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汤人民法庭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灰汤人民法庭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灰汤人民法庭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

宁乡县灰汤人民法庭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宁乡县人民法院的委托,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宁乡县灰汤人民法庭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宁乡县灰汤人民法庭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

(1)采购内容:综合布线、LED电子显示屏和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本次采购包括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通过验收,及整体项目三年免费保修维护等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费用,中标单位不得再要求采购单位追加其他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并提供采购人出具的踏勘现场的证明文件。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NXZFCG-HG-2014-06 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30.00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供应商资质:(★)(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页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⑥提供2012年度或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5.2特定资格条件:①提供数字硬盘录像机、红外半球型摄像机和一体化室外红外球型机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②提供数字硬盘录像机3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数字硬盘录像机ISO14000认证证书复印件、③提供省级及以上安防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④提供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10日起至2014年1月16日,每日上午08时到12时,下午2:30时到0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含年审页)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凭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备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采购文件。

6.2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1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响应文件送至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附楼)。

7.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乡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

联系人:伍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

宁乡县灰汤人民法庭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 单 位:宁乡县人民法院采购项目名称: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编号:NXZFCG-HG-2014-06委托代理编号:*******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日期:二○一四年一月 目 录(第一部分)2第一章 谈判须知3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6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3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25一、谈判响应声明27二、货物说明一览表29三、商务响应与偏离表30四、技术响应与偏离表31五、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32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33六(二)、附1 授权委托书34六(二)、附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5六(二)、附2 供应商基本情况36六(二)、附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38六(二)、附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六(二)、附5 联合体协议格式40六(二)、附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41六(二)、附7 中小企业声明函42六(二)、附8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3六(二)、附件9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44七、保证金45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46九、报价一览表48十、分项价格表49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价格资料及说明50十二、最后报价51(第二部分)52第五章 谈判文件前附表53第六章 谈判邀请65第七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66一 本次采购内容66二 技术标准和实施要求66三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75四 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说明77五 其他要求及说明80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格式文本 (第一部分) 第一章 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竞争性谈判文件前附表” (简称谈判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文件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文件前附表。2.3 “供应商”系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2.4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形式。6.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除应符合本章第3.2项、第3.3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采购进口产品7.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7.2本章第7.1项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二、 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的组成8.1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第一章 谈判须知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第二部分第五章 谈判文件前附表第六章 谈判邀请第七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8.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 偏离9.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谈判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9.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谈判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9.3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和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谈判文件前附表。9.4可以对本章第9.2项、第9.3项规定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在本章第9.2项规定的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内,采用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量化方法调整评审报价。9.5本章第9.3项、第9.4项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0. 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10.1谈判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谈判文件提供期限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0.2供应商应持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谈判文件。11.