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开展I-125粒子植入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评价公告

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开展I-125粒子植入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评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院拟对I-125粒子植入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评价进行公开议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议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I-125粒子植入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评价。
  (二)项目地点:宁波市西北街41号、永丰北路175弄,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
  二、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及条件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拥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甲级及以上;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经议标,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委托中标方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控制评价,内容包括本部院区粒子植入场所及北部院区肝肿瘤科粒子植入场所。预评价附加一台乳腺钼靶机,控制评价附加一台DR、一台乳腺钼靶机、一台牙片机及一台CT。
  (二)报告时限要求:在资料收集完整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质量标准:报告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及行政部门的审查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8万元。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13:30。
  (二)开标地点:宁波市西河街74号慈善总会401
  (三)联系人:夏胡电话:158*****758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本公告的附件要求提供所有的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实物存在不全、不符或不实的情况,院方保留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权利。
  投标文件用A4纸幅面装订成册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标办法
  招标人代表由分管院长、院纪委、防保科、财务科等部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全程参与和监督开标、评标工作。评标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评标采用二次及以上报价方式,但不以价格为唯一评标依据,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价格以及与院方要求相符程度等情况,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七、有关要求
  (一)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与院方签订有效合同,否则院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介绍
  5、报价单
  6、业绩
  以上内容需装订成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评价 预评价 放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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