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柴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柴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柴油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炼焦产品、炼油产品/石油制品/柴油

采购单位内蒙古李家塔煤矿
行政区域伊金霍洛旗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9日16: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层1702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层1702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霞
项目联系电话150*****325
采购单位内蒙古李家塔煤矿
采购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内蒙古李家塔煤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程梁辉139*****191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层17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霞 150*****325

项目概况

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柴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层17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B-2021-101

项目名称: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柴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柴油采购项目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采购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柴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柴油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内蒙古李家塔煤矿

3、供货期:按照甲方需求分批供货

4、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见下表)。

名称

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柴油

-35#

60吨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可以为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至少供应过1项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附网页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附网页截图);

7、投标人在近三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国内设备材料招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不良记录;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8、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9、财务要求:a、投标人是法人的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指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b、投标人是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审查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供货时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0

1.柴油品质相当于中石油、中石化、中国海洋石油。

2.如使用过程中出现相关部门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资质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层1702;

3.3领取招标文件: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报名后招标代理公司以邮件形式发送;

3.4招标文件费用: 5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所需资料: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各一份;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3业绩要求:供应商2018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供货业绩;

4.4纳税与社保: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缴纳清单或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的必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4.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附网页截图);
4.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附网页截图);

4.7财务要求:a、投标人是法人的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指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b、投标人是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审查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4.8供货时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PDF形式发送扫描件至邮箱:********2@qq.com进行报名。资料不全,拒绝参与报名。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9: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02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 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内蒙古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04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营业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李家塔煤矿

联系人:程梁辉

电话:139*****191

招标代理公司:内蒙古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霞

电话:150*****325

2021年10月19日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方需求分批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小型、微型企业) 6%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6%(不再享受本表序号3的价格扣除)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2%)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供应商及其所投核心设备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如实填写后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4)提供声明函不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2、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可以为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至少供应过1项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附网页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附网页截图);7、投标人在近三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国内设备材料招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不良记录;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8、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9、财务要求:a、投标人是法人的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指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b、投标人是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审查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供货时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层1702

方式:报名成功后以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层17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李家塔煤矿     

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内蒙古李家塔煤矿        

联系方式:程梁辉139*****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层1702            

联系方式:陈霞 150*****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霞

电 话:  150*****3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柴油采购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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