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提升与二期建设项目已由 衢发改发[2013]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地址为衢州市北门街,包括380V以下的外立面、景观灯等亮化工程施工,投资约为150万元,属小型机电安装工程。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亮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衢州市企业城市道路照明或机电安装三级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2014年未受到市住建局通报批评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账号:****************678”。资金到帐被审核通过后,投标申请人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2014年 1 月16 日23:59:59前)资金到账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2014年 1 月 17日9:00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保证金递交登记表及到账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完成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联系电话:****-*******)。详见:****************7">http://www.qzztb.net/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7 。(注:交年金的投标申请人将收据或协议复印件带至开标会议现场,供审查。)
6.1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14年 1 月 17 日8:30时-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 五楼电子显示屏公示的本工程开标厅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接收投标文件等手续,联系电话:****-*******。
6.2录入信息时必须由投标申请人交易员本人携带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凭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及投标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请于2014年 1 月16 日16:30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市监管办业务处(电话:****-*******)办理相关手续]。详情
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提升与二期建设项目亮化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人: 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衢州市中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员: 时间: 工作手册编号:审核人员: 时间: 工作手册编号:目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第六章 图 纸 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衢州市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提升与二期建设项目已由 衢发改发[2013]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地址为衢州市北门街,包括380V以下的外立面、景观灯等亮化工程施工,投资约为150万元,属小型机电安装工程。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亮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2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2013年1月1日前已办理进衢备案的企业手册上须有2012年度年检考核合格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衢州市企业城市道路照明或机电安装三级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2014年未受到市住建局通报批评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电子评标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未参加电子评标培训的企业请联系杭州品茗软件公司,由该公司安排专项培训。联系电话:
151*****077,刘小姐。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账号:
****************678”。资金到帐被审核通过后,投标申请人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2014年1 月16日23:59:59前)资金到账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2014年1月17 日9:00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保证金递交登记表及到账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完成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联系电话:
****-*******)。详见:http://www.qzztb.net/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
****************7 。(注:交年金的投标申请人将收据或协议复印件带至开标会议现场,供审查。)6、录入信息6.1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14年 1 月 17 日8:30时-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 五楼电子显示屏公示的本工程开标厅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接收投标文件等手续,联系电话:
****-*******。6.2录入信息时必须由投标申请人交易员本人携带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凭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及投标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请于2014年 1月16 日16:30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市监管办业务处(电话:
****-*******)办理相关手续]。详情http://www.qzztb.net/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
****************97.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获取方法,投标申请人任选一种:①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下载,费用2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②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不记名),纸质招标文件费用400元/份,售后不退。8.投标文件的递交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月17 日9时30分,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开标厅。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衢州市中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小蒋 联系电话: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1月 9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荷花西路109号联系人:小施 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市中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龙化路472号联系人:小蒋电话:
****-*******1.1.4项目名称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提升与二期建设项目亮化工程1.1.5建设地点衢州市北门街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投资1.2.2出资比例国有出资100%1.2.3资金落实情况100%1.3.1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亮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工期 :120 日历天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2013年1月1日前已办理进衢备案的企业手册上须有2012年度年检考核合格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衢州市企业城市道路照明或机电安装三级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2014年未受到市住建局通报批评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4天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4天2.2.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4年1 月17日9时30分止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4日历天前澄清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4日历天前修改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 90 天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账号:
****************678”。资金到帐被审核通过后,投标申请人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2014年 1 月16 日23:59:59前)资金到账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2014年 1月 17日(投标截止时间)9:00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保证金递交登记表及到账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完成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联系电话:
****-*******)。详见:http://www.qzztb.net/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
****************7 。(注:交年金的投标申请人如交纳年金额大于等于本工程规定投标保证金额的,请将收据复印件带至开标会议现场,供审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指 /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年,指 /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年,指 /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技术标、商务标应按格式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并盖单位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格式须造价工程师(或“安装”专业造价员)签字盖专用章【如本单位无人员编制商务标的,提供咨询服务的非本单位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须为具有投标咨询服务资质的中介机构人员,并在商务标中附有咨询服务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如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3.7.4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标: 1份(正本1份)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标:1份(正本1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注:中标人中标公示结束后一天内提供4份书面资格审查标副本和商务标副本)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分别为:资格审查标,包括3.1.1.3的内容;商务标,包括3.1.1.1的内容;技术标,包括3.1.1.2的内容;资格审查标、技术标和商务标每册采用左侧书本装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衢州市荷花西路109号招标人名称: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提升与二期建设项目亮化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在2014年 1月 17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公示的开标厅(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公示的开标厅(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3名组成。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3.1履约担保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10%(不计利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具体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规定10.2最高限价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最高限价=[(审定预算价-暂列金*1.03577)*92%] (暂列金*1.03577)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10.3“暗标”评审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商务标。