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根据 穗发改[2011]124号 批准,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现对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人: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 赵工 张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
三、项目概况: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地块,在万胜围地铁站 A出口西侧,南临珠江、北接新港东路、东邻新滘东路、西靠琶洲村改造地块;项目可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 4.1 万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其中南地块9千平方米,北地块为3.2万平方米(含公交场站交通用地约 3千平方米);工程总计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将建成集商业、金融、办公、枢纽于一体的具有区域标志性的地铁上盖城市综合体建筑。
四、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所需电梯和自动扶梯设备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包括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报检、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8年设备日常维保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
(3)主要技术参数:电梯:Ⅰ区电梯共8台,Ⅱ区电梯共12台,Ⅲ区电梯共20台,Ⅳ区电梯共2台,Ⅵ区电梯共16台。
自动扶梯:共18台。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866.08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五、供货地点: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施工场地
供货时间:电梯安装分四阶段进行。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安装、调试。
(一)第Ⅳ区电梯安装:1、电梯设备到场时间:2014年5月20日;
2、安装、调试完成时间:2014年6月31日;
3、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时间:2014年7月20日。
(二)第Ⅰ区电梯、自动扶梯安装:1、电梯设备到场时间:2014年5月10日;
2、安装、调试完成时间:2014年7月31日;
3、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时间:2014年8月31日。
(三)第Ⅱ、Ⅵ区电梯安装:1、电梯设备到场时间:2014年7月10日;
2、安装、调试完成时间:2014年9月30日;
3、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时间:2014年10月30日。
(四)第Ⅲ区电梯安装:1、电梯设备到场时间:2014年10月20日;
2、安装、调试完成时间:2014年12月20日;
3、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时间:2015年1月31日。
具体实施计划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企业自筹
七、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以:
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3 年 12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上午: 9:30 ———11:30 ,下午: 13:30——— 16:00 。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拟投标的电梯制造商;
3、拟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要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8、投标人在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电梯供货业绩 (业绩指合同内至少有1台电梯额定速度达5m/s或以上的电梯供货业绩,且合同总值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采购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提出署名质疑或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写字楼第11至14层。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二: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序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6 | 广州市广拓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 |
7 | 广州峥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8 | 广东衡达建设有限公司 |
9 | 广东宝龙天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0 | 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11 | 广州环光贸易有限公司 |
12 | 广州市普视标识设计有限公司 |
13 | 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14 | 北京华建联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
15 | 广州瑞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6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17 |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18 |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9 | 广州白云恒安交通设施厂 |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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