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全封闭无污染收集运输及综合利用装备技改扩能招标公告

固体废弃物全封闭无污染收集运输及综合利用装备技改扩能招标公告


固体废弃物全封闭无污染收集运输及综合利用装备技改扩能(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泥桨叶干化机产业化项目涂装生产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

招标公告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体废弃物全封闭无污染收集运输及综合利用装备技改扩能项目已由重庆市巴南发改委以备案项目编码311113C********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耐德山花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涂装生产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涂装生产线建设位置:(界石耐德环境装备工业园3号厂房内)

(2)涂装生产线生产纲领及基本参数(详见本标书第四部分)

(3)主要产品前处理工艺流程(详见本标书第四部分)

(4)此顶目的招标范围包括:

a、涂装生产线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调试、验收、试生产、交付使用,提供工程施工图纸、自制设备图纸、外购设备资料、设计计算书、设备使用保养说明书、调试记录、备件清单、技术培训资料,并进行人员培训、试生产和生产陪伴及其服务等,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b.涂装生产线的配电配水设计及配电设备采购、制造、安装,水设计起点在本车间内,电设计起始点本车间内起至生产线循环结束,水、电接入设备前的部分由发包人完成。提供工程施工图纸、自制设备图纸、外购设备资料、设计计算书、设备使用保养说明书、调试记录、备件清单、技术培训资料等。

c.涂装生产线环保设施的设计及设备采购、制造、安装,提供工程施工图纸、自制设备图纸、外购设备资料、设计计算书、设备使用保养说明书、调试记录、备件清单、技术培训资料等,并负责通过重庆市环保部门的专项验收并达标合格。

e.负责涂装生产线的人员培训、试生产和生产陪伴及其服务等。

f.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5)本次招标涂装线生产线采购预算金额约2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五年以上生产经营的涂装生产线专业制造厂家;

(2):在重庆市配备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机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投标,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10日起,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机构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14年1月13 日18时00分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2月10日14: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至 14: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9楼,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的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18楼1806室

联系人: 刘海琳 王爽

电 话:023-********

传 真:023-********

(2)招标人(项目业主):重庆耐德山花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巴南区土桥王家坝100号

