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涉枪爆涉危违法犯罪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关于对涉枪爆涉危违法犯罪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关于对涉枪爆涉危违法犯罪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举报、查处、打击各类涉枪爆涉危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有效预防和侦破此类案件,保障我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依法开展收缴整治枪爆危险物品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涉枪爆涉危违法犯罪实行举报奖励,特通告如下: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处、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制式枪支、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气枪、改制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属治安案件的,奖励200元至500元;属刑事案件的,奖励500元至2000元。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处、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剂、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属治安案件的,奖励200元至500元;属刑事案件的,奖励500元至2000元。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处、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案件,追缴军用枪、制式枪支、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气枪、改制枪等枪支、各类子弹及爆炸物品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属治安案件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属刑事案件,奖励1000元至3000元。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危险化学品、散装汽油等危险化学品及管制刀具、弩、仿真枪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10000元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和仿真枪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10000元奖励;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元至20000元奖励。

六、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员信息严格保密,举报可以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公安机关鼓励实名举报涉枪爆涉危违法犯罪行为。匿名举报且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七、举报方式

1.信函举报。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大道33号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307室,各辖区派出所。

2.电话举报。110(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3.现场举报。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大道33号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3楼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307室,各辖区派出所及局信访室。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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