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疃社区大桶水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南疃社区大桶水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CYJDJY-CG(HW)-*******
南疃社区大桶水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南疃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南疃社区大桶水采购项目工作已经就绪,现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YJDJY-CG(HW)-*******
2、项目名称:南疃社区大桶水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约170万元,最高限价3.77元/桶。
4、采购数量:约45万桶。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6、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对于参加投标的生产或销售供应商,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以内的水质抽样检验报告;销售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件、检验报告、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等其他相关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 ” (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6)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企业报名时,请携带相关报名表格(工程类)及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投标的生产或销售供应商,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以内的水质抽样检验报告;销售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件、检验报告、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等其他相关资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企业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 ”(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的信用记录;
(6)承诺书(详见附件)
(7)报名表格:请到城阳政务网-公开-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区政府派出机构(城阳街道办事处)-业务分类信息-其他信息-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资料(工程类)下载。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7)条要求的材料,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截止后再次提交资料无效。报名表格:请到城阳政务网-公开-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区政府派出机构(城阳街道办事处)-业务分类信息-其他信息-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资料下载。
3、报名时间: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青岛市城阳区社会福利中心西门北侧一楼网点(桃林体育场南侧)。
5、报名联系电话:****-********
6、询价文件获取: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如需电子版询价文件直接在公告下方点击链接下载,如需纸质版询价文件请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青岛元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市城阳区广告产业园20号楼905室)领取询价文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有关要求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城阳区社会福利中心西门北侧一楼网点(桃林体育场南侧)。
四、公告媒体
本项目在城阳政务网、社区电子大屏幕和公开栏发布招标公告。
五、招标周知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应充分考虑招标前的各种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出,如:迟到、资料不全、弃标等行为的发生,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核实,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年内不得参与城阳街道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
社区有权成立考核小组,对成交人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成交人经现场考核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其所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南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苏主任
联系电话:138*****044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元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工
联系电话:****-********
2021年10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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