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按品茗公司提供的电子评标光盘制作。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密封于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袋中。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10.6.1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交易员本人参加开标会。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出席;交易员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和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USB KEY交至工作人员录入信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交与工作人员,但因工作人员操作进度或开标厅电脑原因或停电原因造成的录入信息时间延误的除外),同时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视为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10.6.2⑴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14年 1 月 17 日8:30时-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 五楼电子显示屏公示的本工程开标厅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接收投标文件等手续,具体程序为:①投标申请人进入开标厅,交易员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递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录入信息;②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录入信息后,投标申请人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交纳年金的请同时递交“市级投标单位预交投标保证金协议”或收据复印件)交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接标手续;③投标申请人相关人员签到,到公证处进行身份验证。⑵投标申请人必须按上述⑴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相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⑶未交纳交易席位费的投标申请人请尽量于2014年 1 月 17 日(投标截止日)9:00前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交纳开标日当月的席位费。⑷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凭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投标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请于2014年1 月 16日16:30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市监管办业务处办理入库手续。关于如何查看交易员CA证书的有效期,详见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企业信息入库栏”,联系电话,
****-*******。详见:http://www.qzztb.net/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
****************9⑸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参加现场开标的,将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衢政办发【2011】85号)规定处理。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投标单位如有疑问,以不署名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投标预备会1.10.1本次投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记名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1.11 分包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允许偏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表格格式与电子文档中如有不一致的,以电子文档为准);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提交(传真:
****-*******)(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4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4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标三部分组成。3.1.1.1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无需密封,开标时递交公证人员查验);(4)封4.1 投标总价;(5)表4.2 投标说明(总说明);(6)表4.3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7)表4.4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8)表4.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9)表4.5.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10)表4.5.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文字文本不需提供,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另行提拱)(11)表4.6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2)表4.6.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13)表4.6.1.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文字文本不需提供,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另行提拱) (14)表4.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算表;(15)表4.8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汇总表;(16)表4.8.1 暂列金额明细表;(有暂列金额时提供)(17)表4.8.2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有专业工程暂估时提供)(18)表4.8.3 计日工报价表;(19)表4.8.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20)表4.8.9 主要工日价格表;(21)表4.8.10主要材料价格表;(22)表4.8.11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23)电子光盘【含以上(4)~(22)表格内容】。3.1.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标封面;(2)承诺书;(3)项目班子配备表(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后):3.1.1.3资格审查标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标封面;(2)资格审查表;(3)资格后审承诺书。(4)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提供《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无需密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后。3.1.1.4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原件:(1)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无需密封在资格审查标密封袋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资料原件)。资料原件需单独装袋,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报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天内退还原账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后7日内退还原账户。投标保证金不计息。3.4.2汇入帐户的投标保证金,由监管办投标保证金财务管理人员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招标人验收到帐汇总表,检查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投标人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后,自动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明有串标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撤回投标的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中标资格;(5)隐瞒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施工程等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6)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获奖文件(证明)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30%不予退还;(7)伪造身份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等资质证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50%不予退还;(8)投标人有案件在查时,涉案企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9)投标申请人在投标过程中,须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具体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和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等情况,如有隐瞒,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20%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 资格审查标见3.1.1.3条。3.6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格式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并盖单位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格式须造价工程师(或“安装”专业造价员)签字盖专用章【如投标单位无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编制商务标的,提供咨询服务的非本单位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须为具有投标咨询服务资质的中介机构人员,并在商务标中附有咨询服务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如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标、技术标、商务标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作为投标人。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未取得交易席位或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文件。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本招标项目由招标人委托信安公证处对开标现场进行公证:(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2)公证处工作人员审核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开标顺序;(4)公证处工作人员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5)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标评审,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布资格审查标评审结果;(6)公证处工作人员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各投标人的技术标;(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标进行评审,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8)公证处工作人员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商务标进行评审;(10)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布商务标有效性评审结果,抽取商务标评分办法;(11)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并由公证工作人员复核、宣布;(12)招标人代表宣布中标候选人;(13)公证处工作人员宣读公证词。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招标人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3人),从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同时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不计利息)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如有)。