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委托公告147号

西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委托公告147号

西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委托公告147号
2021年10月19日 21:29

西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委托公告147号

(2021)藏01司委111号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西藏吉雄河浚工程有限公司与唐中全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案,需要对位于蓬溪县房权证明月镇字第5958号的不动产进行面积测绘工作。考虑到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请有意参加法院委托工作且具备相应资质在四川片区内有测绘资质的机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报名。

特此公告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 评估 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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