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1.2 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本章第10.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谈判开始日期。11.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三、响应文件12.一般要求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2.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2.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2.5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 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13.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谈判响应声明;(2)商务响应与偏离表;(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4)技术响应与偏离表;(5)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6)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7)保证金;(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13.3 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9)报价一览表;(10)分项报价表;(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价格资料及说明。13.4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报价14.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14.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14.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4.4除谈判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2)在评审时,谈判小组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14.5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文件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5.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3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6.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6.3 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7.保证金17.1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项目预算百分之一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以一方名义交纳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4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7.5 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4)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 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0.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8.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应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单独装订,其份数分别为:(1)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 (2)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正本各一份和谈判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副本数目。19.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4 在谈判过程中,应谈判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串通行为2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处获得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情况的;(3)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9)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单独装订,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21.2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谈判文件前附表。21.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 供应商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2 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地址。23.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24.谈判小组24.1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对报价进行评价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25.供应商的资格核查25.1 谈判小组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5.2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26.谈判26.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相同的谈判机会。26.2第一阶段谈判(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三项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进行谈判。在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仍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同一截止时间前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逐步明确采购需求,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完善合同内容。据此谈判小组可以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进行第二阶段谈判。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26.3第二阶段谈判(1)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参加第一阶段谈判的供应商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正的方式,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做出响应。在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应当要求在谈判结束后同一截止时间前递交修正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规定递交的,视同在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修正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修正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正的响应文件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修正的响应文件为准。(2)在第二阶段谈判过程中,不能确定成交结果的,谈判终止,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4供应商最后报价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宣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以示公开。26.5谈判小组将谈判轮数公开告之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7.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7.1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7.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满足第一章谈判须知第9.1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28.响应文件的澄清28.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8.3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9.推荐成交供应商29.