元器件,电池或电容为储能元器件,采用超高亮led发光或结合被动发光的道钉产品。3、太阳能道钉抗压要大于100KN,闪烁速度为30次/分钟。4、太阳能突起路标采用膨胀螺丝固定。(十二) 附着式轮廓标1、附着式轮廓标外形尺寸可采用120×50×70mm(梯形轮廓标)、180×40mm(矩形轮廓标)、圆形三种规格。2、轮廓标产品应符合《轮廓标》(JT/T388)的规定。不应有明显的划伤、裂纹、损边、掉角等缺陷。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凹痕或变形。3、轮廓标的布设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安装应牢固,线性顺畅,逆反射材料表面应与行车方向垂直,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与设计相符。(十三)施工区太阳能线形诱导活动标志1、铝板,超强级反光膜,颜色图案符合国标GB5768-2009;2、采用高亮度、大角度、黄色LED(8000mcad),寿命10万小时3、闪烁频率30次/分钟。4、太阳能电池板工作寿命15年,储电池工作寿命2年以上,连续阴雨天工作14天以上。5、防近眩光LED透镜可消除50m内眩光。6、规格:1400×600 mm(十四)塑钢隔离栏1、2500/3000×1200 mm,蓝白相间2、高强度PVC工程塑料和金属内支柱结构。3、立柱根据实际选用58、85、120 mm4、镀锌钢座填砼底座、太阳能闪光器柱帽。(十五)钢管隔离栏(镀锌钢质粉末喷涂防眩光护栏)1、钢管热浸锌,聚脂粉末喷涂、蓝白相间2、组合式,镀锌钢座填砼底座、高强级反光膜。3、总体(立柱 栅栏 立柱) 宽度(立柱中心距) 2670mm高度1040mm重量24.4kg。网片材质Q195宽度2600mm高度800重量16kg水平杆椭圆形尺寸50*25壁厚1.5mm间距800mm水平杆镀锌方式前镀锌水平杆镀锌量100g垂直杆椭圆形尺寸30*15壁厚1.5mm间距160mm垂直杆镀锌方式前镀锌垂直杆镀锌量100g焊接方式气体保护焊涂层方式聚酯立柱材质Q195高度1040mm形状方柱尺寸60*60重量4.2壁厚1.5mm镀锌方式前镀锌镀锌量100g立柱抗拉强度min. 330 N/mm2涂层方式聚酯法兰盘形状方形尺寸150*150厚度8mm螺栓孔径13mm法兰盘镀锌方式热镀锌法兰盘镀锌量Min 275g中间螺栓材质不锈钢长度140mm直径10mm重量 0.098kg起始螺栓材质不锈钢长度60mm直径10mm重量 0.042kg转角螺栓材质不锈钢长度60mm直径10mm重量 0.042kg最大转角度140度最小转角度90度垫片材质不锈钢内径10mm外径12mm厚度1mm重量0.005kg●●●●●●塑料卡子材质PA6形状椭圆形尺寸50*25壁厚实心重量0.076螺栓孔孔径10mm●●柱帽材质PA形状方形尺寸60*60重量0.02kg颜色网片白色立柱蓝色柱帽白色塑料卡子黑色反光贴级别高强级反光膜颜色黄色高度150mm宽度6mm(十六)LED可变导向车道标志专用单元1、白天和晚上自动亮度调节(根据外环境光线分4级调节显示屏亮度);2、至少可以设置6个时段工作方案;可以设置节假日工作方案。3、具有无线通讯功能,可以实现后台远程控制;现场信号机控制以及红外4、输入方式:串口和网口以及GPRS传送信息5、像素点间距:10mm,亮度大于3500cd/㎡。显示颜色:白色(有其他颜色选择)。6、全天候户外使用,具备防雨,防雾,抗高温,抗低温,防雷等功能,保证电气部分长期稳定使用(十七)LED可变信息标志(双色)1、像素点间距:20mm,红色亮度大于3500cd/㎡;绿色亮度大于4500cd/㎡;双基色亮度大于8000cd/㎡。2、白天和晚上自动亮度调节3、具有无线通讯功能,可以实现后台远程控制;现场信号机控制以及红外4、输入方式:串口和网口以及GPRS传送信息5、全天候户外使用,具备防雨,防雾,抗高温,抗低温,防雷等功能,保证电气部分长期稳定使用(十八)安全岛采用C30路缘石,人行道路面铺设透水砖。1、根据道路渠化的需要,应选择不同高度的路沿作为渠化岛的高度,原则应与周围的路基、行走道、广场等匹配一致。2、规格为300x300mm、300x150mm或连锁式的砖进行铺装,厚度为50—60mm,透水率5—10mm/s。3、透水砖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3.1 基础层的要求:基础层平整后应用人工或机器碾压平整,进行素土夯实。3.2 垫层的要求:垫层可选用砂石垫层或三合土垫层,垫层应在100—150mm之间,砂石主要注重砂、石都不得有含泥的成分。  3.3 铺装的要求:铺装后缝与缝之间用笤帚扫入砂粒填实即可。四、2014~2015年交通标志标线维护清单序号项目项目规格、要求单位数量备注1清洁标志版面单立柱等小型标志㎡30002标志版面其它标志 ㎡30003安全设施防撞桶,水马个5004轮廓标等、道钉个10005隔离栏m10006隔离墩个5007交通设施拆除门架拆除 套208单立柱标志杆Ф377、Ф325套1009单立柱标志杆Ф273、Ф219套10010单立柱标志杆Ф165、Ф140套10011单立柱标志杆其他规格套20012双立柱标志杆立柱小于Ф165套10013双立柱标志杆立柱大于Ф165套10014高杆标志板面净空大于2.5m套10015低杆标志板面净空小于2.5m套20016防撞桶拆除 个20017警示柱拆除 个100018隔离墩拆除 个50019隔离栏拆除 m100020轮廓标拆除 个50021突起路标 个100022交通标线清除 ㎡100023减速带 m10024标志杆刷漆门架 套1025单双悬臂Ф377 套1026单双悬臂Ф325套1027单双悬臂Ф273套2028单双悬臂Ф219套2029单悬悬臂Ф165套5030单悬悬臂Ф140 套1031小型立柱直径小于Ф165 根10032大型立柱直径大于Ф165 根5033反光膜换膜大角度反光膜(Ⅴ类)㎡ 50034换膜超强级反光膜(Ⅳ类)㎡50035换膜高强级反光膜(Ⅲ类)㎡10036标志板(包干价,按标志板面积计,含标志板、底膜字膜、安装费)标志板面板厚1.5mm底膜字膜(Ⅳ类)㎡20037标志板面板厚2mm,底膜字膜(Ⅴ类)㎡20038标志板面板厚3mm,底膜字膜(Ⅴ类)㎡10039标志板面板厚2mm,底膜字膜(Ⅳ类)㎡20040标志板面板厚3mm,底膜字膜(Ⅳ类)㎡10041标志板面板厚2mm,底膜(Ⅳ类),图案字膜(Ⅴ类)㎡20042标志板面板厚3mm,底膜(Ⅳ类),图案字膜(Ⅴ类)㎡10043活动标志超强级膜3㎡以下(含支架)㎡5044活动标志超强级膜3㎡以上(含支架)㎡5045交通标志杆新增(包干价含支杆等所有材料、基础费、安装费)门架标志杆2车道(承载15㎡板面)套1046门架标志杆3车道(承载40㎡板面)套1047门架标志杆4车道(承载55㎡板面)套1048单立柱Ф76套40049单立柱Ф89套30050单立柱Ф114套10051单立柱Ф121套10052单立柱Ф140套10053双立柱Ф140套10054双立柱Ф165套10055双立柱Ф219×8000×8 套2056双立柱Ф273×9000×10 套2057双立柱Ф325×9000×10 套2058单悬臂Ф165套2059单悬臂Ф219× 