联系人: 段小梅王吉银李明

电 话: ***-******** ***-********

2014年 1月9日


招标编号: ****-********07固体废弃物全封闭无污染收集运输及综合利用装备技改扩能(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泥桨叶干化机产业化项目涂装生产线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人:重庆耐德山花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12月 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商务条款第四部分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固体废弃物全封闭无污染收集运输及综合利用装备技改扩能(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泥桨叶干化机产业化项目涂装生产线采购)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07招标公告编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固体废弃物全封闭无污染收集运输及综合利用装备技改扩能项目已由重庆市巴南发改委以备案项目编码311113C********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耐德山花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涂装生产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涂装生产线建设位置:(界石耐德环境装备工业园3号厂房内)(2)涂装生产线生产纲领及基本参数(详见本标书第四部分)(3) 主要产品前处理工艺流程(详见本标书第四部分)(4)此顶目的招标范围包括:a、涂装生产线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调试、验收、试生产、交付使用,提供工程施工图纸、自制设备图纸、外购设备资料、设计计算书、设备使用保养说明书、调试记录、备件清单、技术培训资料,并进行人员培训、试生产和生产陪伴及其服务等,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b.涂装生产线的配电配水设计及配电设备采购、制造、安装,水设计起点在本车间内,电设计起始点本车间内起至生产线循环结束,水、电接入设备前的部分由发包人完成。提供工程施工图纸、自制设备图纸、外购设备资料、设计计算书、设备使用保养说明书、调试记录、备件清单、技术培训资料等。c.涂装生产线环保设施的设计及设备采购、制造、安装,提供工程施工图纸、自制设备图纸、外购设备资料、设计计算书、设备使用保养说明书、调试记录、备件清单、技术培训资料等,并负责通过重庆市环保部门的专项验收并达标合格。e.负责涂装生产线的人员培训、试生产和生产陪伴及其服务等。f.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5)本次招标涂装线生产线采购预算金额约210万元。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1):具有五年以上生产经营的涂装生产线专业制造厂家;(2):在重庆市配备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机构;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投标,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10日起,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机构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4.3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14年1月13 日18时00分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 投标文件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2月10日14: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至 14: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9楼,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的开标安排。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发布。7. 联系方式(1)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18楼1806室联系人: 刘海琳 王爽电话:023-********传真:023-********(2)招标人(项目业主):重庆耐德山花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巴南区土桥王家坝100号联系人:段小梅 王吉银 李明电话:***-***********-******** 2014年 1月9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规定1.1.2招标人重庆耐德山花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巴南区土桥王家坝100号 。1.1.4项目名称固体废弃物全封闭无污染收集运输及综合利用装备技改扩能(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泥桨叶干化机产业化项目涂装生产线采购)1.1.3招标代理名称招标代理名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1806联系人:刘海琳 王爽电话:023-********传真:023-******** 1.2.1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巴南区发改委委批准备案。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第2条1.3.1招标内容见招标公告第2条1.3.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天,交付使用。其中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经招标方同意的施工图全部资料1.3.2交货地点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耐德环境装备工业园3号厂房内1.3.3质量要求(1)涂装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不低于95%,设备停运率不大于5%。(2)设备能长期稳定运行,且使用寿命不小于20年。1.4.1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五年以上生产经营的涂装生产线专业制造厂家;(2):在重庆市配备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机构;2.1发布媒介本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1.4.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方案图纸、答疑及补遗书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4年1月13日18:00前(通过《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提出问题)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4年1月13日18时00分前(通过《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提出问题)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4年1月17日18时00分前(通过《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提出问题)2.2.2招标文件的修改(1)、2014年 1月 17日18时00分前,招标人可以补遗书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发布至《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补遗书将通过互联网通知所有投标人,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3)、补遗书请到《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下载,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避免遗漏相关补遗、答疑信息。