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从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供应商中,按本章第28.3项关于计算错误修正原则,本章第9.3项关于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内偏差量化调整规则,本章第37条关于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规定,确定供应商的经评审报价。按照经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供应商: (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2)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0. 谈判的特殊情形30.1递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可以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继续与这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0.2递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应当终止谈判采购活动。除采购任务终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31.谈判终止31.1 谈判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谈判终止:(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2 谈判小组应将谈判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32.保密要求32.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33.成交信息的公布33.1 谈判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谈判文件前附表。34.询问及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4.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3.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4.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4.5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4.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34.7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5.成交通知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谈判文件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3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6.签订合同36.1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6.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6.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其他规定37. 政策与法规37.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谈判文件前附表。谈判小组应按谈判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37.2供应商符合本章第36.1项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3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见谈判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38. 招标代理服务费38.1成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9. 其他规定39.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文件前附表。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谈判文件前附表。(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的乙方名称、地址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谈判文件前附表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谈判文件前附表。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谈判文件前附表。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谈判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 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 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谈判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谈判文件前附表与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19.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20.不可抗力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1.解决争议的方法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2 调解不成可以按谈判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2.法律适用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3.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合同生效24.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供应商(全称): (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2)采购方式:(3)标的名称: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书(3)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响应文件(6)谈判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谈判响应声明二、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三、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四、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五、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七、保证金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报价文件九、报价一览表十、分项价格表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价格资料及说明十二、最后报价(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供)备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第四项情形,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或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供应商可不填写或提供“四、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货物类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供应商名称: 一、谈判响应声明致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电子文件一份。(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2)货物说明一览表(3)技求响应与偏离表(4)商务响应与偏离表(5)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6)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7)保证金(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已经具备《政府采购法》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承诺:(1)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行为;(2)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欠缴、漏缴行为;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六、我方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我方同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的处罚。七、如果在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响应文件在有效期内撤回,其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谈判响应声明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参加谈判的资格被拒绝。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 (后同)。 