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以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字、盖章为准),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法规要求处理;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或其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经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0.1商务标电子文档制作及书面文档打印说明和相关规定:为保证商务部分电子文档和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附带的投标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并自行刻录至光盘,使用投标制作软件打印功能将最后一次刻录(必须使用投标制作软件刻录功能刻录)的商务部分电子文档打印书面投标文件。⑴投标书中未提交由品茗软件公司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清单所刻录的光盘而制作的商务标电子文档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有改变的,按废标处理。⑵投标单位提供遭恶意破坏的商务标电子文档光盘或提供无该工程商务标电子文档内容光盘的,评标委员会应做废标处理。⑶投标单位使用光盘中的打印功能将最后一次刻录的商务标电子文档内容(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文件)打印成书面投标文件(每一页报表均会随机自动附带该工程项目的水印码),无水印码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商务标书面报表的水印码与商务标电子文档水印码不一致,将视为该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做出废标处理。⑷电子标书封装:商务标电子文档必须随商务标纸质标书一起封装,否则作废标处理。⑸投标人提供商务标电子文档中没有使用本工程的清单电子文档附带的投标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⑹所有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打印出的书面报表)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均按格式中规定盖章、签字,未按此规定盖章、签字作废标处理。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详见后附表格,如后附表格与电子文档不符,以电子文档为准。投标单位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还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杭州品茗软件公司刘女士联系电话:
151*****077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7.3条款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格后审承诺书按要求承诺(包括关键字或句无错误或无缺漏)。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进衢备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提供《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2013年1月1日前已办理进衢备案的企业手册上须有2012年度年检考核合格章】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无需密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后。其他资格审查要求所涉及的资料[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开标前入库,审查时,凭投标人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将《资格审查表》中填写内容与投标企业在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管理库中的内容进行核对,如一致,《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如有不一致的,评委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原件核对,如《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内容与原件一致的,《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否则不予通过。(如有需要,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到衢州市监管办业务处核对企业入库信息或补充入库,并由监管办工作人员、投标人交易员双方签字确认入库信息,未及时核对信息的,后果自负。)2.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投标报价汇总表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5项规定,并与“投标总价表”中“投标总价”和投标函中的“投标价格”一致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5项规定质量检验试验费费率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5项规定规费1、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费、税金、暂列金额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5项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详见本章3.1.2技术标按要求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的投标人的承诺书进行审核,凡关键字句错误或缺漏的或未按要求盖章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项目班子人员:按项目班子表人员配备齐全,相应的上岗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后投标报价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投标最高限价。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格审查资料:通过式评审技术标:通过式评审投标报价:10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技术标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的投标人的承诺书进行审核,凡关键字句错误或缺漏的或未按要求盖章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2.2.4(2)商务标评分标准商务标评标办法确定:由公证处在以下二种评标办法中随机抽取产生1随机下浮率法。首先确定评标控制价A:由招标人随机抽取评标控制价下浮率m,m值在8.0%-12.0%九档(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投标最高限价。其次,以投标最高限价的85%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最佳评标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如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时或有效报价中没有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报价时专家组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废除全部投标。2低价平均法。先对全部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相同的报价只保留一个,再由低到高选取五个报价进行平均(少于五个,则全部进入平均),随机抽取平均值的95%-98%四档(每档间隔一个百分点)作为成本控制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成本控制价为最佳评标价。商务分确定和偏差率K计算各投标报价与最佳评标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K=(投标报价-最佳评标价)/最佳评标价*100%。计算投标人商务得分时: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商务分上扣4分;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商务分上扣2分(商务标得零分的除外);K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标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注:最佳评标价、成本控制价、评标控制价均四舍五入,保留到整元。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废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3.2.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补1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补2计算机辅助评标详见本章附件E: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开标厅现场抽签确定。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最佳评标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本章第2.1.2款中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审查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与衢州市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进行核对、评审。审查时,凭投标人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将《资格审查表》中填写内容与投标企业在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管理库中的内容进行核对,如一致,《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如有不一致的,评委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原件核对,如《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内容与原件一致的,《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否则不予通过。(如有需要,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到衢州市监管办业务处核对企业入库信息或补充入库,并由监管办工作人员、投标人交易员双方签字确认入库信息,未及时核对信息的,后果自负。)】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各投标人在资格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审定预算(如需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需要)、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 (如需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技术标进行暗标评审的)/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5.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 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最高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最高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2)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3)评分结果。A4.2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和评分。A4.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最佳评标价”。A4.3.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4.3.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A4.3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4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5汇总评分结果A4.5.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5.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2.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4 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附件B:废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废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下列情形为串通投标行为: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条要求编制的。B1.7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B1.8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如工程质量、工期、报价等(以投标函为准)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文字表示的报价金额有漏字或错字的。B1.9符合商务标电子文档制作及书面文档打印说明和相关规定废标内容和废标内容的。B1.10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B1.1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其他应当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B2:不作为投标人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不作为投标人):B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4.1条要求密封或标记的。B2.