(4)、请各投标人每天上网关注并下载更新相关资料。(5)本次招标设定最高限价2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3.1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光盘一张。每份正、副本投标文件及光盘,均应包含完整的全套内容,并装订成一册;请勿将各项内容(包括投标函、技术、商务、资质等)拆散分开装订。投标文件正本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盖章和签字的原件,副本可制作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的密封:开标一览表、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小信封内,小信封固定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包装外,以便开标时查找,同时还应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内提供其复印件。(3)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视为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但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及递交方式(1)正本:1份,副本:2份、光盘一张(开标一览表、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小信封内,小信封固定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包装外,以便开标时查找,同时还应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内提供其复印件;光盘应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并在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和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2)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固体废弃物全封闭无污染收集运输及综合利用装备技改扩能(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泥桨叶干化机产业化项目涂装生产线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在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3)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4)未按照(1)款至(2)款要求包装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同时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3.2投标报价和货币(1)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2)投标货币:人民币(3)投标报价为: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其总标价应包含:项目管理、采购、运输、制造安装、维修、折旧、测试检验(在产地和现场对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测试检验,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检)、调试、运行验收直到缺陷责任期为止,包括操作、维护备用件及培训服务、保险、税金等在内的各种设施和措施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3.3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3.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3、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入【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的银行账户,其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以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在开标展示为准;开户行及账号如下(以下账号任选其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详见附表----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说明.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天。特别提示: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1)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需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qzb.com)办理注册登记,并尽量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注册登记需提交的资料交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备案;资料可快递至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4)未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办理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http://www.cqzb.com下载)及附件资料到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5)因故未提前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时,自行携带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现场备验。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通报招标代理机构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代理机构5日内通知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企业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2)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向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办件大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重庆咨询大厦A栋5楼邮编:400023咨询电话:023- ********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附前表第1.7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年内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签字盖章要求所有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4.