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花园云·城市大脑”建设项目-城市治理平台(二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花园云·城市大脑”建设项目-城市治理平台(二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花园云·城市大脑”建设项目-城市治理平台(二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龙泉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龙泉市“花园云·城市大脑”建设项目-城市治理平台(二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建设目标
基于丽水花园云,运用人工智能新技术,突出信息采集、智慧执法、数据共享、服务群众,建设快速发现问题、高效解决问题、全方位分析问题和智能化预警问题的城市精细化智慧化治理体系,实现对城市问题的实时感知、城市运行状态的全面可视监测以及日常管理和应急状态下的联动指挥,实现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治理违法行为的智能化监管和执法,建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精细化智慧化治理的“龙泉样本”。
本期基于一期项目城市事件治理系统、城市管理AI系统、龙泉数字驾驶总舱、智慧市政设施等系统建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龙泉市“花园云·城市大脑”建设项目-城市治理平台(二期)是丽水市花园云、城市的分平台,是其有机组成部分,是设区市平台向下县一级的延伸,龙泉平台(一期)就是依托丽水平台而建设,以丽水平台的数据、组件、应用等作为支撑。随着数据化改革的深入。龙泉平台也急需升级完善。本次项目就是基于一期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组件更新、升级迭代。为保证本项目与原项目、丽水平台的无缝对接的一致性,以及相关配套工作的要求,专家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拟定供应商为丽水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丽水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北路365号MT新嬉里5楼502、503、505室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0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沈力翔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578.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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