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教学一体机) 招标公告
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教学一体机)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项目(教学一体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1A03813 采购执行编号:BA********1
项目名称: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项目(教学一体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04,000.00元
最高限价:4,104,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项目(教学一体机) | 2,088,000.00元 | 116.0 | 套 | 一、整体设计: 1、整机通过MTBF(平均无故障时间)检测,其MTBF≥100000小时。(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采用双系统:Android和Windows操作系统。 3、安全性外观设计:整机边缘采用超薄金属圆角包边防护,整机背板采用金属材质,防潮耐盐雾蚀锈,表面无尖锐边缘或突起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项目(教学一体机) | 2,016,000.00元 | 112.0 | 套 | 二、显示系统: ★1、类型:LED液晶面板、A规屏(提供屏体厂家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屏幕有效显示尺寸≥86英寸(对角线);物理解析度(最佳分辨率)≥3840×2160;水平可视角度≥178°。(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屏体对比度≥4000:1;亮度≥450cd/m2。(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0月20日 至 2021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网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五、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14:00
开标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3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刁建
代理机构电话:158*****03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琅山新区鼎山大道水木年华津华大厦1幢2-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
九、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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