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地点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4年2月10 日14:00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9楼,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的开标安排。5.1.2开标日期及地点开标日期:2014年 2月10日14:00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9楼,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的开标安排。5.2开标程序(1)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投标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授权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和代表,宣布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3)现场展示并核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现场退还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包装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4)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机构当众拆封,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未按投标人须知附前表2.5、2.6规定进行包装、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5只对符合附前表第2.5、2.6条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招标机构将检查文件的份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文件密封性是否完好、包装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确认无误后,宣读投标人名称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6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完整的投标人,宣读投标人报价文件的报价,由招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并对投标书的签署及投标总价等进行核查。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须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7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8报价文件宣读结束后,招标人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9 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无论投标人通知与否,如投标人未到场,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4.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及经济方面专家共5人组成。评标专家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4名,业主方提供一名。6.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6.3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7.3履约保证金10万元(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履约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电汇形式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汇达招标方,履约保证金在第一批设备到达交货地一周内退回中标方。招标方开户信息如下:户名:重庆耐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杨柳路6号电话:********纳税人税号:***************开户行:招行渝中支行账号:***************7.4合同款支付(1)、预付款30%;(2)、到货后支付30%,调试试运行结束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3)、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1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如果中标,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招标的取费标准计算得出的服务收费额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其方式为: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招标人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此部分费用。10.2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如果中标,将按重庆市机电设备交易中心要求,缴纳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注 500(含)以下1.5‰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1000元。 500—1000(含)1.4‰1000—3000(含)1.3‰3000—6000(含)1.1‰6000—10000(含)0.9‰10000以上0.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8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500万元×1.5‰=0.75万元(1000-500)万元×1.4‰=0.7万元(3000-1000)万元×1.3‰=2.6万元(6000-3000)万元×1.1‰=3.3万元(8000-6000)万元×0.9‰=1.8万元合计收费=0.75 0.7 2.6 3.3 1.8=9.15(万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招标人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此部分费用。10.3公示期招标结果公示期:3天。监督机构:重庆市巴南区发改委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14)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商务部分;(4)技术部分;(5)合同条款和格式;(6)评标办法;(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部分(2)商务部分(3)技术部分(4)资格审查资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分项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按第七部分中 “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提交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投标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授权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和代表,宣布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3)现场展示并核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现场退还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包装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4)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机构当众拆封,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5)只对符合附前表第2.5、2.6条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招标机构将检查文件的份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文件密封性是否完好、包装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确认无误后,宣读投标人名称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6)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完整的投标人,宣读投标人报价文件的报价,由招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并对投标书的签署及投标总价等进行核查。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须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7)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8) 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无论投标人通知与否,如投标人未到场,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部分“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部分“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公布。7.3履约担保7.3.1在签定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定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部分“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商务条款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1、完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交货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包装及运输:1、包装: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各部件所采用的包装方式及材料,需满足设备防潮、防锈、防震、防腐及到达目的地完好无损的要求,所采用之包装材料必须结实、全新未用过。2、符合水陆联运及气候变化要求。3、若因卖方对投标设备包装(防护措施)不当,所造成货物的损坏锈蚀、损失或包装破损等责任事故,均由卖方负责完全赔偿。4、货物起运需经买方书面确定。三、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1、设备出厂前制造厂商的检验制造商必须保证设备各部件的质量,保证所有设备及其零部件均为全新未使用过,并用先进工艺及材料制造。制造厂商必须在设备出厂前对设备的主要零部件的品质、规格、性能及数量/重量作全面详细地检验,并签发合格证明书。2、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的检验检验方式及依据:货物到达买方所在地工地后,买方按卖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全套技术资料、买卖合同,会同卖方共同负责开箱检验。检验内容:(1)检查设备随机附件是否完整无损。(2)技术资料与图纸是否与买方要求的相符。(3)设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4)设备是否符合制造标准之内容要求。3、安装调试后的最终检验设备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按空调制冷工程设计施工规范组织终验收,验收通过后即可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其中,中标设备的制造商负有设备指导安装调试的责任,须全程参与。四、验收标准及程序:1、提供涂装生产线主要设备及材料出厂合格证明书。2、按标书所提的技术要求及双方认可的标准,按合同约定,设备主体,配备的附件,易损件和相关资料等齐全、完好。*3、涂装生产线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生产线设备调试及试生产,试生产期为2个月,在试生产正常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涂装生产线进行验收,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应符合经招标方认可的设计资料及国家相关标准。4、运行和维护说明,至少提供,但不限于此;(1)应根据合同条款提供和提交每一特定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说明。(2)运行说明应准确,易懂。(3)维护手册应包含对设备、所有组件和辅件的组装和拆卸以及故障判断分析及消除方式的完整和精确说明。(4)常规和预测性维护部分,应指出正常间隔时间要求的检查、检查程序、常规清洗、常规安全检查和类似步骤。*五、售后服务及培训:1、负责办理所有国家技安、环保等要求所需的手续,招标人不再另付费用;2、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供货方应于4小时内达到现场免费进行处理。质保期后应于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收取材料成本费用3、培训:提供操作手册、操作规范、培训本次采购招标设备所需的操作人员,招标人不再另付取证人员的培训、取证费用。4、质保期:两年*六、报价:1、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2、报价均采用人民币。3、报价内容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上牌、办理相关手续,培训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七、履约保函:无*八、付款方式 (1)、预付款30%;(2)、到货后支付30%,调试试运行结束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3)、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九、合同的签订公示结束后,代理机构经向招标人确认并经监督部门审核通过后,向成交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投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第四部分 涂装生产线技术要求1、喷烤两用喷漆室 数量:4台1.1、生产纲领及基本参数1.1.1、加工对象:用于特种车车架及车厢系列。1.1.2、产品参数产品名称:车厢、垃圾箱、底盘件、结构件主要材料:焊接钢铁件及铝制大板外形尺寸:≤L9000×W2500×H2500工件最大重量:轨道承重≤9000 kg/台 ,地面承重20T1.1.3、生产纲领工件产量:500台/年作业班制:250天/年,1班/天,8小时/班1.1.4、工艺要求(进入喷涂前坯件已经经过前处理或电泳)→吹扫、擦净→中(底)涂→流平→喷面漆→流平→烘干→冷却→检验→下线。1.1.5、涂层指标涂装质量参考汽车油漆涂层TQ3级标准:a、漆膜外观:漆膜平整,允许有不严重的流痕。但不允许有针孔和麻点b、涂膜厚度:底漆层不低于15μm。面漆层不低于30μm。总厚度不低于45μm。c、机械强度:冲击≥490N?cm,弹性≤1mm,硬度≥0.6附着力1级。涂装工序完善,能满足车身涂装的要求。d、耐盐雾性:500h合格e、耐水性:浸在50℃水中20个循环应无变化。