二、货物说明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包号及品目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注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日期: 年月 日 三、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注:“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四、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包号及品目号货物名称谈判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规格响应与偏离说明注:“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 日 五、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和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包括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一)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三)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四)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附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5、联合体协议书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9、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四、其他(一)第一章“谈判须知”第6.1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包括“附5联合体协议书”。(二) 供应商询价产品不符合“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规定的,不提供“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三)制造商不提供“附9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六(二)、附1 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六(二)、附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日期:年月日 六(二)、附2 供应商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 供应商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2) 成立或注册日期:(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 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总额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1)(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2)(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5.同意为供应商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6,近年提供的投标货物(可另附页):采购人名称: 合同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六(二)、附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注:1、提供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二)、附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 (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 六(二)、附5 联合体协议格式致 (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谈判。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谈判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六(二)、附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备注:提供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和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规定的资质证明(包括供应商从事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的复印件。 六(二)、附7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年月 日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六(二)、附8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和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规定的下列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二)、附件9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备注:提供:(1)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2)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 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七、保证金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货物类(报价文件)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九、报价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金额单位:元序号123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报价单价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整大写: 元人民币整备注说明:(1)价格应按照第一章“谈判须知”第14条的要求报价。(2)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总报价相同。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十、分项价格表政府采购编号:金额单位:元1包号及品目号2货物名称3规格型号4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5数量6单价7小计(单价×数量)8安装调试费9备品备件10运输费、保险11技术服务12其它13总报价说明:(1)第6项的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2)第9项的备品备件是指第一章“谈判须知”第14.3(1)目所述的备件费。 (3)第11项的技术服务是指第一章“谈判须知”第14.3(2)目所述的服务费用。 (4)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5)价格应按照第一章“谈判须知”第14条的要求报价。(6)总报价=栏目7至12项的费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价格资料及说明 十二、最后报价政府采购编号:序号123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报价单价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整大写: 元(人民币)整说明:(1)最后报价按第一章“谈判须知”第26.2项或第26.3项规定,应谈判小组要求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名称: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政府采购编号:NXZFCG-HG-2014-06委托代理编号:*******二○一四年一月第五章 谈判文件前附表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一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一章第1.1项采购项目第一章第2.1项采购人名称:宁乡县灰汤人民法庭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地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电话:****-********联系人:伍先生第一章第2.2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电话:****-********联系人:杨先生第一章第3.1项供应商资格条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基本资格条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页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⑥提供2012年度或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特定资格条件:①提供数字硬盘录像机、红外半球型摄像机和一体化室外红外球型机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②提供数字硬盘录像机3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数字硬盘录像机ISO14000认证证书复印件、③提供省级及以上安防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④提供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第一章第6.1项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一章第7.1项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二、谈判文件第一章第9.3项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8项将导致无效响应。