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海洋局2021年重点工作方案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海洋局2021年重点工作方案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海洋局

2021年重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省2020年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等要求,按照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高标准发展,确保完成各项交通经济指标,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洋浦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紧盯目标,重点突破,确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继续保持“周保月、月保年”监测机制,紧盯全年工作目标, 在港口吞吐量、航线布局、水运周转量等方面重点发力,确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一是深入挖掘潜力,鼓励港航企业拓展贸易类业务,吸引省内散改集货源集聚洋浦进出港,加强区域各港口的优势互补合作,确保完成全年港口吞吐量6500万吨,同比增长15%;集装箱量140万标箱的年度目标,同比增长38%。

二是继续优化航线布局,依托保税油加注政策,打通洋浦至钦州、汕头、上海等地内外贸同船运输路径,打造航运贸易便利化“样板港”;继续加密开行至广西钦州、越南海防的“海上穿梭巴士”航线,巩固提升区域集装箱航运枢纽地位;根据航运市场发展需要,适时开通“洋浦-印尼”方向外贸航线,进一步加强洋浦辐射东南亚能力。计划全年新开通内、外贸航线5条,稳定运行航线达到38条。

三是继续做大水运市场,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利用好“中国洋浦港”船籍港政策优势,吸引运力要素加速集聚洋浦,完成水路货运周转量5000亿吨公里目标,折算GDP贡献75亿元,推动形成更加开放、共享、便利的水运市场新格局。

二、强化系统理念,高标准抓好“十四五”规划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洋浦全面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的关键时期,是乘势而上全力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的历史机遇期。站在国家赋予洋浦历史重任的关键节点上,编制好“十四五”时期系列交通规划,就“十四五”时期洋浦交通发展做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对于推动海南自贸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从以下多个方面开展“十四五”时期系列交通规划:

一是为指导洋浦交通运输综合发展,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洋浦交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同时清晰展望到2035年洋浦交通发展的愿景目标,编制并印发实施《洋浦“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二是为保障海南自贸港临港经济发展,指导小铲滩北港区通用泊位及后方产业园、西部陆海新通道航运服务保障基地的规划建设,保障大型集装箱船锚泊和锚地保税油加注,完成《洋浦港总体规划小铲滩北港池规划调整》和《洋浦港总体规划锚地专项规划调整》。

三是在全球新发展大格局下,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换节点,通过港口物流枢纽体系的发展推动区域产业升级,为指导并推动洋浦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体系建设,完成并印发实施《洋浦经济开发区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

四是指导洋浦绿色港口建设,推动绿色交通发展,印发实施《洋浦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规划》。

五是推动洋浦与儋州交通运输联动,构建环新英湾交通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印发实施《环新英湾地区运输一体化规划》。

六是促进洋浦游艇产业发展,解决区内渔港消失后渔民转产问题,推动区内休闲渔业发展,完成《洋浦游艇码头和休闲渔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多措并举,高水平推进国际航运枢纽建设

现代综合绿色的交通运输体系是航运枢纽建设的重要基础,在海南自贸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总体框架、规划蓝图和既定建设时序下,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最大程序简化程序,高品质高效率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5个在建项目建成投用、争取4个前期项目开工建设、实现港口码头(危险品码头除外)100%具备岸电供电能力,加快推进航运枢纽建设进程。

(一)加快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洋浦港小铲滩起步工程能力提升项目2021年6月完工,按期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洋浦港区疏港大道二期工程建设,打通洋浦核心对外货运通道,海南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配套码头工程滚装泊位2021年9月具备大件卸船条件,洋浦海陆消防站消防船码头工程、海南洋浦港恒丰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争取年内完工。同时持续推进交通品质工程建设,高标准高要求推进海南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配套码头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支持资金,做好盈利性公共设施策划,谋划洋浦公共危险品集装箱堆场项目。保障大型集装箱船锚泊和保税燃料加注,开展洋浦港锚地工程前期工作。

(二)加快推进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保障重大项目用海。推进国投洋浦港公共粮油码头及配套工程、洋浦公共液化烃码头工程、洋浦港深水航道扩建工程、小铲滩集装箱码头扩建工程等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保障重大项目用海,一是2021年9月底前完成国投洋浦港公共粮油码头及配套工程用海审批,二是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洋浦公共液化烃码头工程用海审批,三是2021年12月底前向国家报送小铲滩集装箱码头扩建工程用海申报手续。

(三)持续推进绿色航运建设。推进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和岸电建设,研究制定岸电设施运营监管细则,鼓励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一是推进智慧港口建设,督促小铲滩码头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港口智慧化项目(项目包含5G技术的智能理货系统、5G技术的龙门吊远程操控系统),提升港口作业水平和能力,保障港口经济指标按期完成。2021年12底月前完成“智慧港航物流”项目一期(港口EDI平台)建设,初步搭建港航物流信息交换平台,大大提升洋浦港航信息收集、管理、分析、应用等能力。二是2021年6月份前实现港口码头(危险品码头除外)100%具备岸电供电能力。

(四)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持续跟踪省级部门推进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330公路)和洋浦支线铁路前期工作。美兰机场、东方机场、儋州机场与洋浦港、金牌港和八所港形成空海联动格局,加快海南自贸港体系下多式联运发展。谋划环新英湾一体化,构建环新英湾交通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加强洋浦和白马井的互联互通,2021年10月前联合成立公交公司,统筹跨区域公交资源,为群众提供更便利的公共交通。一是落实好《共享出行试点实施方案》,跟踪落实70辆出租车于2020年12月到位,2021年春节前投放市场,解决打车难问题;二是加大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动车投放量,2021年6月底前完成500辆共享单车和500辆共享电动车投放量。

四、创新驱动,营造高质量的行业发展生态圈

(一)落实好航运扶持政策,为洋浦航运枢纽建设赋能。推动形成如船舶登记、方便旗国际船舶注册、船舶船员管理、保税油加注等航运服务产业链。一是结合海南自贸港相关政策,抓住集聚航运要素集聚关键环节,2021年3月底前修订发布航运扶持政策。二是协助海事局做强船舶登记、方便旗国际船舶注册、船舶船员管理、国际船舶管理等业态。

(二)推进洋浦保税油供应中心建设,做大做强保税油加注市场。建立健全船用保税油供应监督管理相关制度体系,2021年6月前发布《洋浦经济开发区国际航行船舶船用燃料油供应管理办法》,2021年9月前制定《国际航行船舶、内外贸同船运输船舶保税油供应业务操作规范》,同时做好制度创新和行业服务工作。

(三)持续降低物流成本。一是做好航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研究制定出台海洋产业扶持政策,落实好港口阶段性降费政策;二是加大网络货运平台发展,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证流程,鼓励容缺后补和告知承诺制,继续推进车辆异地年审工作。

五、强化红线意识,确保安全防疫生态工作平稳可控

(一)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2021年每个季度组织对10家港口罐区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组织港口罐区企业开展一线人员技能大比武,选拔人员参加省部级技能大比武,提高业务技能。

(二)强化人物同防,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一线人员加强自身防护,实现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疫苗应接尽接,防范疫情通过港口传播和扩散,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三)全年持续做好港口、道路和施工场所扬尘治理,协调做好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

(四)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要求,开展一系列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一是2021年12底前完成洋浦乙烯项目及配套石化功能区园四路项目填海生态保护修复的年度计划,二是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泓通船厂和东英冰厂填海造地项目生态修复工作。

六、以加强党建为引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年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标签: 方案 海洋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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