f、耐碱性: 4h不发糊,允许轻微变色g、耐酸性:24h不发糊,无斑点,允许轻微变色h、耐汽油性:浸在RQ-70号汽油中,4h应无变化i、耐机油性:浸在HQ-10号机油中,48h应无变化1.1.6、工厂条件a、电气:AC380/220V 三相/单相50Hzb、给水:市政供水,压力0.2-0.3MPac、天燃气:热值8600 Kcal/m3,压力3000Pa~5000Pad、压缩空气:压力0.5~0.6MPa,油含量:≤0.01mg/Nm3,含尘量:≤0.1mg/Nm3,含水量:≤1.3mg/Nm31.1.7、其它a、厂房结构:轻钢厂房135×24m,屋梁下弦标高:12mb、地平承载重量:2000KG/M2c、气象条件:温度5~40℃1.1.8、参考标准a、GB6514-2008涂装工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b、GB14443-2007涂装工业安全规程涂层烤房安全技术规定c、GB14444-2006涂装工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d、AQ5214-2013烘干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方法e、AQ5215-2013喷漆室安全性能检测方法f、AQ5216-2013涂料与辅助材料使用安全通则1.2、主要技术参数喷、烘房室内尺寸及要求(参考)大门尺寸(参考)最大负载(参考)烘烤温度喷烤房1L9500×W5500×H5000(可根据工件及台车尺寸进行优化设计)房内正中顶部设置1台2T的电动葫芦(防爆)。房内两侧设有电动三维小车,可上下左右到达工件各喷涂部位,喷漆室下部铺有格栅,格栅应热镀锌处理,并满足承重要求(中心点载荷800kg)。W4000×H4000,手动滑门,门上设玻璃窗能承载20T重的卡车。喷漆房内、外地面设置轨道 (P24 ) ,轨道与地面相平80±5℃,温度任意可调(天然气加热)喷烤房2、3L9500×W5500×H4500(可根据工件及台车尺寸进行优化设计)。房内两侧设有电动三维小车,可上下左右到达工件各喷涂部位,喷漆室下部铺有格栅,格栅应热镀锌处理,并满足承重要求(中心点载荷800kg)。喷烤房2中间设置下沉式钢地坑,便于工人对工件底部喷涂,地坑可用格栅盖好W4000×H4000,手动滑门,门上设玻璃窗能承载20T重的卡车。喷漆房内、外地面设置轨道 (P24 ) ,轨道与地面相平80±5℃,温度任意可调(天然气加热)喷烤房4L14000×W5500×H4500为旧设备搬迁(风机、燃烧机、及热交换器首先考虑利旧),但需另报不利旧新增设备的价格。房内两侧设有电动三维小车,可上下左右到达工件各喷涂部位,喷漆室下部铺有格栅,格栅应热镀锌处理,并满足承重要求(中心点载荷800kg)。W4000×H4000,手动滑门,门上设玻璃窗能承载20T重的卡车。喷漆房内、外地面设置轨道 (P24 ) ,轨道与地面相平80±5℃,温度任意可调(天然气加热)水旋喷漆房L10500×W5500×H4500房内两侧设有电动三维小车,可上下左右到达工件各喷涂部位,喷漆室下部铺有格栅,格栅应热镀锌处理,并满足承重要求(中心点载荷800kg)。外侧W4000×H4000(门框尺寸),电动卷帘门,靠烤房侧门W3600×H3200能承载15T重的卡车。喷漆房内、外地面设置轨道 (P24 ) ,轨道与地面相平无烤房L9000×W3200×H3200(可根据工件及台车尺寸进行优化设计)W3200×H3200,电动提升门能承载15T重的卡车。喷漆房内、外地面设置轨道 (P24 ) ,轨道与地面相平80℃~200℃,温度任意可调(天然气加热)1.2.1、基本要求?喷烤喷烤两用喷漆室的设置应符合GB 6514中对喷漆作业场所要求的规定。?喷烤喷烤两用喷漆室应设置安全通风装置和去除漆雾装置。?喷烤喷烤两用喷漆室排入大气中的有机溶剂蒸气,应符合DB50/418-2012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喷烤喷烤两用喷漆室除应配置排风系统外,还应配置送风系统,送风系统不加热,为常温。?喷烤喷烤两用喷漆室所在建筑物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喷烤喷烤两用喷漆室宜设置多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其报警浓度下限值调整在所监测的可燃气体浓度(体积)爆炸极限下限的25 %。?照明灯具装在喷漆区的墙或天花板上,照明灯具屏或观察玻璃屏应采用安全型的:如经热处理的玻璃、夹有金属丝的玻璃、双层夹膜玻璃制成并应密封以使溶剂蒸气、过喷物、残余物限制在喷漆区内。灯具的玻璃屏应与灯具为一体且易于清洗,玻璃屏表面温度不应大于90℃。?喷烤喷烤两用喷漆室喷漆时操作位置照度要求≥600lux。?喷烤喷烤两用喷漆室通风系统应使排出气流中各溶剂蒸气的浓度低于其燃烧极限下限值的25%。?喷烤两用喷漆室应设置温度限制开关,当烘干温度超过设定温度时,自动切断烘干设备的加热源。?喷烤两用喷漆室喷漆设备、烘干设备和通风系统应有连锁装置。当烘干设备处于运行或带电状态时,喷漆设备应自锁或整体移出。?喷烤两用喷漆室除了应满足安全通风外,其室内空载时控制截面风速应≥0.4m/s。?喷烤两用喷漆室送风系统采用静压室控制气流分布时,静压室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同时其维护、清理应方便。?喷烤两用喷漆室应采用独立的排风系统。?喷烤两用喷漆室的排风管道和送风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应符合GB6514-1995第二篇涂漆工艺通风净化的规定。?与喷漆室配套的风机、电动机、阀件等部件的噪声级应符合GBJ 87的规定。?喷烤两用喷漆室的各噪声源部件及其风管、水管应采取减振、隔振、消声和隔声措施,使其噪声级对操作位置的影响<75Db。1.2.2、结构和材质?喷漆房的墙体、天花板、地坪,喷漆室的室体及与其相连的送风、排风管道应用不燃、难燃材料(岩棉夹芯复合板。室体壁板采用彩钢岩棉夹心板厚度75mm,内板外板厚度≥0.8mm,岩棉保温层容重120kg/m3 )或组件建造,采用玻窗结构。?室体内表面应平滑、连续而无棱角,表面油漆颜色由甲方确定。?采用人工推动小车将工件送入、出口的门洞应尽可能小,能满足输送即可。设备供应商每个喷烤房提供一台(套)小车。?室内任何操作位置至作业人员出口应畅通无阻,须设置一个或多个安全门,其宽度应不小于0.8 m,门应向外开,保证人员安全撤离。?干式漆雾去除装置、导流板、分布板、撞击板、均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备,并应方便取出,经常清理。?喷烤两用喷漆室外引新鲜空气应进行过滤处理,其空气过滤洁净度达到十万级水平(出风面)。?喷烤两用喷漆室底部设置格栅板,局部铺设,利于气流组织运行,中间设小车轨道,两边设三维工作(操作)小车,土建部分及预埋结构件由甲方统一负责。?每喷漆室设4个压气接管、接头及终端压气净化过滤器,压气压力0.5~0.6MPa,油含量:≤0.01mg/Nm3,含尘量:≤0.1mg/Nm3,含水量:≤1.3mg/Nm3(前级设备空压站、冷干机等由甲方负责)。?喷烤两用喷漆室内所有金属制件(送排风管道和输送可燃液体的管道),应具有可靠的电气接地。?室体和循环风管应有良好保温层,外壁表面温度不应高于室温15℃。?与燃烧装置相连接的管道应使用不燃材料隔热,外壁表面温度不应超过70℃。?通风系统所用风机宜选用低噪声产品。?空气循环及排气系统中所用风机,当用于溶剂型涂料烘干时,应采用防止火花产生的可靠技术。?喷烤两用喷漆室烘干时宜使用有足够机械强度的加热器。?喷烤两用喷漆室烘干时宜选用间接燃烧加热系统,应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空气循环系统。?换热器材质采用310s耐高温不锈钢材料,换热效率高,排烟口温度≤260℃?燃烧装置采用意大利进口燃烧机?燃烧装置使用自动点火系统,则应安装窥视窗和火焰监测器,并使燃烧器熄火时能自动切断该燃烧器的燃料供给。?燃烧装置的燃料供给系统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喷烤两用喷漆室烘干时根据工艺需要设置空气循环系统,其气流布置应同时满足使室内的可燃气体不产生积聚的要求。?喷烤两用喷漆室烘干时空气循环应进行过滤处理,其空气过滤洁净度达到十万级水平(出风面)。?采用间接燃烧加热加热的喷烤两用喷漆室,其空气循环系统的体积流量应不少于加热系统燃烧产物体积流量的10倍。?燃烧机进气接口前应配置减压阀、稳压阀。?喷烤两用喷漆室烘干时的安全通风系统应使用有组织气流通风,以保证室内挥发性溶剂或悬浮粉末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喷烤两用喷漆室烘干时室内可燃气体最高体积浓度不应超过其爆炸下限值的25%。空气中粉末最大含量不应超过爆炸下限值的50%。?喷烤两用喷漆室烘干时宜设置排气装置,烤房内排气口位置应设在可燃气体浓度最高的区域。?每台喷烤两用喷漆室宜单独设置废气排放总管,不宜兼作燃烧设备排烟管或与其他设备共用排放管道。?喷烤两用喷漆室的排气管道和检修口应保持良好的气密性。?间歇式烤房宜设置泄压装置。?喷烤两用喷漆室工作容积设置0.05m2~0.22m2/m3的泄压面积。?泄压装置移动部分的单位面积质量不宜大于12.5kg/m2?结构强度较低的大型烤房可利用设备上的开口、侧门及靠自重封严的轻型保温顶作为泄压面积。1.2.3、安全性能要求a、室体?室体框架?在满负荷状态下(包括机械及人员的动、静态负荷及风压菏载),室体框架应安全可靠。?