8Ф114×6000×6套5060单悬臂Ф273×10Ф140×6000×6套5061单悬臂Ф325×10Ф165×6000×6套2062单悬臂Ф377×12Ф219×6000×6套2063双悬臂Ф219× 8Ф114×6000×6套2064双悬臂Ф273×9000×10Ф140×6000×6套2065双悬臂Ф325×9000×10Ф165×6000×6套1066双悬臂Ф377×9000×12Ф219×6000×6套1067标志移位(重新做基础部分)单悬臂Ф377 套568单悬臂Ф325 套569单悬臂Ф273 套570单悬臂Ф219套571单悬臂Ф165套1072单悬臂Ф140 套1073双悬臂Ф377 套1074双悬臂Ф325 套1075双悬臂Ф273套1076双悬臂Ф219套1077双立柱Ф140 套1078双立柱Ф165 套2079双立柱Ф203-Ф325 套580更新标线成型标带 ㎡20081振荡标线 ㎡100082热熔标线 ㎡5000083地面标识 ㎡50084双组份高亮标线 ㎡100085MMA双组份抗污标线 ㎡100086新增交通安全设施防撞桶 个100087波形防撞栏普通型4m桩m50088波形防撞栏加强型2m桩m50089波形防撞栏双面加强型2m桩m50090PU警示柱80*75㎝个100091PU警示柱80*45㎝个100092钢管警示柱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格。m100093隔离墩含杆件个100094金属隔离墩含杆件m50095塑钢隔离栏 m500096金属隔离栏 m500097水泥构件隔离墩 m200098水马个100099锥形桶个1000100LED太阳能主动发光标志线性诱导标志(单向) 块100101LED太阳能主动发光标志线性诱导标志(双向) 块100102LED太阳能主动标志其它标志(尺寸不定)块150103太阳能警示灯铝合金外壳,300㎜,超高亮度晶元LED芯片 个100104太阳能路标同步发光双面、L100*W100*H20㎜个500105发光突起路标有源、双面、L100*W100*H20㎜个500106反光突起路标 个500107轮廓标L180*W40㎜个500108减速带橡胶减速带、500*400*60㎜m100109彩色抗滑薄层厚度2.5-3㎜㎡1000110电子车速反馈器测速范围5-320㎞/h,双色,屏幕40*70㎝、Ⅳ类反光膜、方向性多普勒雷达个10111凸面镜Ф1000㎜个20112立面标识Ⅳ类和Ⅴ类反光膜㎡100113LEDLED可变信息标志双基色㎡20114LED可变导向车道标志专用单元单色㎡50115标志维修单立柱式含版面校正、杆件校正套100116悬臂式含版面校正、杆件校正套50117门架式含版面校正套30118太阳能标志板含换件个20119太阳能电源含换件个20120车道指示灯 个6121车道指示灯控制设备个3122其它安全岛 ㎡100123巡查交通设施巡查1车3人日100注:所有新增使用的设施设备必须由中标单位提供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并应根据需要提供通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依据有关规范、标准检测合格的报告。交通标志杆件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并制作安装,要采取全面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通设施安全使用。供应商须作出相应质保期的安全承诺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以上单价均为综合单价,含货物、技术资料、运输、市政赔偿、安装、调试、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特别注明的除外)。投标报价按以上数量计算,数量以实际工程建设的为准。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项目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二)实施地点重庆市主城区道路及内环快速路。(三)验收方式1、所有材料加工之前,中标人须请使用单位人员检查核验并做好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地完好无损的到达安装现场,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5)工程验收到达国家规定合格标准。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标线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一年,反光膜质保期不得低于五年,标志杆件质保期不得低于十年,其它设施质保期不得低于三年(标志杆件的安全性必须由中标人作出相应质保期的安全承诺既承担质保期内的安全)。2、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四)维修配件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三、付款方式(一)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表中清单子项所列的工程量为暂定量,付款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及现场共同验收量作为结算依据,工程计量均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量。(二)结算时间以季度为单位。由乙方每季度统计一次工程量,在本季度末把工程量结算书(甲方开具的派工单、施工资料、验收记录、工程量计价一览表)上报甲方并申请验收。(三)经甲方组织双方共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工程量的验收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会同乙方核对。核对完毕之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之后1个月内支付本季度结算金额的95%给乙方,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善并重新申请验收,工期不予顺延。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培训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六、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10分,其中:10分为政策性加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集中采购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60%)6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部分(30%)301、货物技术参数(满分4分)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分。