第一章第9.4项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内的价格折算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每负偏离一项,则评审报价增加报价的1%。第一章第9.5项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等字符的条款算一项商务或技术要求项数,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第一章第10.1项谈判开始之日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10时30分(北京时间)第一章第10.1项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2014年1月10日始至2014年1月16日止第一章第10.2项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凭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备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一章第14.4项备选方案□√ 不接受□ 接受第一章第14.5项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0.00万元第一章第15.3项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数字硬盘录像机、红外半球型摄像机和一体化室外红外球型机)要求提供,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一章第16.3项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地点: 。第一章第17.1项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为:0.30万元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帐户名: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731 0214 0000 0000 2404保证金联系人:喻会计移动座机:152*****528第一章第18.1项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一章第19.1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副本份数贰份(另:报价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一章第21.2项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宁乡县灰汤人民法庭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NXZFCG-HG-2014-06委托代理编号:*******包或品目名: 在2014年1月17日10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一章第23.1项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附楼)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一章第33.1项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一章第34.3项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七、其他规定第一章第37.1项(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否□ 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1)在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附页4。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 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一章第37.3项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综合调整第一章第38.1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具体见附页5)第一章第39.1项其他规定无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第二章第1.1项合同当事人甲方名称:宁乡县人民法院地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 乙方名称:成交供应商地址: 第二章第1.2(6)目项目现场宁乡县人民法院第二章第3.1项合同标的及金额货物名称:规格:成交通知书的规格型号:成交通知书的型号数量:价格:成交通知书中的合同价第二章第5.1项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合同生效20天内送到所需地点安装调试好。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安装后交采购单位验收第二章第9.2(1)目质量保证期按投标文件第二章第9.2(3)目响应时间按投标文件第二章第13.5项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1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二章第14.2(6)目伴随服务 ,或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第二章第21.2项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第二章第24项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137*****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附页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谈判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谈判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日 附页4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页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备注100以下1.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6000—5000)万元×0.25%=2.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20+2.5=32.4(万元)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1000000.05% 第六章 谈判邀请受宁乡县人民法院的委托,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1、项目名称:宁乡县灰汤人民法庭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1)采购内容:综合布线、LED电子显示屏和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2)本次采购包括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通过验收,及整体项目三年免费保修维护等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费用,中标单位不得再要求采购单位追加其他费用)。(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并提供采购人出具的踏勘现场的证明文件。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NXZFCG-HG-2014-06 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30.00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供应商资质:(★)(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投标须知中供应商资格条件)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10日起至2014年1月16日,每日上午08时到12时,下午2:30时到0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含年审页)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凭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备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采购文件。6.2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1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7.2 响应文件送至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附楼)。7.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8、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宁乡县人民法院地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联系人:伍先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联系人:杨先生电话∕传真:****-******** 第七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 本次采购内容1、采购内容:综合布线、LED电子显示屏和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2、本次采购包括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通过验收,及整体项目三年免费保修维护等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费用,中标单位不得再要求采购单位追加其他费用)。