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博会事务局关于公开遴选第十七届中博会纪念书籍编辑制作单位的公告
中博会事务局关于公开遴选第十七届中博会纪念书籍编辑制作单位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工作安排,现就开展编辑制作中博会纪念书籍项目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及时盘点总结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的举办成果,为下一届中博会宣传推广造势,特开展第十七届中博会纪念书籍的编辑制作工作。此书籍的编辑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为指导,认真总结第十七届中博会的概况、特色亮点、重要活动等,盘点办展成果、归纳成功做法,从不同角度记录中博会,为第十七届中博会留下永恒的纪念。
二、技术要求
(一)开本:210mm x260mm,1/16。
(二)规模:约150页,具体以实际成书为准。
(三)分册:1册。
(四)印数:600本。
(五)装订工艺及用料:(1)方背精装;(2)封面封底350克铜版纸过哑膜+烫金凹凸特效;(3)内4页牛油纸+烫金字;(4)环衬200克特种纸;(5)扉页、正文50克,彩色,铜版纸。
三、编辑制作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熟悉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及当前展会相关政策;熟悉广东会展业情况,熟悉历届中博会概况等资料信息。
(三)具有较高的综合文字编辑能力和专业设计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团队组合;有编辑出版同类书籍或刊物的成熟经验。
(四)出具中博会纪念书籍编辑方案;书籍编写内容包括第十七届中博会的概况、特色亮点、重要活动、办展成果、成功做法等。
(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保障本项目的编排印制供货质量。
四、项目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经费为18万元,由中博会事务局负责签订合同并分两期支付经费,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费用作为前期启动经费,完成合同约定事项提交全部纪念书籍成品支付合同总价的40%费用。
(二)纪念书籍须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书印刷并交付我局。
(三)纪念书籍成书后,其文字及出版版权归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所有。
五、申报须知
申报单位须出具以下资格性证明资料,并提供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商务、技术和报价三个部分。申报材料用A4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否则,其材料将不被接受。
(一)资格性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合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此项需加盖公章。
(二)商务部分。主要介绍编制单位基本情况、编辑同类书籍或刊物的工作情况(或提供案例)、项目带头人及团队构成(须附团队成员相关学历、职称、资格证等证明)以及售后服务保障等。
(三)技术部分。主要介绍对该项目的理解,提供纪念书籍编辑方案,包括主旨思路、内容框架等有关内容。
(四)报价部分。应以600本规模分项明确第十七届中博会纪念书籍的整体设计费用(封面扉页装帧彩图内文版式等)、资料收集编辑费用、编辑校对费用、排版制作费用、材料费用、印刷费用、装订、整饰、运输费用及国家税收费用等内容。
六、申报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下午17时,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提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9楼2905室。
申报材料须集中密封装袋,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七、评审办法
(一)邀请3家及以上单位参与申报;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我局成立专门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二)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总得分最高的申报单位作为承担该项目的候选单位,报局领导审定后确定为该项目编辑制作单位,正式签订服务合同。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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