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飞行时间质谱等五项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飞行时间质谱等五项设备招标公告

兴义市人民医院飞行时间质谱等五项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兴义市人民医院飞行时间质谱等五项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2110】0022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套、全自动生物质谱检测系统1套、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1套、全自动酶免分析仪1套、 超纯水机1套金额:9,260,000产品用途:详见采购内容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否PPP项目:否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1-10-20至2021-10-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进口理由: 目前国内产品在准确性、稳定性方面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进口产品可满足需求,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故建议采购进口产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采购单位根据工作具体要求,进行市场调查,提供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详细,进行对比国内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采购单位申请理由充分完整,同时本次采购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 经专家论证,可采购进口产品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兴义市人民医院项目联系人:王云联系电话:139*****373联系地址:贵州省兴义市黄草街道办事处英雄路1号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兴波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汇金中心A栋21楼01号3、财政部门代理全称:兴义市财政局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兴义市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035035/-****************328.pdf" target="_blank">进口产品论证.pdf
发布时间:2021-10-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飞行时间质谱 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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