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B2.3未按规定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B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交易员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5.1条款和投标人须知第10.6条款定参加开标会议的。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C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第3.2.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C1.评审程序C1.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D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D1.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所有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算术平均值的75% 。(说明:此处的下限仅作为评标委员会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不作为认定废标的条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成本评审工作,并作出评委会决议)。C1.2对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结合清标成果,对各个投标价格和影响投标价格合理性的以下因素逐一进行分析,并修正其中任何可能存在的错误和不合理内容:(1)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4)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5)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6)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7)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8)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C1.3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汇总对投标报价的疑问,启动“澄清、说明或补正”程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C1.4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结果,计算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合理化修正后所产生的最终差额,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C2.评审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1)招标文件;(2)标底(审定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果有);(3)技术标;(4)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果有);(6)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水平;(7)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定额或投标人企业定额;(8)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9)投标人所附其他证明资料;(10) 法律法规允许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参考依据等。C3.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评标委员会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逐项分析,根据本章第3.1.3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中的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并记录分析和修正的结果。汇总修正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A值(此值应为代数值,修正结果表明理论上应当增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的修正差额记为正值,反之记为负值,下同),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4.错漏项分析和修正C4.1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分析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出其中错报或漏报的子目,并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同子目的价格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错漏项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审定预算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如果没有审定预算或者审定预算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标委员会可以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也可以按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以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作为修正价格;对超出招标范围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C4.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根据上述原则,修正错报和补充漏报子目的价格;计算经修正或补充后产生的价格差额。汇总上述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B值,并明确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C5.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同子目的价格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不合理子目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如果没有标底(经评审预算)或者标底(经评审预算)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C5.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对与市场价格水平存在明显差异的子目进行逐项分析、修正: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C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6.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C6.1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原则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投入数量不正确或不合理的,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标中明确的或者可以通过技术标中给出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来的计划投入的资源数量(如临时设施、拟派现场管理人员流量计划、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计划等)修正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不合理的资源投入数量;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价格不合理的,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不合理报价子目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不合理报价子目的资源或生产要素的价格进行修正;其他情况下,按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不合理报价进行修正;如果没有标底(经评审预算)或者标底(经评审预算)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对于按照招标文件不应当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C6.2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对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进行逐项分析、修正;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D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7.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C7.1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按投标人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投标人企业实际的管理费率(近三年企业管理费总额的平均值与近三年完成产值的平均值之间的比例)并以此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的企业管理费率进行修正;企业管理费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费率以及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企业管理费率的平均费率为准进行修正;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企业管理费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费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费率为准进行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应执行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管理费率)。C7.2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对企业管理费进行分析和修正;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E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8.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C8.1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投标人下达的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率或投标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要求的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或股本收益率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的利润率进行修正;利润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利润率以及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利润率的平均费率为准进行修正;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利润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润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润率为准进行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应执行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利润率)。C8.2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对利润进行分析和修正;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F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9.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根据投标价格分析出其中法定税金和规费的百分比,对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额度或比率,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和修正。对法定税金和规费进行分析和修正;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G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10.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评审各项单价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对明显过高或过低的价格进行分析。对不平衡报价汇总分析结果,修正明显过高的价格产生的差额,首先用于填补修正过低的价格产生的差额,两者的余额记为H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11.对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分析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整理。以其各自的代数值汇总A值至H值,得出合计差额Δ1,并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全部事项。如果投标人存在需要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同时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和提供进一步证明的事项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问题澄清通知和质疑问卷应当包括:质疑问题、有关澄清要求、需要书面回复的内容、回复时间(应给投标人留出足够的回复时间)、递交方式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和提供进一步证明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质疑问题的澄清和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疑问都得到澄清和说明。