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东方动物医院日新路分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昆明东方动物医院日新路分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东方动物医院日新路分院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东方动物医院日新路分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与日新路交叉口银德香榭丽园1幢7号
建设单位:昆明东方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日新路分院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商铺进行功能区分隔后主要进行宠物诊疗、手术、宠物疫病预防、宠物美容以及宠物用品、食品销售活动。设置诊疗室、化验室、配药房、影像室、洗浴室、美容室、住院室和手术室等功能区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65.35m2,内部带有跃层(跃层的建筑面积为80m2,即实际使用面积约245.35m2)。项目建成后,预计每日最多接待宠物共10例,其中就诊治疗宠物约7例,洗澡美容宠物约3例,接诊宠物主要为猫和狗。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4%。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序号 | 污染源 | 防治对策措施 |
一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
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没有环境遗留问题,根据调查及咨询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项目运行至今,未收到过环保投诉问题。 | ||
三 | 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 | |
1 | 废水 | 项目设置一个消毒池,洗澡废水经洗澡池底部的三级过滤系统过滤后经管道进入消毒池处理,化验药房废水和废液分别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并酸碱中和处理后倒入消毒池处理,诊疗室、住院室和手术室废水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倒入消毒池处理,上述废水经消毒池集中收集并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小区化粪池,通过日新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 |
2 | 大气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尿垫猫沙、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卫生间产生的异味。项目运营过程中通过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尿垫猫沙等带有异味的固体废物日产日清,不在医院内滞留;医疗废物经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袋每天集中收集喷洒消毒剂后密封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然后委托处置单位及时进行清运和处置,防止异味逸散;卫生间摆放除臭剂,定时打开门窗通风,避免异味气体在医院内沉积逸散。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减轻项目区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3 | 固体 废物 | (1)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间生活垃圾经袋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 (2)美容废物 项目为洗澡美容宠物进行剪毛、剪指甲等美容活动时会产生美容废物,集中收集袋装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置。 (3)宠物粪便尿垫猫沙 项目宠物粪便尿垫猫沙每天早晚各清理一次,设置专门的排便盒、一次性尿垫和猫沙干湿分离处理宠物粪便尿垫,宠物粪便尿垫猫沙每天早晚各清理一次,采用垃圾袋集中收集并喷洒消毒剂消毒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宠物尸体 项目在对患病宠物进行诊疗及手术过程中,可能会有宠物意外死亡。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宠物尸体委托云南萌宠仙境宠物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农业部规定《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 (5)废紫外灯管 项目手术室设置紫外灯进行消毒杀菌,紫外灯管需要定期进行更换。项目紫外灯大约一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产生的废紫外灯管由厂家回收处理。 (6)医疗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过期药品、疫苗,针头、针筒、输液管、输液瓶(袋)、药剂瓶、化验试剂、纱布、棉签、棉球、手套、医用纸巾等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宠物组织器官等。项目医疗废物每天日产日清,在每个科室设置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桶,采用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袋,产生的医疗废物每天集中收集喷洒消毒剂后密封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然后定期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和处置。 |
4 | 噪声 | (1)项目设置隔声玻璃门窗,且运行期间保持各功能区的门窗关闭,通过隔声玻璃门窗和商铺墙体阻隔,能有效防止噪声传播; (2)给动物佩戴嘴套,住院不收狂吠乱叫的宠物,能有效从源头处防止噪声产生,有效减轻噪声影响; (3)加强职工的环保意识教育,防止人为噪声。 |
三、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东方动物医院日新路分院建设项目》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Email:********88@qq.com
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2号楼1楼。
邮编:650500
附件:
*******" target="_blank"> 昆明东方动物医院日新路分院建设项目报告全本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