投标文件有1条技术参数(条款)达不到招标要求的,扣1分,有4条(含)技术参数以上达不到招标要求或产品质量保证期条款达不到招标要求的“技术部分”得0分。2、施工方案(满分10分)2.1施工方案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功能完善:优得5分 一般得3~4分,差得0~2分。2.2工程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有详细的组织机构设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措施等:优得5分 一般得3~4分,差得0~2分。3、制造安装能力(满分16分)3.1投标人的应急处置能力。标线的施划和清除面积能力(按日计)、标志板面的生产和安装能力(按日计)等资料情况横向比较评定打分,优得7~8分 一般得4~6分,差得0~3分;3.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制管、主要零部件、喷涂等)等专用设备及车辆的参与能力资料情况横向比较评定打分,优得7~8分 一般得4~6分,差得0~3分。3业绩(5%)5(1)投标人2010年以来承建过道路标志标线建设或维护项目的,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个得1分,总得分不超过4分。(2)承建过公安系统类似项目的,每增加1个加0.5分,总分不超过1分。(同一合同不重复计分)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4售后服务(5%)5(1)质量认证1分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不能提供的得0分。本地化服务需提供机构固定办公地点证明(公司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或分支机构工商登记证明),机构入驻时间、服务内容、相关服务人员名单及工作性质安排。(2)售后服务方案 1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故障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备件库、维修机构,维修人员等)的可根据方案优劣评分(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差得0分)。(3)本地化服务 3分投标人在重庆市内具有稳定的技术服务机构执行服务的得2分,本地无服务机构不得分。服务人员具有一般技术类道路(公路)工程或建筑与土木工程道路桥梁或交通工程或交通管理专业人员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2人及以上的得1分,无得0分。5政策性加分(10%)101、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3分;2、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1分;3、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4、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得1-5分。关于政策性加分1、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产品清单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相应页面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2、关于小微企业:2.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2.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2.2具体加分说明:投标人为小型企业得3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得4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得5分。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五)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六)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十)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4、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副本、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电子文档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1.1拟中标金额在500万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中标候选人;5.1.2拟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中标候选人;5.1.3拟中标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中标候选人;5.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5.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采购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标准执行。中标人应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如下: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05%0.05%0.05%*******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 2.8 2.75 14 2=22.55(万元)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3]361号文件执行。