根据澄清和说明结果,对于投标人已经有效澄清和说明的问题和子目应从上述A值至H值的计算中剔除或修正,修正A值至H值并计算最终差额Δ2。本款中所谓的“有效澄清”是指投标人做出的澄清和说明已经合理地解释或说明了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且澄清结果令评标委员会信服。C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填写评审结论记录表,以最终差额Δ2与投标人投标价格中标明的利润额(如标明的是利润率,以利润率乘以其计取基数,下同)进行比较并得出如下结论:如果最终差额Δ2(代数值)小于或等于投标人的利润额,则表明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如果最终差额Δ2是正值且大于(不含等于)投标人报价中的利润额,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章第3.2.2(综合评估法为3.2.4)项的规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备注: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完善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方法/附件E: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由计算机读入投标人的电子文档(光盘),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号、特征、单位、数量及规费、税金、措施费等内容进行计算机评审。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最后做出评标委员会决议。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100%政府投资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日(实际以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元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通用条款通用条款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为准。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2)监理合同。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综合资质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龙游县荣昌路求是大厦1.1.2.5 设计人: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见通用条款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见通用条款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本合同文件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其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省、地区(市)的其他法律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若承包人投标文件技术规范高于上述要求的,则按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执行;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 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1)监理合同。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伍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设计施工图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开工前7天进行图纸会审。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荷花西路109号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范围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因漏项、设计变更等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调整方式:(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如合同中没有使用的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按招标时审定预算价同口径编制*(1-中标下浮比例)[中标下浮比例={1-[(中标价-暂列金×1.03577)÷(审定预算价-暂列金×1.03577)]}×100%(材料按审定预算价同口径编制,衢州信息没有的,按省信息;如衢州和省信息均没有的,以业主、监理、中标人三方共同进行市场询价确定,经市场询价材料价格不再下浮)。措施费按结算价调整。2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发生增减,且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内(含)时,应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子目的单价;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外(不含),且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变化幅度超过2%时,由承包人提出并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新的单价,该子目按修正后的新的单价计价。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职务: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协调有关事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内提供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1)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现场书面交验(2)协调处理施工中各方面的关系及有关工作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工程完工后30天内提供竣工图及竣工资料3套。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3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完工后30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文本形式。(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向发包人和监理各提供一间现场办公室。(2)根据衢州市建设局衢建公[2007]1号文件精神,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和移交接管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3)承包人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文明施工,符合环境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和衢建公2003年13号文件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4)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手续。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工程施工管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24日历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诺每月到位天数不得少于24天,每月少到一天扣1000元。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到位累计达5天的,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给予警告,10天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扣除全部项目班子到位履约金。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必须在工地组织施工。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必须在工地组织施工。 。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27日历天。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更换,必须在工地组织施工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同意后更换相应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更换支付10万元违约金,五大员更换支付5万元/人的违约金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技术负责人承诺每月到位天数不得少于24天,每月少到一天扣1000元。其他人员承诺每月到位天数27天以上,每月少一天扣500元。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更换,必须在工地组织施工。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技术负责人承诺每月到位天数不得少于24天,每月少到一天扣1000元。其他人员承诺每月到位天数27天以上,每月少一天扣500元。3.3.6根据市住建局衢住建[2013]85号文件精神,承包人的企业负责人每周在施工现场坐班半天。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从开工到竣工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支付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方式),缴存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如有违约,按合同违约责任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委托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提供办公室一间。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按通用条款;(2) ;(3)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奖励办法按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衢城投【2013】23号文件内容执行。 。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及衢州市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服从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自觉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发生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还将扣除承包人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违约履约保证金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用。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须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以及工程的安全负责,负责做好其所辖人员的工作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编制。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创 “安全标化工地”。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措施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措施费)不列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基数,在工程开工前预付此项费用的50%,其余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后的一个月内支付。。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可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指令调整的工作计划,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师的计划完成所有工作,如不能完成,由工程师出具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内仍不能按时完成的,业主将予以解除合同,承包人将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支付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工程师应在收到该计划后的3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工程师应在收到该计划后的3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3天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3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工程开工令起计算合同工期。如故意拖延各项准备工作影响工程正常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 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7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现场交验,施工单位验收复测,并做好校验记录。