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序号内容一、 说明11.1项目综合说明: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需采购一项医疗设备维保服务,要求合格的报价人提供用户需求的货物和服务。资金为自筹资金。22.1采购人名称: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34.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一次性向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交付。(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如下,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号。账号名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肇庆市康乐北路支行账号:
********7645三、报价文件的编制49.3资格文件:详见《谈判须知》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5本次采购不允许报价人将项目分包。6第六章报价文件组成:详见《报价文件格式》四、 报价保证金713.1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813.2.1(1)报价保证金需从报价人基本帐户转入或汇入以下帐户,不得以个人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收款人: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肇庆市端州六路分理处(肇庆市第一支行)帐号:
****************389(此账号为保证金专用账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户);(到帐查询电话:
****-*******-****、联系人:赵小姐)(2)采用现金返纳银行、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须向银行索取第三联回单原件(回单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三、 报价文件的份数、封装与递交914.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及一份电子文件(磁盘或光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1017.2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后 60天内有效。四、谈判与评审1119.1详见第四部分《谈判方法》五、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1220.2谈判结果公告媒体:①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②肇庆市政府采购网(www.zqgpo.gov.cn);③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网(www.zqas.gov.cn)。一、说明1. 适用范围及项目综合说明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综合说明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定义2.1“采购人”是指: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监管部门”是指: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4“报价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2.5报价人资格条件是指:1) 参见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2) 关于分公司报价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3) 除联合体外,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或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报价人。2.7“报价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报价人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或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报价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 谈判费用4.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向成交报价人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成交通知书中成交价的币种相同。(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报价中。(3)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当天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见《谈判须知前附表》)。(5)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为服务类,成交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费率类别成交金额(万元人民币)货物招标费率服务招标费率100以下部分1.5%1.5%100-500部分1.1%0.8%500-1000部分0.8%0.45%1000-5000部分0.5%0.25%5000-10000部分0.25%0.1%如某服务招标项目,成交金额为600万元,总共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总共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100万~500万部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500万~600万部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 (500-100)万元×0.8% (600-500)万元×0.45%=1.5万元 3.2万元 0.45万元=5.15万元。二、谈判文件5. 谈判文件的构成5.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谈判邀请函(2)谈判须知(3) 谈判方法(4) 用户需求书(5) 合同格式(6) 报价文件格式(7) 在采购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报价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6. 谈判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但报价人应按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须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报价人提出的疑问及问题。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本谈判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书面澄清答复将视为本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6.2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要求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价人。 7. 谈判文件的修改7.l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根据项目的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疑问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7.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谈判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7.3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7.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若报价人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三、报价文件的编制8. 报价文件编制基本要求8.1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报价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人承担。8.2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及其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报价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8.3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报价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8.4如因报价人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报价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8.5报价人必须对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9. 报价文件的构成9.1报价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9.2报价标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参照谈判文件第六章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全面的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人报价的内容与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报价人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响应表、合同条款响应表及技术条款响应表;(2)报价人应按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具体请参见谈判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3)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3 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9.3.1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2)报价人须是具备维保经营范围的设备制造商或专业服务商;(3)报价人须具备东芝CT设备维保服务业绩;(4)报价人应在广东省内设有维修服务中心,拥有3名以上相应的设备服务工程师,服务工程师必须具备厂家同类设备的培训证书;(5)报价人需具有健全稳定的组织机构,并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包括设计、生产和服务等)能力(按谈判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报价人简介格式如实填写《报价人基本情况表》);(6)报价人商应具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第六章的要求提供说明;(7)如果《谈判须知前附表》允许、且报价人拟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分包)的,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载明,并按《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证明分包人合格的文件,且分包人不得再分包。如果报价人成交并将项目分包,其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9.3.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9.4证明报价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9.4.1证明所报价货物或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包括如下各项:(1)技术及服务方案;(2)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3)对照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及服务条款,报价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技术及服务方案已对谈判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条文的偏差和例外。(4)报价人的报价内容与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报价人都应按谈判文件中的报价文件格式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响应表、合同条款响应表及技术条款响应表。9.4.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9.4.3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报价;10. 