交易服务费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渝价[2013]361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100(含)以下1.0‰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500(含)0.95‰500-1000(含)0.9‰1000-5000(含)0.85‰5000-10000(含)0.8‰10000以上0.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0.1万元(500-100)万元×0.95‰=0.38万元(1000-500)万元×0.9‰=0.45万元(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7000-50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0.1 0.38 0.45 3.4 1.6=5.93(万元)十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5、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1年(特殊规定除外),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5.6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人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6、付款(一)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表中清单子项所列的工程量为暂定量,付款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及现场共同验收量作为结算依据,工程计量均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量。(二)结算时间以季度为单位。由乙方每季度统计一次工程量,在本季度末把工程量结算书(甲方开具的派工单、施工资料、验收记录、工程量计价一览表)上报甲方并申请验收。(三)经甲方组织双方共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工程量的验收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会同乙方核对。核对完毕之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之后1个月内支付本季度结算金额的95%给乙方,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善并重新申请验收,工期不予顺延。(四)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付款方式为支票。7、检查验收(1)所有材料在加工之前,中标人须请使用单位人员检查核验并做好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地完好无损的到达安装现场,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在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集中采购机构:地址: 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六)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七)诚信声明(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三)商务条款差异表四、技术文件(一)技术方案(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技术条款差异表五、其他(一)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序号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交货期交货地点1…投标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注: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序号名称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原产地、型号等)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材料费/10运输费/11税费/12……13总计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所列明的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2、计价单位以“元”或“万元”计,无此项费用以“0”填写;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盖章。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七)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注:(1)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列此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3、商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3.1质保及售后服务能力情况;3.2信誉;3.3业绩。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四、技术文件(一)技术方案(格式自定)(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技术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4、须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五、其他(一)其他资料(自附)(结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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