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博物院《纵横有象——侯马盟书与中山三器文字艺术展》展览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河北博物院《纵横有象——侯马盟书与中山三器文字艺术展》展览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河北博物院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我院现就《纵横有象——侯马盟书与中山三器文字艺术展》展览施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北博物院《纵横有象——侯马盟书与中山三器文字艺术展》展览施工。
2.项目概况:展览地点:北区二楼9、10号展厅,展厅面积约1200平方米,需进行空间分隔,展线约300延米。
3.项目内容:供应商负责项目的施工,包括材料采购、制作、安装、非文物的布撤展、开展前保洁、展后拆除及恢复展厅原貌等。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翔,****-********;
王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单位独立法人登记证书
3.供应商需具备有展览工程的设计施工资格
4.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大致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防工程、钢结构工程;展具、展柜、雕塑及艺术品、门窗的设计,安装;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图文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制作、图像数字化技术开发与服务;照明器具、幻灯机投影设备、音响设备的组装及调试服务;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供应商需具备专业施工安装技术队伍,具备固定的有从事展览工程资质的业务人员;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布展、撤展工作。
6.展览项目施工前供应商须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
7.供应商需自备物料加工设备和工具。
8.供应商能及时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
9.项目完成后付款,实际结算金额以审计金额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技术参数
供应商负责项目材料采购、制作、施工、安装、非文物的布撤展以及保洁等。
1.施工内容
(1)展墙施工2项:
①临时展墙搭建(多层板钢木质结构材质的临时展墙,高4米,长70延米,进行空间区域划分,共计约280平方米):
②展墙刷漆(刮腻子、打磨、刷漆约600平方米)。
(2)辅助展项6项:
①立体造型屏风1处(多层板钢木质结构搭建,约30立方米);
②观影区域1处(多层板钢木质结构搭建,约40平方米);
③艺术景观(采用多层板钢木质结构、高密PVC板与亚克力结合立体三层结构雕刻装订造型、立体浮雕板、刮腻子刷漆饰面,约20平方米);
④特殊造型门3处(需采用钢木结构雕刻,约70平方米);
⑤立体造型牌(木质结构需布面喷绘并装裱安装,30块约120平米);
⑥互动项目两处(需提供桌椅及亚克力材质喷绘约15平方米);
(3)展具画框:松木画框(尺寸大致为240cm*50cm、30cm*30cm两种,约170延米、需装裱安装)。
(4)展示版面
①高清展板(约150平方米,1.5cm厚度,需装裱安装);
②墙体画面(UV高清油画布展示画面,约600平方米,需装裱安装)。
③立体雕刻(PVC及亚克力材质,约60平方米,需装裱安装);
(5)电路铺设:展厅用电设备线路铺设,约80米。
2.材料要求
展览施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油漆必须选用立邦漆或多乐士漆。施工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GB 50222-2017》第四条特别场所的规定。所有装饰材料需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及现行标准。
3.灯光及设备要求
灯具、电路安装按照《GB 50303-2019》的相关规定,陈列展览照明施工应执行《GB/T 23863-2009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的规定,必须选择正规品牌且有合格证的光源和灯具。从事电工安装调试的电工人员需持有国家有关部门发放的电工上岗证;供应商需配备拥有专业资质电工在开展之前对多媒体设备、投影设备以及灯光等进行调试。
4.工艺要求
展版应表面平整、图文清晰、色彩准确,安装应安全牢固;画面需粘贴平整,图文清晰、色彩准确,安装美观;展具制作材料和工艺应坚固、稳定、美观、环保无害、展品不易滑脱;临时展墙应坚固、稳定、耐用。
四、商务要求
1.比选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9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
2.实施地点:河北博物院北区二楼9、10号展厅或河北博物院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2021年11月31日前,完成所有展览施工项目,并通过艺术设计文创经营部验收且合格。
4.售后服务:能够妥善安排各项施工人员的进场流程,按照要求及时更新设计,能及时处理问题和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付款,实际结算金额以审计金额为准。
6.踏勘现场:河北博物院不组织踏勘,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五、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途径: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至hbbwy********@163.com邮箱报名。邮件须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包含法人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盖有公章的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9:30至2021年10月22日16:00(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六、比选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人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3)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4)技术参数与商务参数响应情况。
(5)项目实施方案。
(6)施工团队配置情况。
(7)供应商相关业绩情况。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A4纸打印,每页加盖公章,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供应商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及供应商名称后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14:00截止。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河北博物院。
4.比选时间:2021年10月27日。
5.比选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河北博物院。
七、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
八、其他说明
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即视同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参加比选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河北博物院《纵横有象——侯马盟书与中山三器文字艺术展》展览施工项目评审标准.docx
河北博物院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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