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1.3服务内容:为采购人增资扩股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1.4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正式出具法律意见书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价款(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10,000.00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提供的“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中,具体单位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注:未在采购人提供名单内的意向供应商报名无效。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9:00至2021年10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减价
7.2减价幅度:500.00元
7.3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10月23日9:00至2021年10月23日10:00
7.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意向供应商所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联 系 人:苗女士、邱女士
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1.3服务内容:为采购人增资扩股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1.4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正式出具法律意见书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价款(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10,000.00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提供的“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中,具体单位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注:未在采购人提供名单内的意向供应商报名无效。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9:00至2021年10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减价
7.2减价幅度:500.00元
7.3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10月23日9:00至2021年10月23日10:00
7.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意向供应商所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联 系 人:苗女士、邱女士
招标
|
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