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政策处理、协调等非承包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监理方、发包人签证的天数给予相应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除因发包人政策处理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实签证外,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价千分之一进行处罚,处罚款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15天,承包人将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支付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 。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工期根据市财政局经建处、市住建局公用事业处、发包人及监理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设计变更审查小组审批后批准的签证天数给予顺延,批准的签证天数给予顺延,费用不予补偿。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按通用条款;(2) 工期根据市财政局经建处、市住建局公用事业处、发包人及监理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设计变更审查小组审批后批准的签证天数给予顺延,费用不予补偿。。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无 。8.6 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应采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对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要求并经监理、发包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场,需检测的材料检测后用于工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予以解除合同。无论发包人或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规范要求执行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因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量实际发生变化根据市住建局衢住建公【2011】104号文件精神执行,必须经设计、监理、业主、住建、财政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设计变更审查小组审批后,并按实计量签证后作相应调整。。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因漏项、设计变更等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调整方式:(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如合同中没有使用的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按招标时审定预算价同口径编制*(1-中标下浮比例)[中标下浮比例={1-[(中标价-暂列金×1.03577)÷(审定预算价-暂列金×1.03577)]}×100%(材料按审定预算价同口径编制,衢州信息没有的,按省信息;如衢州和省信息均没有的,以业主、监理、中标人三方共同进行市场询价确定,经市场询价材料价格不再下浮)。措施费按结算价调整。2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发生增减,且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内(含)时,应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子目的单价;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外(不含),且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变化幅度超过2%时,由承包人提出并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新的单价,该子目按修正后的新的单价计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用于施工合同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资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属发包人所有,今后施工过程中如未发生前述因素,此项费用就不存在,不予计算,发包人不予支付。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 执行浙江省建设厅建建发[2008]163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文件中的调整范围及调整方法,结合衢州市建设局衢建建[2008] 51号、79号等文件精神方可进行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因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量实际发生变化根据市住建局衢住建公【2011】104号文件精神执行,必须经设计、监理、业主、住建、财政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设计变更审查小组审批后,并按实计量签证后作相应调整。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款。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并以中标的固定单价包干的形式发包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执行浙江省建设厅建建发[2008]163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文件中的调整范围及调整方法,结合衢州市建设局衢建建[2008] 51号、79号等文件精神方可进行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因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量实际发生变化根据市住建局衢住建公【2011】104号文件精神执行,必须经设计、监理、业主、住建、财政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设计变更审查小组审批后,并按实计量签证后作相应调整。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0% 。预付款支付期限: 开工后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月扣回。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实量实算 。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10日前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施工期间根据监理签证,发包方核实后按月已完成的工程量的70%比例支付工程款(并扣回相应预付款);工程完工并经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并决算通过审计后支付至工程决算审定价的95%;另外5%作为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如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并在工程缺陷期满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为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中标单位应为本工程项目单列资金专户,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直接拔付至该专户,中标单位应保证该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及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为本工程需要的及时用款,业主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工程款发票须开具衢州市地税局的发票)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10日前报当月工程量和下月工作计划。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报驻地工程师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签发。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内签发。(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7天内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发包人。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申请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由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站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不作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则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竣工验收合格前,承包人有责任保护、管理至全部工程交付验收并获通过为止。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标准、施工图纸及有关验收规范要求竣工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30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收到后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工程审计结束30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5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合同。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个月,其他保修范围按质量保修书执行 。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通过一次性验收。如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发包方扣除承包方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方无条件返修,并承担一切返修的费用,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承包方返修不合格,发包方处以中标价10%的违约金,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5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 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按通用条款。15.4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质量保修书执行 。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3天内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除因发包人政策处理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实签证外,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价千分之一进行处罚,处罚款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15天,承包人将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支付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7)其他:按通用条款。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7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及时按有关规定交纳民工工资保障金。若发现承包方不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的,发包方可扣除相应的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如发现第二次不及时支付并有上访情况给发包人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发包人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民工工资。2、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施工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并赔偿发包人损失。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16.2.1款。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按16.2.1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工期根据市财政局经建处、市住建局公用事业处、发包人及监理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设计变更审查小组审批后批准的签证天数给予顺延,批准的签证天数给予顺延,费用不予补偿。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14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等有关投保规定进行投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按通用条款。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通用条款。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衢州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 21.1 应当认为在正式签定合同以前,承包人已经认真研究发包人提供的合同文件,对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都已经得到发包人的澄清和解答,并对由合同文件所定义的承包人合同工作内容达到透彻和充分的理解。