测试:喷漆室室体框架在满负荷状态下,测量横梁的变形量,相隔0.5m测量一个点,同时测量横梁的中点或最大变形点,每点测量3次,取平均值整理数据填写表格,实测出最大挠度点以及挠度量,挠度容许值应≤L/400。L为喷漆室横梁的长度。?喷漆室玻璃?喷漆室的玻璃应符合GB 14444—2006的规定,采用安全玻璃。?检查要点:检查安全玻璃产品样本(或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玻璃的完整性应定期检查。 ?测试:测量玻璃厚度,要求玻璃面积与厚度的关系符合JGJ 113的要求。?喷漆区的照明 ?检查照明器具是否符合相应区域的防爆要求,检查防爆标志和产品防爆合格证;?照明器具的有效性应定期进行检查。 ?喷漆室的构造材料?喷漆室的构造均应采用不燃或阻燃的材料。?检查制作喷漆室的材料材质证明和合格证,其材质应为不燃或阻燃材料;?检查喷漆室地坪涂料的材质证明和合格证,其材质应为不燃或阻燃、防静电材料。?喷漆室的安全门?喷漆室安全门的设置,应符合GB 14444—2006规定设置。?按要求设置一个或多个安全门,其宽度应不小于0.8m,安全门应向外开;?喷漆室内操作位置至安全门间是否畅通无阻,手工喷漆室不设置门锁,自动喷漆室的门锁应具有内部可直接打开功能,在有人员操作的情况下安全门不能锁死,确保人员安全撤离。自动喷漆区的人员出入门应与自动喷漆设备联锁。b、送排风系统?喷漆室的断面风速?喷漆室的断面风速应符合室内空载≥0.4m/s的要求 。 ?测试:在喷漆室内用风速仪测试断面风速,测试点设置为:在高度方向,分别距离地面1.5m、1.8m、2m处;在宽度和长度方向,从距离室体壁板0.3m开始,每隔0.2~0.5m测试一点;每点应测试3次以上,取平均值整理数据填写表格。 ?有机溶剂蒸气浓度?喷漆室及流平室内有机溶剂蒸气安全浓度应<爆炸下限1/8?测试:根据喷漆室的种类,在满负荷生产的工作状态下,用气体浓度检测仪进行测试检测。 ?喷漆室内有害物质?喷漆作业人员工作时,呼吸带区域空气中有毒物质的容许浓度应符合GB 6514-2008中2.1.2.1表中的规定的要求。?测试:用气体浓度检测仪检测作业场所有机溶剂浓度。?联锁?送排风系统、喷漆系统、消防系统的联锁应符合8.2要求。?风机及其电机的防爆要求应符合GB 14444-2006相关区域的要求?检查要点:检查风机及其电机是否有防爆标志、产品防爆合格证和防爆产品编号。?送排风系统?喷漆室排风应符合GB 16297的相关规定。?送排风风管应安装防火阀,防火阀应按照GB 15931要求进行配置。?检查防火调节阀铭牌、产品合格证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送排风风管应无明显漏风,风管应通畅、内部无异物堵塞。c、漆雾捕捉系统?漆雾捕捉系统区域的溶剂浓度?测试:在满负荷生产状态下,使用气体浓度检测仪对漆雾捕捉系统区域的排出气体浓度进行测试,应符合规定要求。d、喷烤两用喷漆室?送排风系统、漆雾捕捉系统?喷烤两用喷漆室排风应符合GB 16297的相关规定。?喷烤两用喷漆室通风系统应符合前述相关要求。?漆雾捕捉系统应符合前述相关要求。 ?联锁?烘干温度与加热机组联锁?检查要点:烘干温度超过喷漆室涂料 的闪点时,加热机组自动停止工作。?气体浓度与喷烤两用喷漆室的联锁?检查要点:当消防装置发出报警时,加热机组自动停止工作。?当烘干设备处于运行状态时,喷漆设备应停止工作;?当喷漆设备处于运行状态时,烘干设备应停止工作。?流平?喷漆和烘干之间应设置流平、通风,流平期间有机溶剂蒸汽浓度应符合2.2要求。?检查要点:目测检查在喷漆和烘干之间是否设置强制流平时间和通风。?烘干工作温度?检查烘干的工作温度是否符合安全警示铭牌的规定。?检查烘干工作温度是否低于80℃。?设备内部及时清理残留的漆渣。?当烘干设备处于运行状态时,喷漆设备应自锁。?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的烤房,优先使用可燃气体报警器,直接监测爆炸危险浓度;也可使用设备的故障监测装置,间接地进行监测。每种情况均应与加热系统联锁。e、其它?安全警示铭牌?检查要点:在喷漆室醒目部位是否设置“防火、防静电”等安全警示铭牌。喷烤两用喷漆室应设置“最高烘干工作温度℃”等安全警示铭牌。?噪声?喷漆室设备的噪声要求应符合GBJ 87要求。?喷漆室的各操作位置的噪声接触限值应符合GBZ 2.2的规定。 ?测试:噪声按照GBZ/T 189.8的规定进行检测。1.4、喷烤两用喷漆室电气控制系统1.4.1、电气控制的设计喷烤二用室的送风机、排风机、照明等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宜采用PLC 人机界面控制方式,人机界面方式为触摸屏;采用标准控制柜,应保证调试﹑运行﹑操作和维修时安全可靠和方便,接地要可靠。?电控柜布局合理,排列整齐,接线线路走向整齐分明,柜内宽敞;电气设计和线路的设计执行下列标准:?GB14444-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元器件选型?PLC采用三菱品牌,HMI采用步科或威伦品牌;?执行元器件(塑壳断路器及微断、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采用富士品牌;数字式温度控制器采用欧姆龙品牌;?其它元器件采用国内名牌厂商品牌确保质量及可靠性。1.4.2、电气控制系统的主要功能?控制系统应有控制电源钥匙钮及系统急停钮,工作方式选择开关;?采用开机前声/光警示方式运行,确保开机人机安全;?电机配电线路应采用带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及断相保护的线路设计;?风机的电机功率在l1kW以下,采用直接启动方式,15KW~30KW宜采用Y—Δ启动方式;?设备消防界定为设备消防涵盖可燃气体报警、联锁控制系统;?控制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各设备相互之间必要的电路联锁,提高整个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应具有温度异常情况的预警提示,安全保护和故障显示功能;?控制柜前门内侧设置图纸资料盒;柜内部照明为荧光灯具,且与门开关联锁;开门灯亮,关门灯灭;?安装有PLC可编程控制器的控制柜内应有一个供图形编程器使用的电源插座,该插座必须经过双极漏电保护自动开关与220V交流电源连接;?整个系统电器与接地点接触良好,喷烤二用室、电控柜接地电阻≦10Ω。1.4.3、工作条件?电源:TN-S系统,380V±10%,50HZ±1%;?设备噪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1.4.4、外部管线?汇线桥架及管线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装规程的要求;桥架中的动力线和控制线应根据不同的电压用隔板隔离。桥架及管内导线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汇线桥架及管应经防腐处理,且接地可靠,接地电阻≦10Ω;?喷烤二用室I区内电气防爆,管线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钢管之间与其它电气装置螺纹连接处有效扣数不得少于5扣;在电器设备进线口处应装设隔离密封装置。1.4.5、验收要求?按照AQ50215-2013《喷漆室安全性能检测方法》的内容执行;?按照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内容执行;?按照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内容执行;?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内容执行。1.4.6、技术资料交接(含电子版1套)?电气平面布置图:1份?电气原理图:各1份?电气外部接线图:1份?操作维护使用说明书:1份?外购件使用说明书(含合格证):各1份?备件清单:1份?易损件清单:1份2、水旋式喷漆室 数量:1台2.1、生产纲领及基本参数2.1.1、加工对象:用于3T垃圾车厢系列。2.1.2、产品参数产品名称:车厢、垃圾箱、底盘件、结构件主要材料:焊接钢铁件及铝制大板外形尺寸:L9000×W2500×H2500工件最大重量:轨道承重≤9000 kg/台 ,地面承重15T2.1.3、生产纲领工件产量:3000台/年作业班制:250天/年,1班/天,8小时/班2.1.4、工艺要求(进入喷涂前坯件已经经过前处理或电泳)→吹扫、擦净→中涂(底)→流平→喷面漆→流平→烘干→冷却→检验→下线。2.1.5、涂层指标涂装质量参考汽车油漆涂层TQ3级标准:a、漆膜外观:漆膜平整,允许有不严重的流痕。但不允许有针孔和麻点b、涂膜厚度:底漆层不低于15μm。面漆层不低于30μm。总厚度不低于45μm。c、机械强度:冲击≥490N?cm,弹性≤1mm,硬度≥0.6附着力1级。涂装工序完善,能满足车身涂装的要求。d、耐盐雾性:500h合格e、耐水性:浸在50℃水中20个循环应无变化。