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并提供采购人出具的踏勘现场的证明文件。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二 技术标准和实施要求(一)综合布线系统1、系统基本概述办公主楼地面部分共2层。总设备间设置在办公楼主楼1层法警办公房内,分别与各层形成星型拓扑结构,分别考虑网络、电话、电视的系统建设。综合布线系统是建筑物的内部及外部数据,监控图象,显示信号及多媒体信号的传输通道,它不但满足当前的业务处理需求,更考虑今后灰汤人民法院的通讯及宽带网络发展需求。布线系统应符合国际标准ISO/IEC11801,EIA\TIA-568B2.1,ITU-T国际电联等组织最新颁布的对超五类铜缆布线及各子系统的标准和规定。2、具体要求1)楼内垂直干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为各楼层分配线间至设备间(中心机房)之间的线缆,可分为数据主干及语音主干。数据、语音均采用超五类双绞电缆传输,应留有足够的备份,便于以后系统升级。2)水平子系统水平布线是整个布线系统的主要部分,它将干线子系统线路延伸到用户工作区。语音和数据水平线缆均采用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①超五类四对非屏蔽双绞线具有中国信息产业部认证其符合EIA/TIA 568B标准对超五类性能要求的证书。②超五类信道链路支持最少4次连接,并保证其连接链路符合EIA/TIA 568B标准对系统性能的要求,能提供中国信息产业部的相关测试证书。③超五类信道支持最长为100米,同时要求该布线系统能支持15米内短信道上的信息传输性能,并保证其连接链路符合EIA/TIA 568B标准对系统性能的要求。3)工作区子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的工作区子系统全部采用数据超五类模块,便于数据和语音的互换,并采用不同的颜色以区分语音和数据信息点,各楼的工作区均为超五类非屏蔽信息插座。信息模块应使用不同颜色以区分不同的网络数据点和语音点,并有不少于4种颜色可选。超五类模块内部要求采用顶针防损、防错位设计。在使用RJ11电话水晶头多次插拔或跳线遭到外力强力拉扯的情况下,模块顶针不应该用任何的损坏和错位,保证系统完整的连接性。各信息插座输出口须为模块式结构,以便更换及维护。面板为86型,外形美观大方;并能兼容本系统中所有模块。4)主设备间子系统主配线间采用42U机柜,在机柜内安装配线架、管理服务器及核心网络设备;主配线管理间配线架采用模块化方式管理主干铜缆。单个配线架规模大小要求与大多数主干铜缆对数相匹配。5)管理子系统所有的配线架应预留10—15%的余量,以供今后扩展,数据和语音点的水平线应相对分区,不得端接在同一配线架上,以便将来使用和维护。管理间采用优质19”标准机柜,要求配2付托板,顶装风扇,1个1U X8位电源插座板。所有的水平电缆必须从天花板上引下,经桥架到机柜。6)跳线所有连接有源设备与端口插座的设备线不应超过五米。数据跳线选用两端RJ45接口,用于连接网络设备和配线架,要与超五类水平线缆相配,并能符合ANSI/TIA/EIA-568B和ISO/IEC 11801的要求。7)编号及色标管理为方便布线系统的实施以及今后的管理和维护,对布线系统的信息点、管理区、线缆等应进行编号及色标管理。8)网络设备网络设备用于开展日常办公,系统应稳定、实用和安全,具有高宽带、大容量和高速率等特点,并具备将来扩容和带宽升级的条件;提供合理、流畅的灰汤法庭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平台。3、布线系统技术特点要求1)线缆各项电气传输指标不低于EIA/TIA 568B以及国家规定的超五类标准;2)语音及数据水平布线采用四对超五类24AWG非屏蔽双绞线(UTP)。3)配线架应具有标识条以便做标识。4)配线架上下应配备合理数量的理线架,合理考虑跳线到交换机的理线方式,以达到维护方便、美观的目的。5)快接式配线架模块应采用背后接线方式,同时配置配线架的背部管理架,保证水平线缆的可靠连接,跳线连接操作在配线架正面进行。6)连接水平部分的配线架应明显区分语音和数据,布置在机柜不同位置。7)各信息插座输出口须为模块式结构,以便更换及维护。面板为86型,带透明防尘盖,外形美观大方;并能兼容本系统中所有的铜缆及模块,面板和底盒统一品牌, 8)有线网络所使用设备、器材必须具有国家3C认证,并获得国家广电总局入网许可。4、设备技术参数要求1)超五类非屏蔽模块◇ 规格:超五类, RJ45模块插座;◇ 耐压强度:DC:1000V(AC750V)1min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导线端接次数:≥750 次;◇ 信息模块使用不同颜色区分数据点的不同用途,以色标和编号表示插座类型和连接铜缆号,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信息插座应能够满足高速数据、语音和视频信号的传输,传输参数可测试到155MHz。2)超五类非屏蔽线缆◇ 标准:ISO/IEC 11801:2008 IEC 61156-5-2009 ANSI/TIA/EIA-586-C.2 YD/T1019-2001;◇ 芯线规格:24AWG实芯裸铜导体,水平电缆应为圆形外护套结构,便于桥架、管线施工;◇ 芯线对数:4对,每芯带有色条区别;导体直径:0.5±0.008mm;◇ 导体材料:无氧圆铜丝(纯度99.99%);◇ 护套:印有电缆编码护套,有撕裂绳;带宽:≥155MHz;3)插座面板◇ 规格:方形86式;颜色:白色◇ 模块式面板设计,用户可根据信息点数量灵活安装,采用优质工程塑料(PC料),防撞阻燃抗冲击;◇ 其他要求:透明防尘门和面板配合采用专利结构,万次折弯试验断开。配合彩色模块直观识别不同网络。4)接入交换机◇ 产品类型:快速以太网交换机◇ 产品结构:机架式◇ 应用层级:二层◇ 端口结构:非模块化◇ 端口数量:16个◇ 端口描述:16个10/100Mbps自适应以太网端口◇ 接口介质:10/100Base-TX:3/4/5类双绞线◇ 传输模式:全双工/半双工自适应◇ 交换方式:存储-转发◇ 传输速率:10/100Mbps◇ 背板带宽:3.2Gbps◇ 包转发率:2.38Mpps◇ MAC地址表:8K◇ VLAN:不支持◇ QOS:不支持◇ 网络标准:IEEE 802.3,IEEE 802.3u,IEEE 802.3x◇ 电源电压:AC 100-240V◇ 电源功率:6W◇ 环境标准:工作温度:0-40℃◇ 工作湿度:5%-95%5)有线电视放大器参 数性能指标备注工作带宽860MHz上行:5—65MHz 下行:87—860MHz工作方式双向输入电平75—85dBμV输出电平≥104 dBμV在550MHz处测量噪声系数≤8.5dB工作电源60V开关电源防雷保护6)分支、分配器◇ 带宽为5—100MHz,屏蔽≥100 dB;◇ 防水型为铝合金致密铸外壳,表面烤漆,可承受水压0.1Mpa,过流型的过流能力≥10A;◇ 室内型为锌合金致密压铸外壳,表面烤漆,紧固件必须防锈7)有线电视电缆◇ 衰减指标如下:电缆型号5MHz50MHz200MHz550MHz800MHz1000MHzSYWY-75-5-1≤2.0≤4.7≤9.0≤15.8≤19.0≤22.0SYWY-75-7-1≤1.3≤3.0≤5.8≤10.3≤12.8≤14.4SYWLY-75-12-1≤0.6≤1.7≤3.5≤6.0≤7.4≤8.5◇ 电缆屏蔽指标:≥100dB8)有线电视用户终端盒 ◇ 采用滤波式用户终端盒,工作带宽为5—1000 MHz,用户终端为F型输入接口。◇ TV口输出的频段范围为110 MHz—1000 MHz,FM口输出的频段范围为87 MHz—108 MHz,PC口输出的频段范围为5 MHz—1000 MHz。◇ 用户终端盒的高压隔离2KV,屏蔽衰减>100 dB,反射损耗>16 dB,插入损耗≤2 dB(TV、PC),隔离度≥25 dB。5、综合布线点位布局要求楼层安装位置信息点TV点备注一层中法庭(66人)4书记员和法官位置均为地插合议室2小法庭(32人)4书记员和法官位置均为地插人民调解员室13人民调解员室23法文化候审大厅2安装于电子显示屏后面正门入口大厅4立案室4小法庭(40人)4书记员和法官位置均为地插法警室(总机房)5当事人接待室3律师室3陪审员室3诉讼调解室3厨房宿舍1大包厢1餐厅2保安值班室31宿舍1小计506二层活动室21办公室13办公室23办公室33会议室41信息点为面板、地插双安装式贵宾接待室21办公室43办公室53办公室63办公室73办公室83办公室93干警宿舍121干警宿舍221干警宿舍321干警宿舍421干警宿舍521干警宿舍621干警宿舍721干警宿舍821干警宿舍921干警宿舍1021小计5513总计——10519——说明:1、一层的3个审判庭信息点接入点为地插,法官和书记员位置均为一个网络双模块铜地插;2、一层的法文化候审大厅信息点2个,均安装在LED电子显示屏后,用于显示屏接入网络进行信息发布;3、二层会议室4个信息点接入点为墙面面板和地面地插双安装方式,另外将会议系统的线路铺设好,即音频线、视频线、VGA线、电源线、控制线等。(二)LED电子显示屏1、系统基本要求系统由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及显示屏体、显示屏异步通讯卡等四部分组成。灰汤法庭弱电建设将在综合楼大厅安装一块LED双色信息发布大屏,支持多种视频输入源,支持TCP/IP网络接口,LED大屏通信通过局域网络连接法警室内网交换机上。2、具体设备技术要求1)图片管理:支持图片 JPEG 、GIF 、 BMP 文件格式,调用图片编辑工具。2)文字管理:在视频或图片中插入文字,文字信息可以多种方式显示,也可以插入图片格式(图片文件)的文字,文字管理包括字幕定义,字幕效果设置,如文字大小、字体、边框、显示速度、背景颜色等。3)实时可视化编辑:编辑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组合成一个动态的多媒体视频文件。4)即时传输:选择指定的节目和任务实时发送。5)定时传输:在规定的时间自动开始发送节目和任务文件。6)分组传输:可将播放器分区、分组,同时将素材文件发送给一组控制器。7)传输状态显示:实时显示传输状态 。8)建立播放节目表:使用用户界面友好的操作功能将视频、图片、文字等文件组合成一个节目表。9)编辑节目表:用户可以方便地编辑节目表,如播出顺序、重复次数等。 10)在同一基色的256级灰度设计上,根据人眼视觉特性结合LED发光原理,实现纯硬件λ校正技术,使显示屏图像更清晰,色彩更鲜。采用非线性级差的色彩还原技术,对比度高。(三)视频监控系统1、系统基本要求1)本项目需要在建筑物内和室外等重要区域安装摄像头。2)监控系统需合理选择传输介质,少于300米的采用SYV75-5同轴线,大于300米采用光纤传输,保证长距离传输图像信号质量;3)监控管理中心设置在一层法警室,配置存储网络录像机、液晶监视器、管理计算机等,以单\多画面\画面切换形式在监视器、显示器上显示和回放,显示及存储分辨率达到目前流行的D1格式等级,并对前端所有摄像机信号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图像录制存储,需确保视频存储信息的安全可靠。4)系统应可对视频输入进行编组,用以对各组不同视频的显示及操作进行组别限制。5)监视及录像图像信息应具有原始完整性。6)系统前端所有视频信号均应在硬盘录像机上录制下来(包括日期、时间、编号/地址)。硬盘录像机录像图像资料应保存不少于30天。