报价及计量10.1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0.2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10.3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四、谈判报价要求11.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12.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全部工作。五、报价保证金13. 报价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13.1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金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报价保证金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13.2报价保证金交纳形式:现金、转帐等形式。交纳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代理机构账户。13.2.1报价保证金须从报价人基本户转出,不得以个人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可以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1)从报价人帐户将报价保证金转入或汇入以下帐户:收款人: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肇庆市端州六路分理处(肇庆市第一支行)帐号:
****************389(此账号为保证金专用账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户);(到帐查询电话:
****-*******-****、联系人:赵小姐)(2)采用现金返纳银行、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须向银行索取第三联回单原件(回单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3)采用现金方式提交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报价保证金收据,作为报价保证金缴纳凭据参加投标报价。采购监督部门将在开、评标期间对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性进行核实。13.2.2报价保证金交纳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代理机构账户。13.3凡未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13.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人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3.5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报价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六、报价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14.报价文件的份数和封装14.1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数量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每套报价文件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内容应一致,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4.2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报价人应将“投标报价一览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凭证、报价保证金退还证明书”另外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报价一览表”字样。14.3报价文件正本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参见谈判文件第六章)附在报价文件中。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4.4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报价地点及时间;项目名称及编号;报价子项;报价人名称及地址等。报价文件正本的每一页(非空白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14.5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与页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因报价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14.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15. 报价文件的递交15.1所有报价文件应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开标地点。15.2未按要求密封的,或迟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15.3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报价。16.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的要求,否则报价人不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内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报价,但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16.3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终报价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16.4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17. 报价截止期、报价有效期17.1报价的截止时间为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规定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7.2从报价截止日起,报价有效期为《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天数。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报价人在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七、谈判及评审18. 谈判小组18.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18.2谈判小组在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18.3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价人。18.4谈判小组依法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与报价人进行谈判及对报价文件和最终谈判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19. 谈判方法19.1本次评审采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选定的方法,具体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谈判方法”。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20. 确定成交供应商20.1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0.2成交人确定后,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质疑和投诉21.1报价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21.2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1)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报价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肇庆市康乐北路34号恒星花苑A幢3楼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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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梁先生(2)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报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天内,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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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黎先生、黄先生十、签订合同22. 成交通知书22.1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报价人发出经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成交报价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22.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报价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报价人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 成交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1成交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按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3.2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1)《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谈判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4)成交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十一、适用法律24.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报价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第三章谈判方法根据《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谈判方法、步骤及标准:一、总则1. 谈判小组1.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3位谈判专家组成,包括采购人代表1 人和专家2人。谈判小组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谈判小组的工作。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4)谈判小组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5)任职单位为采购人单位或与参与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6)参与谈判文件论证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1.2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评审由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谈判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澄清和最终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审;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3 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价人。谈判小组在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1.4 谈判小组依法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与报价人进行谈判及对报价文件和最终谈判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1.5 参加谈判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密,确保谈判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谈判小组的正常工作。1.6 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二、评审方法2.1 本次谈判项目的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对本谈判项目各子项(包)分别进行评审。