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中合信海(大连)投资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中合信海(大连)投资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中合信海(大连)投资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1-10-20

债务企业名称:中合信海(大连)投资有限公司等3户

所在地:大连、朝阳

债权总额:22069.65万元(截止2021年10月18日、最终数额以法院认定为准)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近期拟对中合信海(大连)投资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其中2户已诉讼,1户处于执行阶段。债权分布在大连、朝阳地区,各户债权具体情况如下(利息计算至2021年10月18日):

一、中合信海(大连)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所在地: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14号14楼10室

债权总额:人民币12242.84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合信海(大连)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本金9878.12万元,截止2021年10月18日,利息2364.72万元,债权总额12242.84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中合置业有限公司、中合(大连)置业有限公司、中合君安(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债权已诉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中合信海(大连)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7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股东为中合(大连)置业有限公司(占比10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崔岩,营业期限自2011年7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14号14楼10室。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内一般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资产亮点

该债权已取得胜诉判决,保证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具有较大投资价值。

二、中合(大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所在地: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湾环涛路211号南海壹号

债权总额:人民币9701.76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合(大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本金7823.66万元,截止2021年10月18日,利息1878.10万元,债权总额9701.76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中合置业有限公司、中合(大连)置业有限公司、中合君安(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债权已诉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中合(大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7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X,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根据企查查网站查询,该公司股东为中合(大连)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已经全部实缴出资完毕。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承志,营业期限为2011年7月25日至2021年7月24日,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湾环涛路211号南海壹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资产亮点

该债权已取得胜诉判决,保证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具有较大投资价值。

三、喀左县钰铭铸造有限公司

企业所在地:喀左县大城子镇小城子村

债权总额:人民币125.05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喀左县钰铭铸造有限公司债权本金0万元,截止2021年10月18日,利息125.05万元,债权总额125.05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抵押物为房产及土地。保证人为林世春、陈海琴、徐玉和,该债权已执行。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喀左县钰铭铸造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06月05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8,法定代表人:陈海琴,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自2006年06月05日至2027年08月07,住所:喀左县大城子镇小城子村,经营范围:铸件、汽车配件加工、矿山机械配件加工;房屋出租;常压锅炉生产。(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8月02日)(国家禁止或限制的,不得经营;应取得有关部门审批、许可或者资质的,未取得前不得经营;取得有关部门审批、许可或者资质的,凭有效审批、许可证或者资质证经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陈海琴,女。

保证人:林世春,男。

保证人:徐玉和,男。

(四)资产亮点

该户债权抵押物已处置,该债权具有一定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 年10 月 2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单户或组包处置,产权交易所、拍卖、债权转让、债务减免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1 年10 月 20日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投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