应当认为,承包人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已经全面、充分的体现和覆盖了:(1)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 (2)为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后保修期内的修补以及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承担所必须发生的一切开支。21.2履约保证金分六个部分,工期履约占50%,质量履约占30%,安全文明施工履约占9%,廉政保证金1%,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5%,民工工资占5%。履约保证金的退回(不计利息):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后1个月内退还。如有违约者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21.3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将工程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不得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处以转包(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违约金。21.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代表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和监理人员)外,承包人对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21.5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对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应及时拨付给项目部足额的工程款,除直接费必须全部拨付外,还应拨付不少于5%的施工现场管理费。21.6承包人应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兑现,决不拖欠,否则视为违约,扣除全部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若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承包人应另行支付给发包人2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21.7项目班子按投标文件配备到位,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符合合同要求的,将给予后续古建工程直接参与投标的奖励。否则,将记入不良行为,通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清出衢州市场。21.8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班子,施工质量、安全、进度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中标人作清场处理。21.9申请人在资格预审中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解除合同,清场。21.10对取消中标资格乃至解除合同并清场的中标人,将扣除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将其记入不良行为,通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清出衢州市场。21.11解除合同后,招标人有权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21.12本工程的设计变更以书面变更单为准,未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认可的变更,发包人有权不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房屋所有人提出的变更,须经监理、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同意认可后方可实施。21.13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有义务保护好产权人的财物安全,不得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未经产权人同意获取居民的任何物品,为此引起纠纷致使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如调查结果是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赔偿,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给予一定的处罚,直至终止合同。21.14本项目为历史文化街区修缮项目施工场地狭小,承包人因与其他施工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21.15该工程为市政府“十大专项”工程之一,施工单位要按标准化工地要求,必须创市“安全标化工地”,按衢住建〔2013〕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创市“安全标化工地”项目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额度的50%作为违约处理。21.16标后管理工作按市住建局衢住建〔2013〕68号文、衢住建〔2013〕85号文、衢住建办〔2013〕99号文要求考核。注: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明确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补:12: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12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工程的项目法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 工程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的严重违反施工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保修期后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 日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本工程量清单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价格按2013年第12期《衢州造价信息》和2013年第12期《浙江造价信息》编制,以上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严格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品牌、型号及规格进行报价,否则一切后果自负。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 其他的相关资料。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7.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7.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2.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5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2.8.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2.9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2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3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5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1)取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上限9.30%,下限7.61%)(注:以定额“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检验试验费(上限1.04%,下限0.64%)(注:以定额“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1.96%计取(注:以定额“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税金按3.577%计取(以“直接费 管理费 利润 规费 其他项目费”为计费基数),农民工工伤保险按0.15%计取(以“直接费 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按0.20%计取(以“直接费 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2)投标人“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应等于“投标总价表”中“投标总价”和投标函中的“投标价格”,三报价不相等作废标处理。(3)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 答疑时确定 元(含暂列金),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4)暂列金额为答疑时确定元,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投标人不得擅自变动暂列金额,否则按废标处理;中标后该项费用由业主掌握。 (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投标须知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指:①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某综合单价中综合的内容出现缺项、漏项、计算差错、错报、决策失误等因素而造成该综合单价不调整而损失的费用;②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③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人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清单描述中清单内容是图纸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而不是清单所包括内容。如果图纸〔包括投标补充通知〕明确的工程内容而项目编码所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未明确或不相符的,承包人在投标时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已包括在清单的相关项目中,不得以漏算、缺算、少算的名义追加。如果设计文件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未明确,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明确的,按清单描述特征考虑]、施工措施费、税金、规费等所有费用。(6)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暂列金额*1.03577)*85% 暂列金额*1.03577]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低价风险担保,招标人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返回。(7)人工费、材料费按衢住建建 [2012]127号文件规定的调价范围和调价方式执行。(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9)无价材料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并承担风险,中标后不做任何调整。(10)根据《衢建设【2009】117号文件》,道路建设项目需设永久性告示牌,告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及总监代表、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竣工时间。告示牌设计标准为不小于60cm×40cm,告示牌材料原则上采用石材制作。设立于相对醒目位置。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3.1.2总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3.1.3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3.1.4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3.1.5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3.1.6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3.1.7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3.1.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3.1.9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3.2.3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3.4其他补充说明: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4.1投标总价表投 标 总 价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 单位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盖章)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4.2总说明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4.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页 共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1 单位工程1.1 专业工程 2 … 2.1 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盖执业专用章)日期:年 月 日4.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第页 共 页序号汇总内容(专业工程)清单报价汇总(专业工程)清单报价汇总(专业工程)清单报价汇总报价小计一分部分项工程其中 1.定额人工费 2.人工费补差 3.定额机械费 4.机械费补差二措施项目2.1措施项目(一)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2措施项目(二) 其中 5.定额人工费 6.人工费补差 7.定额机械费 8.机械费补差三其他项目四规费其中: 9.规费110.规费2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11.