7)系统应具备独立的软件控制功能,实现软件对处理设备、硬盘录像机等的控制和视频画面调用显示;并可通过键盘和鼠标应可对各摄像机、云台、镜头、硬盘录像机进行控制。8)系统应设置操作员权限,被授权的操作员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监控范围和系统参数。9)系统应具有对主要设备的自检功能,故障报警。10)系统的显示画面及录像图像画面应有摄像机的编号/地址、记录时间和日期显示,文字显示应采用简体中文。11)系统应具有与其他系统联动的接口,接口型式应包括干接点输入接口、RS232/RS485数据通信接口及软件联动接口等。当其他系统向视频系统给出联动信号时,系统应能按照预定工作模式,切换出相应部位的图像至指定监视器上,并能启动视频记录设备,其联动响应时间不大于3秒。12)完成对法院内审判楼所有区域、办公楼出入口、室内走廊、室外、室外围墙、车道区域的全覆盖实时监控。13)具备可视指挥调度系统功能,后续可对视频会议系统,监控系统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管理、调度,为精确指挥提供神兵利器。14)完成建立监控设备基本信息数据库,统一部署,自动更新数据,方便监控点的发布和撤销。15)图像调用方便灵活,安全可靠,质量优良。16)提供大容量,高可用的录像存储能力。17)支持方便、快捷的平滑扩容。18)通过法院到派出法庭的内网数字光纤,实时查看和访问人民法庭的视频监控录像。2、监控点位分布要求楼层安装位置半球摄像机球型摄像机备注一层中法庭(66人)1法庭监控人民调解员室11调解监控人民调解员室21调解监控诉讼调解室1调解监控当事人接待室1调解监控小法庭(32人)1法庭监控小法庭(40人)1法庭监控法文化候审大厅1公共区监控立案室1公共区监控南门1公共区监控北门1公共区监控走廊东1公共区监控走廊西1公共区监控南楼道口1公共区监控北楼道口1公共区监控小计15——二层走廊东1公共区监控走廊西1公共区监控南楼道口1公共区监控北楼道口1公共区监控小计4——室外主楼北侧1公共区监控西南角1公共区监控西北角1公共区监控主入口1公共区监控次入口1公共区监控小计5总计24(四)UPS电源系统控制室内安装1套10kVA UPS在线式智能冗余UPS,工作在单机双总线模式,配电柜容量做满载设计。采用业内领先的机房不间断供电及智能配电管理系统。1、技术要求:1)UPS模块并联采用分散控制技术,确保整机可靠性。2)UPS冗余系统由多个UPS功率模块安装在一个机柜内组成,输入包含交流市电和电池组;3)每个UPS模块均要求内置完整的整流、逆变及控制系统,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系统中任何其他组件故障不影响UPS模块的工作;4)为保证旁路抗冲击能力及扩容要求,要求采用统一的集中旁路模块,旁路模块应可插拔维护,其故障不影响UPS系统输出; 5)系统内置手动维修旁路,在自动旁路故障时,进行维护操作;2、UPS设备性能要求:1)输入电压380VAC ±25%, 后备时间>1小时2)输入频率50±10%3)整流器输入性能应符合YD/T1095-2000《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4)满载时,输入谐波电流总含量<3%;输入功率因数>0.99;5)半载时,输入谐波电流总含量<5%;输入功率因数>0.98。3、整流器或充电器输出指标:1)容量:输出满载工作时,对备用1小时的电池,充电能力应不小于1.5I10。2)电压精度:±1%3)具有电池均充、浮充自动控制功能:在电池放电结束UPS输入供电恢复后,应自动启动均充充电,满足每节(12V)电池均充电压14.1V,并能够自动转浮充充电。4)具有电池充电温度补偿功能:能够根据电池环境温度,自动调整充电器输出电压,避免过充电还欠充电;5)具有电池定期自动维护和测试功能:定期自动释放部分电池能量,避免长期浮充导致电池容量衰减,能量释放比例<电池额定容量25%,并能够侦测及修正电池组实际电池容量和电池组是否处于良好状态。4、逆变器输出:1)输出电压:380VAC,稳态精度:±1%2)输出频率50Hz±0.1%(内同步), 输出频率应不发生突变3)输出频率范围:在输入频率为50Hz±10%时,输出频率应满足50Hz±0.5,±1,±1.5,±2Hz可调4)在允许的输入电压及正常工作温度下由100%的由逆变电源输出满载功率给负载使用输出波形为连续的正弦波,在带100%不均衡负载时,电压波形失真度 : 5、逆变器过载能力:1)110%额定电流60min2)125%额定电流10min3)150%额定电流60s4)短路限流能力≥2.9In5)旁路过载能力:1000%额定电流100ms6)三相负载不平衡度100%时,三相输出电压不平衡度满足:<±1%(平衡负载),<±2%(100%不平衡负载)7)输出电压相位偏差:在100%不平衡整流性负载时,三相输出电压相位差≤1。8)动态电压瞬变范围:交流输入电压不变,负载从0-100%-0变化,交流输入中断或恢复供电时的输出电压变化量<额定输出电压的±5%。9)瞬变响应恢复时间:从输出电压发生阶跃变化起到恢复到稳压精度范围内时止所需要的时间小于20ms。10)市电电池切换时间:UPS在市电和电池两种状态间切换的时间应为0。11)旁路逆变切换时间:从逆变器停止工作时起,到电网直接供电时止或从电网直接供电起到恢复逆变器工作时止所需要的时间4ms。三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安装调试1)给出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系统施工计划、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及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等。2)中标人须负责进行综合布线、视频监控、LED电子显示屏、UPS电源供电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运行。安装工作包括运输装卸、安装、辅助材料等。3)中标人在对办公楼墙壁等结构进行线路铺设、开槽、打孔等施工工作时,所产生的人工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预算中。在墙壁、地板、天花板等处进行施工时,应讲究科学、规范、美观,原则上不得破坏原办公楼装饰,如须破坏的,需请示采购人同意并在施工完成后须归还原貌。4)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5)安装过程中,中标人需甲方或第三方配合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3、测试验收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生产供货及施工,确保所供材料设备质量和性能能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承包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发包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5)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及软件进行技术锁等功能限制设置,否则按验收不合格处理。6)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人在设备材料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保养。若承包人为外地企业,在工程保修期内,经与招标人协商后,承包人必须派维修人员长驻现场,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发包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扣除。4、技术资料:承包人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0天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四套竣工资料和完整的结算资料,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向业主方提供维护人员培训服务,完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保养。竣工资料包括(不限于):(1)开工报告;(2)施工技术交底记录;(3)材料进场报验记录;(4)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5)工程变更、洽谈记录(6)竣工报告;(7)竣工验收单;(8)竣工图;(9)其他湖南省及长沙市规定及建设单位要求提供的资料。5、质量保证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同意不得修改;如确因图纸设计有误或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需经过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发变更通知单方可施工。2)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3)成交人应对所提供的软件而产生的任何有关设计、制造专利及协议等负有法律责任。4)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叁年。成交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做出其他服务承诺。5)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产品维护、维修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6、售后服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对服务措施、服务内容、服务保障等进行说明;服务需符合ITIL服务规范。要求提交以下内容。系统维护:1)定期维护计划。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技术支持: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故障响应:1)成交人须提供快速本地化现场支持,其他质保期内,成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免费上门现场服务,否则招标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成交人承担。免费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如在前述6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用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并确保正常运行。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7、培训在系统施工及试运行期间,分别提供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并给出详细的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培训组织、培训费用(免费)等。