2.2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终报价及进入价格评审。2.3 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2.4 评审以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澄清文件、谈判承诺文件和最终报价为依据,本着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精神,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报价人。三、技术商务谈判3. 技术商务谈判3.1 谈判小组将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对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进行谈判排序。谈判排序确定后,谈判小组首先阅读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据此与报价人进行技术、商务内容的澄清、修正和谈判。谈判中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资料不齐和欠缺时,准许其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相应资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该报价将会由于不符合谈判的基本要求而被拒绝。3.2 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3.3 谈判小组将按谈判排序的顺序逐一与报价人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并形成谈判纪要文件。谈判目的在于澄清报价、优化需求,使所有报价人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报价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3.4 谈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条件、技术规格、安装调试、验收、合同执行计划、相关服务、质量保证、采购人配合等内容。3.5 谈判文件的修正: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四、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4.1谈判小组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的内容逐条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报价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的,能否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对报价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谈判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4.2谈判小组对各报价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报价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谈判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4.3在谈判过程中,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报价供应商应受其约束。因此,该签字人参加谈判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其签字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无效。五、最终报价5.1最终报价: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若报价供应商的后次报价高于前次报价,且不接受以其前次报价(低价)成交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最终报价内容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六、价格评审6.1 在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实质响应的报价人不足三家时,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人可以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已通过初审的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6.2 核实价的确定:谈判小组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如存在报价的算术错误、缺项、单列项,则按下述原则进行校核、评审或作出必要的修正后的价格为核实价,如果出现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核实价。谈判小组按下述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a)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b)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对报价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报价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e)对报价货物的非关键、非主要设备及伴随服务,报价人报价漏项的,评审时将要求漏项的报价人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审的依据;谈判小组将以其它报价人对应项的最高报价补充计入其评审价;f)对非关键、非主要设备及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果报价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报价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审价;g)对数量的评审,以《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谈判小组以其专业知识判断。6.3 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有效报价次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备选人。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根据报价人的技术和商务综合实力进行投票决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按得票多少决定排序先后。七、推荐成交报价人7. 评审报告及成交报价人推荐7.1谈判小组依据评审结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及成交备选人。八、法律责任8. 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8.1 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报价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谈判、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谈判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8.2 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报价人日止,报价人不得与参加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报价人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报价人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九、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9.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谈判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表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表(注:本表不需要报价人填写)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日期:审查内容序号审查内容报价人资格性审查1符合报价人资格条件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符合性性审查1报价函及报价有效期符合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3已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4报价保证金符合要求5报价人无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不存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货物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最终报价的(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除外)6报价无重大漏项7投标价格是固定价且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若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投标供应商应能做出合理说明8主要技术及服务方案基本符合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且无重大偏离的9商务条款无重大偏差的10无谈判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的11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结论(1)报价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2)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报价文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报价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评审专家签名: 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要求1、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序号项目内容数量服务期限116层螺旋CT扫描机维保服务1台12个月2、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万元,报价人所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项目实施地点: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二、详细服务要求(一)关于设备1、设备品牌型号:东芝(TSX-101A/G)Aquilion16层螺旋CT扫描机。2、使用年限:本CT机购自2005年12月使用至今。3、维保范围:整机全保(维保含热交换器及探测器;球管除外)。(二)维保费用包含内容1、设备检查保养费。2、维修人员的工时费、差旅费。3、保修的设备零件免费维修更换,更换的不良品由成交人负责处理。4、远程维修服务:采购人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手段免费得到成交人的技术支持。(三)维保服务的具体要求1、报价人须承诺维修配件供给充沛,各种专业维修工具齐全。2、成交人在服务期内负责对CT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保证设备达到临床应用要求。服务期内发生的所有设备维修的人工费、差旅费和更换配件费均由成交人承担。3、服务期内,成交人应对CT设备提供四次定期维护、保养、校正服务,包括设备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报告。期间所产生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负责。4、当CT设备出现故障时,成交人须在 1 小时内响应,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如电话解决不了设备故障,成交人须在 12 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成交人需保证从接到报障电话起3天内将维修所需配件送达维修现场。如果成交人单次故障维修时间超过3天时,经成交人确认院方可以要求请其他设备服务商进行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5、成交人应保证设备在服务期内达到95%的开机率(按照365天/年计),开机率低于95%(即停机超过18天)时,每超过壹天则保修期往后顺延两天,并从服务费中扣除3000元人民币/天作为赔偿。6、成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主要零配件为原厂原装的产品(符合东芝厂家合格标准或相应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能满足采购人设备整机正常运转的要求。7、在服务期内,如CT设备需要软件升级服务时,成交人应免费提供。8、在维修过程中,若因维修人员疏忽失误造成设备的损坏或资料及软件的丢失等意外情况,成交人应承担赔付院方损失的责任。三、付款方式本项目的服务款采取先服务后付款方式,分一年两期平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