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益性停车场泊位划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益性停车场泊位划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益性停车场泊位划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5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01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DD-2021-23

2、项目名称: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益性停车场泊位划施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益性停车场泊位划施采购项目,1批,采购预算: 500,000.00元,项目概况: 1、汉台中心城区非机动车施划:31条路段,900个点位,17778.84米(170米网状线),标语8296个,箭头2237个。城区共享单车停放施划:39条路段,251个点位,5016.98米,标语1960个,箭头583个。2、老君镇机动车停放点施划:老君超市车位75个,汉武路卖门门口39个、网状线593.6米、导线186米。3、龙江街道办机动车停放点施划:9个点位,标线213.6米,箭头28个,标语112个字,车位31个,防撞柱20个,标牌2套;非机动车停放点施划:28个点位,标线总长777米,路边标线620米,箭头65个,标语240个字,标语6套,车位65个;便民市场共划标线257.3m,24个箭头,标语 96个字;桃园新城非机动车停放点施划:271.2m, 47个箭头,标语 168个字,共享单车共划标线70.2m;12个箭头,标语 35个字。,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按照“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三年行动工作安排,依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台区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汉区办字〔2021〕31号)重点任务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中心城区人行道提升改造后,由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按照规范设置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现需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对汉台中心城区、老君镇、龙江镇进行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放点进行施划,达到车辆停放秩序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0 08:00:00至 2021-11-23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26 18:00:00止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5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01 15:00:00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天台路五号

联系人: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正大地1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5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益性停车场泊位划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5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01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DD-2021-23

2、项目名称: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益性停车场泊位划施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益性停车场泊位划施采购项目,1批,采购预算: 500,000.00元,项目概况: 1、汉台中心城区非机动车施划:31条路段,900个点位,17778.84米(170米网状线),标语8296个,箭头2237个。城区共享单车停放施划:39条路段,251个点位,5016.98米,标语1960个,箭头583个。2、老君镇机动车停放点施划:老君超市车位75个,汉武路卖门门口39个、网状线593.6米、导线186米。3、龙江街道办机动车停放点施划:9个点位,标线213.6米,箭头28个,标语112个字,车位31个,防撞柱20个,标牌2套;非机动车停放点施划:28个点位,标线总长777米,路边标线620米,箭头65个,标语240个字,标语6套,车位65个;便民市场共划标线257.3m,24个箭头,标语 96个字;桃园新城非机动车停放点施划:271.2m, 47个箭头,标语 168个字,共享单车共划标线70.2m;12个箭头,标语 35个字。,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按照“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三年行动工作安排,依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台区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汉区办字〔2021〕31号)重点任务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中心城区人行道提升改造后,由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按照规范设置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现需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对汉台中心城区、老君镇、龙江镇进行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放点进行施划,达到车辆停放秩序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0 08:00:00至 2021-11-23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26 18:00:00止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5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01 15:00:00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天台路五号

联系人: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正大地1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5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泊位 停车 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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