规费3 (工伤保险)五税金六合 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盖执业专用章)日期:年 月 日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 合计 4.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 合计 4.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 合计 4.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 合 计 04.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算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2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3其他组织措施费3.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3.2夜间施工增加费3.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3.4二次搬运费3.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限市政)3.6提前竣工增加费合计 4.8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单位工程名称:.第 页 共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元2暂估价元2.1材料暂估价元2.2专业工程暂估价元3计日工元4总承包服务费元合计 —4.8.1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 页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 合 计—4.8.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 合 计4.8.3计 日 工 报 价 表计日工报价表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 1 2 人工小计 二材料 1 2 材料小计 三施工机械 1 2 施工机械小计 合计 4.8.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第 页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2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 计4.8.9主要工日价格表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工 种单位数 量单价(元) 4.8.10主要材料价格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 4.8.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 量单价(元) 第二卷第六章图纸1、由投标人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下载。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一、商务标封面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技术标封面、承诺书、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六、资格审查标封面七、资格审查表、资格后审承诺书 一、商务标封面工程招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盖 章) 日期: 年月 日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提升与二期建设项目亮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含暂列金 ,税前)(小写)RMB¥: 元(含暂列金 元,税前)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我方已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 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 号条款内容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 必须填写2工期 日历天必须填写3缺陷责任期按合同条款4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条款5分包见分包项目情况表6逾期竣工违约金按合同条款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按合同条款8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9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见价格指数权重表10预付款额度按合同条款11预付款保函金额按合同条款12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按合同条款质量保证金额度按合同条款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 标 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出席 工程的开标会议,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在开标会议中的所有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盖章)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 年月日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五、技术标封面工程招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盖 章) 日期: 年月 日承 诺 书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的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提升与二期建设项目亮化工程投标,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愿作如下承诺:1、质量方面: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如一次性验收不合格,你方扣除我方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同时我方无条件返修,并承担一切返修的费用,我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我方返修不合格,你方处以中标价10%的违约金,我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安全生产文明方面:我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及衢州市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服从建设行业管理部门、你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自觉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发生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还将扣除我方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违约履约保证金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用。3、项目班子到位率方面: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更换,在工地组织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业主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相应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更换支付10万元违约金;五大员更换支付5万元/人的违约金。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承诺每月到位天数不得少于24天,每月少到一天扣1000元,其他人员承诺每月到位天数27天以上,每月少到一天扣500元,按月考核;项目负责人不到位累计达5天的,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给予警告,10天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扣除全部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保证金。4、工期方面:我方必须按投标工期承诺时间完成,否则应视为我方违约。我方发生工期违约时,以每延期一天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一处以罚款,延期超过15天,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将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支付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该部分保证金全部扣完后可从其他履约保证金中调剂(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因你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我方不再要求增加费用。5、竣工资料方面: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我方未移交资料和备案的(包括竣工图书面二份,电子版一份)的,将视为违约,你方处以我方2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6、民工工资方面:若我方不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的,你方可扣除相应的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如发现第二次不及时支付并有上访情况给你方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你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民工工资。若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并给你方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我方另行支付给你方2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7、其他方面:我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未经你方同意的,不得分包。否则你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你方处以我方转包(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违约金。以上条款我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后未按以上条款执行,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 月 日项目班子配备表投标人:(盖章)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另须注明以下项目负责人信息: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此项仅作参考,不作为废标依据)建造师盖执业印章处:注:以上人员的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后,投标时按项目班子表人员配备齐全,中标后,承包人应按上述人员组成项目班组。六、资格审查标封面 工程资格审查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盖 章) 日期: 年月 日八、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企 业名 称资质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及有效期证号: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勾选)营业执照已入库□(勾选)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等级机电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勾选)或衢州市城市道路照明三级项目经理资格□(勾选)或机电安装三级项目经理资格□(勾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证号:备注1、以上所涉及的资料须在开标前入库,审查时,凭投标人交易CA认证证书(USB KEY)将《资格审查表》中填写内容与投标人在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管理库中的内容进行核对,如一致,《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如有不一致的,评委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原件核对,如《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内容与原件一致的,《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否则不予通过。(如有需要,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到衢州市监管办业务处核对企业入库信息或补充入库,并由监管办工作人员、投标人交易员双方签字确认入库信息,未及时核对信息的,后果自负。)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2014年 月 日资格后审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投标申请单位名称)现投标 (工程名称) ,在充分理解招标人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保证我单位和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没有正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公示期限和范围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和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施工程且未在其他项目中先前中标或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隐瞒不报的情况,愿意接受招标人和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