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药物制剂实训设备采购(GXHF2021-J1-10019)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药物制剂实训设备采购(GXHF2021-J1-10019)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药物制剂实训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柳州市锦绣路9号江东水岸1栋5-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药物制剂实训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GXHF2021-J1-10019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14.25万元,A分标:30.8万元;B分标:25.95万元;C分标:16万元;D分标:17万元;E分标:9万元;F分标:15.5万元。
5.采购需求:A分标:中药提取浓缩回收机组1套、口服液配制机组1套;B分标:喷雾干燥器1台、热风循环烘箱1台、湿法制粒机1台、一步制粒机1台;C分标:多功能蒸汽灭菌柜1台、D分标:全自动硬胶囊填充机1台;E分标:智能型旋转式压片机1台、F分标:高效包衣机1台。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柳州市锦绣路9号江东水岸1栋5-1号)。
3.方式:现场或邮寄。受邀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到以上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若需邮寄,邮费自付。
4.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文件售价:每本300元,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寄,邮寄费自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原则上应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响应文件必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竞标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确保在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2)以确保本项目能在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
(3)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开标日期的纸质表格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评审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竞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评审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柳州市锦绣路9号江东水岸1栋5-1号),收件人:王更生,联系电话:138*****131。
(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邮寄的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6)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1.时间:本次项目于2021年10月26日9时30分后为与参加谈判的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地点:柳州市锦绣路9号江东水岸1栋5-1号。
3.谈判事项:供应商无须到现场谈判,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谈判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以及谈判、报价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
(1)“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务必填写正确。
(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提供“最后报价表(格式)”,供应商应当按格式提前准备好最终报价并签字或加盖公章,一旦谈判小组通知进行最后报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递交最后报价。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采购与招标网(https://)。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柳州市制剂医药技工学校地址:柳州市雅儒路西一巷66号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73号领东尚层1602号
项目联系人:杨超南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hf2855737@126.com
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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