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综合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综合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综合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接受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综合服务(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1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85亿元,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代行出资人职责。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大型和特大型独立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经营管理;服务区管理;高科技项目投资、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维修;加油站设施设备租赁;高速公路自有产权广告牌租赁;汽车配件、公路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家具、百货、日用品、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的销售;货物装卸服务;车辆清洗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截止目前,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2974公里,占河南省内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的42%。

公司下属7个分公司,分别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少洛分公司、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港分公司。另外,公司连霍高速河南段等1195公里高速公路委托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管,财务行为上作为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

公司实行增值税汇总纳税,按“总机构统一申报缴纳”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由总机构统一核算应纳税额、统一申报、统一缴纳,各分支机构不再申报缴纳增值税。

公司前身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事业单位,于2010年8月挂牌,隶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实行企业化管理,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资产,整合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资源,承担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融资职能,支持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负责筹集偿还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贷款资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部分债务资金,并适当支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高融资能力,促进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负责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人事及业务管理。为进一步增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融资功能,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实现多渠道融资,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文〔2011〕228号《关于成立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在保留管理中心原有机构的同时,成立“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兼任,管理中心的政府还贷性资产属性和财政预算管理模式不变,车辆通行费使用行政事业性专用收费票据,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需要缴纳税金,资产不计提折旧。

2020年7月24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改制方案的批复》(豫政文〔2020〕81号),原则同意《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改制方案》,同意依法依规注销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将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其承接顺延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信、合约、业务关系和劳务关系等。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省管企业,现有管理体制保持不变,主要职责不变,人员企业身份不变。通行费收入转为企业经营收入并使用税务发票。

2.2标段划分、服务期限、服务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划分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SWFW-1

3年

1.为招标人及所属分支机构提供日常财税咨询服务,必要时及时(1-3天内)给予书面回复;

2.为招标人总机构提供税务代理服务,包括增值税及附加(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印花税等税种的审核及纳税申报;出具由注册税务师签字的工作底稿,确保各项税金的合理合法性和及时性;

3.为招标人代办其他纳税事项。包括税务登记手续、减免税、退税及其他涉税事项;

4.每月为招标人提供涉税审核业务,对日常核算及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涉税风险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及管理建议;

5.协助招标人配合税务机关各项检查,配合招标人纳税情况自查;

6.根据招标人战略发展规划,为招标人重大经营活动提供适当的财税建议,帮助优化经营及管理模式;协助招标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招标人经营活动提供咨询顾问及税收筹划;

7.协助招标人进行涉税问题的沟通协调以及遗留问题的解决;

8.协助招标人建立健全税务制度、流程手册等;

9.制作涉税文书,协助招标人完成税务听证、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10.每月为招标人提供税收业务培训,对企业化运营涉税基础、改制税收、重点业务涉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财税政策、发票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不限形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近五年(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亿元企业的涉税及鉴证服务并出具相应的业务报告。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五年及以上(发证日期在2016年9月1日之前)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且近五年(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亿元企业的涉税及鉴证服务并出具相应的业务报告。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1021日至20211027日凭CA密钥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补遗书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5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www.hnggzy.com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10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9层

联 系 人:陈晓娇、吴渝航、李旭东

电 话:****-********、0371-************-********

邮 箱:niujie@cntcitc.com.cn

2021年1020

本公告所含项目编号及名称:(根据国办函【2019】41号令,自2019年9月1日起,所有招投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请直接在领取文件模块搜索编号进行进行文件领取)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豫工程********001001 SWFW-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税务 发展 交通运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