四 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说明(一)综合布线 序号产品名称设备参数、性能要求说明单位数量一、工作区子系统1PVC管PVC20mm,按实计算米自订2底盒86个553线槽PVC100*50mm,按实计算米自订4终端双口面板白色,可装2个模块个555超五类非屏蔽模块白色,RJ45,镀金50μ个936地插铜质网络双模块地插:1、每个审判庭2个;2、会议室2个个67地插铜质多媒体地插,会议室会议系统地插(音频、视频、VGA接口等)个8二、水平子系统7超五类双绞线4对非屏蔽,UTP型,按实计算箱自订三、管理区子系统8五类配线架24口模块,高度1U,黑色个59理线器1U 机架式个51016口接入交换机1U机架式台311服务器机柜2000*600*1200服务器机柜台112辅材管理区子系统辅材批1四、户内电视系统13PVC管PVC20mm,按实计算米自定14底盒86个1915电视同轴电缆SYWV75-5/4P,内分支,按实计算米自定16电视同轴电缆SYWV75-7,主干,按实计算米自定17有线电视插座TV个1918电视分支分配器16分配个219电视分支分配器4分配个120信号放大器增益30db台121F头终端负载温度范围:-65~ 165°C,振动:MIL-STD-202, Method 213,特性阻抗:50Ω, 75Ω,工作电压:500V max (有效值) ,耐压:1500V rms (海平面最小值)。批122分配器箱1200*600个223辅材户内电视系统辅材批1五、管网24管道75mm,按实计算米自定25管道50mm,按实计算米自定26直通、弯头等国产,按实计算批自定27手井500*500,按实计算个自定28井框、盖500*500,按实计算套自定29辅材管网辅材批1(二)LED电子显示屏序号产品名称规格性能参数单位数量1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软件配套专用套12LED大屏2.84*1.92m,室内Φ3.75双基色1R1G,台湾晶圆、士兰管芯,44321点/平米,1/16扫描㎡5.453控制卡(异步)RS232、RJ45网络脱机系统套14三相断路器63A套15加框支架钢结构、铝型材等套16电源线国标优质电缆(4平方毫米电源线)米自定7辅材电源线、网线、PVC、施工辅材及各种接插件批1(三)数字视频监控序号产品名称规格性能参数数量单位一、视频前端1红外半球型摄像机设备应采用1/3英寸高性能≥130万像素传感器,彩色最低照度至少为0.01Lux,最低照度至少为0 Lux(红外灯开启时);具备红外灯,工作距离7-15m最大图像尺寸:可提供1280×960、1280×720、1024×768、800×600、704×576、704×400、352×256、352×288、192×128、176×144分辨的监控图像,在所有支持分辨下帧率均可达到30帧/秒。日夜转换模式:ICR红外滤片式。设备应支持64Kbps~8Mbps的视频码率,支持恒定码率(CBR)和可变码率(VBR)可选;支持移动侦测,用户可设置侦测区域进行实施检测;设定移动侦测的区域(最少4个区域或者1个全区域)、灵敏度和告警恢复时间设置;支持图像遮挡,支持对设定区域的图像进行遮挡,最少可设置4个遮挡区域;支持图像抓拍,支持告警联动抓拍、平台/客户端抓拍、支持连续抓拍;支持移动侦测告警、系统告警;支持告警联动参数设置;支持日夜模式;支持IR-cut双滤光片智能切换;设备应具备DC 12V和POE供电功能19台2一体化室外红外球型机具备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以及国标GB/T 28181-2011 检验报告。图像传感器采用1/2.8英寸高性能传感器,总像素≥130万象素, 最低照度至少为0.05Lux@F1.6(w)(彩色), 0.005Lux@F1.6(w)(黑白),0Lux(红外开启时);设备应支持20倍光学变焦,焦距4.7-94.0mm,光圈F1.6-3.5IP66防护等级,TVS4000V 防雷、防浪涌、防突波,符合GB/T17626.5标准,具备150米红外功能,带雨刷。水平方向360°连续旋转, 垂直方向0°-90°, 无监视盲区。水平预置点速度最高可达240°/s,垂直预置点速度最高可达200°/s水平键控速度为0.1°-160°/s,垂直键控速度为0.1° -120°/s焦距:4.7-94mm ,20倍光学支持双向音频,音频编码格式应支持ADPCM、PCMU(G.711u)、PCMA(G.711a)、G.722、AAC_LC。 采用H.264视频压缩算法, 性能可靠稳定。图像信噪比大于51dB,亮度等级大于9级,延时小于200ms。具备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4路告警输入2路告警输出,内部具备TF卡插槽.可通过IE浏览器和客户端软件观看图像并实现控制。5台3电源24V标准监控电源5个4电源12V标准监控电源19个5不锈钢立杆含底座,2.4米高5套6防水箱定制5个二、主控系统7数字硬盘录像机设备应采用工业级嵌入式硬件架构,内嵌Linux操作系统;★支持32路接入,接入带宽分别为96Mbps; 分辨率支持1080P、UXGA、960P、720P、XGA、SVGA、D1、CIF、QCIF;其中,最大支持32路720p的接入;设备支持G.711A/U、ADPCM、G.722.1C音频编解码格式,音频码流范围8Kbps~64Kbps;★NVR Station支持三屏输出,实时浏览、回放、显示电子地图,可同时在三屏中显示,为用户操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设备本地输出GUI画面支持64个画面预案,并支持预案间轮巡;设备支持控制电视墙放像功能,可在电视墙上回放相应通道的录像,最多支持16路回放;设备支持通过NVR Station远程设置NVR本地显示输出画面风格;★设备应具备可支持8块SATA硬盘槽位,单硬盘容量可支持4TB;并支持eSATA接口扩展存储。★设备应支持智能存储技术(ANR),包括录像ANR、抓拍图片ANR、告警ANR,确保在前端和NVR断链的情况下能够保证各种数据的完整性。设备应支持本地/远程语音对讲和语音广播功能;设备支持丰富的录像模式,包括手动录像、定时录像、告警录像和ANR转存录像等,并支持灵活的录像覆盖策略。设备支持多种回放模式,包括即时回放、多路回放、同步回放、告警回放、电视墙回放NVR支持同时回放16路720P图像或4路1080P图像设备应具有丰富的告警联动机制:联动告警输出设备、告警录像、告警抓拍、告警字幕叠加、告警视频联动、蜂鸣器发声、告警联动到电视墙、告警联动NVR Station提示告警信息;设备支持灵活的录像备份方式,如通过设备USB接口直接备份、NVR Station下载备份;设备应支持对CPU、磁盘等进行实时监控,一旦超出阈值就告警;★设备应具备1个VGA接口和一个HDMI接口, 支持本地高清输出,输出分辨率可达1920×1080;VGA和HDMI可同时输出;★设备应具备2×10M/100M/1000M自适应,RJ45接口;可应用于不同网络,安全可靠;设备应具备1路RCA音频输入接口,1路RCA音频输出接口,可方便实现语音对讲功能;设备应具备至少2路报警输入接口,2路报警输出接口,均为开关量接口,方便实现报警联动;设备应具备4个USB接口,符合USB2.0标准,可用于连接控制设备和存储设备;★设备应具有公安部认证;1台8监控专用硬盘企业级专用硬盘,录像要求保存1个月,数量自定自定块9双联操作台定制1套10液晶显示器24英寸LED液晶,分辨率1920*10802台三、UPS系统11UPS不间断电源10KVA1套1216节柜电池柜16P2套13电池标配32节四、监控网络系统(交换机与内网共用)14超五类双绞线4对非屏蔽,UTP型,按实计算自定箱15电源线Rvv2*1.0,按实计算自定米16PVC管PVC20mm,按实计算自定米五、机房静电地板及接地17静电地板全钢,按图纸计算自定m218室内等电位接地按实际情况接入30KG19C级电源防雷器额定工作电压(Un):220V/380V,最大持续工作电压:420V,电压保护水平(Up) 在Isn时≤1.8kV,标称放电电流(In) :20kA,最大放电电流(Imax) :40kA1个20三级防雷插座Un250V~/50HZ标称工作电流In10A最大功率 2500W额定工作电流 15A标称导通电压 400V电源线规格5个21接地安装线BV6mm,按实计算自定米22主接地线BV10mm,按实计算自定米23配件机房静电地板及接地配件1批★所投主要产品(指监控设备、前端摄像机、网络存储设备)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所投产品软件不允许设置技术锁,如有设置,此项目开始使用日期起无限期免费开放。★所投主要监控设备以130万像素为基准,允许130万及以上。★设备质保期为二年,二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将免费维修和换新,所有设备终身维护。★监控摄像头设备应具有公安部权威认证。★投标方在满足招标技术所有要求的基础的上根据此次项目所需要存储容量自行设计合理的监控专用硬盘的数量。五 其他要求及说明1、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在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形式的驻外机构(并注明人员配置、联系方式和地址)。2、投标人需提供接入本院派出法庭监控平台及未来报警,门禁,语音联动等安保设备与监控系统的接口,甲方保留测试权利;3、所有设备中应包括设备安装必须的配件与附料;所有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包括开孔、开槽、穿管、接线等施工工作及配套工具。4、本次项目监控平台设备和存储设备及UPS电源必须安装在法警室(机房)内;5、中标人须负责对采购人2名有关操作人进行现场培训,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结算方法: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7、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本谈判文件正文至此页为止)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致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系(公司名称),现申请退还的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 ,投标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地址:省市县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单位签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邮编: 年月日注:1、此申请书只需一份,不与投标文件一起封装,只作为退款凭证。投标前,持此申请书与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理保证金确认手续。2、申请书中所填账号户不能为私人账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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