f、耐碱性: 4h不发糊,允许轻微变色g、耐酸性:24h不发糊,无斑点,允许轻微变色h、耐汽油性:浸在RQ-70号汽油中,4h应无变化i、耐机油性:浸在HQ-10号机油中,48h应无变化2.1.6、动力源规格a、电气:AC380/220V 三相/单相50Hzb、给水:市政供水,压力0.2-0.3MPac、天燃气:热值8600 Kcal/m3,压力3000Pa~5000Pad、压缩空气:压力0.5~0.6MPa,油含量:≤0.01mg/Nm3,含尘量:≤0.1mg/Nm3,含水量:≤1.3mg/Nm32.1.7、其它a、厂房结构:轻钢厂房,设备平层安装b、地平承载重量:2000 KG/M2c、气象条件:温度5~40℃2.1.8、参考标准a、GB6514-2008涂装工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b、GB14444-2006涂装工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c、AQ5215-2013喷漆室安全性能检测方法d、AQ5216-2013涂料与辅助材料使用安全通则2.2、主要技术参数水旋式喷漆室室内尺寸:L10500×W5500×H4500,数量1台,房内地面设置万向轮平车限位通道,其限位通道宽度为1400mm2.2.1、基本要求?喷漆室采用水旋式漆雾处理方式,其设置应符合GB 6514中对喷漆作业场所要求的规定。?喷漆室应设置安全通风装置和去除漆雾装置。?喷漆室排入大气中的有机溶剂蒸气,应达到DB50/418-2012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喷漆室除应配置排风系统外,还应配置送风系统,送风系统不加热,为常温。?喷漆室送风系统采用静压室控制气流分布时,静压室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同时其维护、清理应方便。?喷漆室送风系统所配置的加热器,无论何种类型,均不得布置在室体内。?喷漆室所在建筑物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喷漆室宜设置多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其报警浓度下限值调整在所监测的可燃气体浓度(体积)爆炸极限下限的25 %。?照明灯具装在喷漆区的墙或天花板上,照明灯具屏或观察玻璃屏应采用安全型的:如经热处理的玻璃、夹有金属丝的玻璃、双层夹膜玻璃制成并应密封以使溶剂蒸气、过喷物、残余物限制在喷漆区内。灯具的玻璃屏应与灯具为一体且易于清洗,玻璃屏表面温度不应大于90℃。?喷漆室喷漆时操作位置照度要求≥600lux。?喷漆室通风系统应使排出气流中各溶剂蒸气的浓度低于其燃烧极限下限值的25%。?喷漆室喷漆设备和通风系统应有连锁装置。?喷漆室除了应满足安全通风外,其室内空载时控制截面风速应≥0.5m/s。?喷漆室应采用独立的排风系统。?喷漆室的排风管道和送风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应符合涂漆工艺通风净化的规定。?与喷漆室配套的风机、泵、电动机、阀件等部件的噪声级应符合GBJ 87的规定。?喷漆室的各噪声源部件及其风管、水管应采取减振、隔振、消声和隔声措施,使其噪声级对操作位置的影响<75dB。2.2.2、结构和材质?喷漆房的墙体、天花板、地坪,喷漆室的室体及与其相连的送风、排风管道应用不燃、难燃材料(岩棉夹芯复合板。室体壁板采用彩钢岩棉夹心板厚度75mm,内板外板厚度≥0.8mm,岩棉保温层容重120kg/m3)或组件建造,采用玻窗结构。?室体内表面应平滑、连续而无棱角,表面油漆颜色由甲方确定。?采用人工推动小车将工件送入、出口的门洞应尽可能小,能满足输送即可。设备供应商每个喷烤房提供一台(套)小车。?室内任何操作位置至作业人员出口应畅通无阻,须设置一个或多个安全门,其宽度应不小于0.8 m,门应向外开,保证人员安全撤离。?喷漆室底部设置格栅板,局部铺设,利于气流组织运行,中间设小车轨道,两边设三维工作(操作)小车,土建部分及预埋结构件由甲方统一负责。?喷漆室外引新鲜空气应进行过滤处理,其空气过滤洁净度达到十万级水平(出风面)。?每喷漆室设4个压气接管、接头及终端压气净化过滤器,压气压力0.5~0.6MPa,油含量:≤0.01mg/Nm3,含尘量:≤0.1mg/Nm3,含水量:≤1.3mg/Nm3(前级设备空压站、冷干机等由甲方负责)。2.2.3、安全性能要求a、室体?室体框架?在满负荷状态下(包括机械及人员的动、静态负荷及风压菏载),室体框架应安全可靠。?测试:喷漆室室体框架在满负荷状态下,测量横梁的变形量,相隔0.5m测量一个点,同时测量横梁的中点或最大变形点,每点测量3次,取平均值整理数据填写表格,实测出最大挠度点以及挠度量,挠度容许值应≤L/400。L为喷漆室横梁的长度。?喷漆室玻璃?喷漆室的玻璃应符合GB 14444—2006的规定,采用安全玻璃。?检查要点:检查安全玻璃产品样本(或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玻璃的完整性应定期检查。 ?测试:测量玻璃厚度,要求玻璃面积与厚度的关系符合JGJ 113的要求。?喷漆区的照明 ?检查照明器具是否符合相应区域的防爆要求,检查防爆标志和产品防爆合格证;?照明器具的有效性应定期进行检查。 ?喷漆室的构造材料?喷漆室的构造均应采用不燃或阻燃的材料。?检查制作喷漆室的材料材质证明和合格证,其材质应为不燃或阻燃材料;?检查喷漆室地坪涂料的材质证明和合格证,其材质应为不燃或阻燃、防静电材料。?喷漆室的安全门?喷漆室安全门的设置,应符合GB 14444—2006规定设置。?按要求设置一个或多个安全门,其宽度应不小于0.8m,安全门应向外开;?喷漆室内操作位置至安全门间是否畅通无阻,手工喷漆室不设置门锁,自动喷漆室的门锁应具有内部可直接打开功能,在有人员操作的情况下安全门不能锁死,确保人员安全撤离。自动喷漆区的人员出入门应与自动喷漆设备联锁。b、送排风系统?喷漆室的断面风速?喷漆室的断面风速应符合室内空载≥0.4m/s的要求 。 ?测试:在喷漆室内用风速仪测试断面风速,测试点设置为:在高度方向,分别距离地面1.5m、1.8m、2m处;在宽度和长度方向,从距离室体壁板0.3m开始,每隔0.2~0.5m测试一点;每点应测试3次以上,取平均值整理数据填写表格。 ?有机溶剂蒸气浓度?喷漆室及流平室内有机溶剂蒸气安全浓度应<爆炸下限1/8?测试:根据喷漆室的种类,在满负荷生产的工作状态下,用气体浓度检测仪进行测试检测。 ?喷漆室内有害物质?喷漆作业人员工作时,呼吸带区域空气中有毒物质的容许浓度应符合GB 6514-2008中2.1.2.1表中的规定的要求。?测试:用气体浓度检测仪检测作业场所有机溶剂浓度。?联锁?送排风系统、喷漆系统、消防系统的联锁应符合8.2要求。?风机及其电机的防爆要求应符合GB 14444-2006相关区域的要求?检查要点:检查风机及其电机是否有防爆标志、产品防爆合格证和防爆产品编号。?送排风系统?喷漆室排风应符合GB 16297的相关规定。?送排风风管应安装防火阀,防火阀应按照GB 15931要求进行配置。?检查防火调节阀铭牌、产品合格证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送排风风管应无明显漏风,风管应通畅、内部无异物堵塞。c、漆雾捕捉系统?漆雾捕捉系统区域的溶剂浓度?测试:在满负荷生产状态下,使用气体浓度检测仪对漆雾捕捉系统区域的排出气体浓度进行测试,应符合标准要求。d、其它?安全警示铭牌?检查要点:在喷漆室醒目部位是否设置“防火、防静电”等安全警示铭牌。?噪声?喷漆室设备的噪声要求应符合GBJ 87要求。?喷漆室的各操作位置的噪声接触限值应符合GBZ 2.2的规定。 ?测试:噪声按照GBZ/T 189.8的规定进行检测。2.3、水旋喷漆室电气控制系统2.3.1、电气控制的设计水旋喷漆室的送风机、排风机、循环水泵、照明等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宜采用PLC 人机界面控制方式,人机界面方式为触摸屏;采用标准控制柜,应保证调试﹑运行﹑操作和维修时安全可靠和方便,接地要可靠。?电控柜布局合理,排列整齐,接线线路走向整齐分明,柜内宽敞;电气设计和线路的设计执行下列标准:?GB14444-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元器件选型PLC采用三菱品牌,HMI采用步科或威伦品牌;执行元器件(塑壳断路器及微断、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采用富士品牌;数字式温度控制器采用欧姆龙品牌;其它元器件采用国内名牌厂商品牌确保质量及可靠性。2.3.2、电气控制系统的主要功能?控制系统应有控制电源钥匙钮及系统急停钮,工作方式选择开关;?采用开机前声/光警示方式运行,确保开机人机安全;?电机配电线路应采用带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及断相保护的线路设计;?风机及水泵的电机功率在l1kW以下,采用直接启动方式,15KW~30KW宜采用Y—Δ启动方式;?设备消防界定为设备消防涵盖可燃气体报警、联锁控制系统;?蓄水池应设有液位报警装置,应具有最高、最低水位控制;?控制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各设备相互之间必要的电路联锁,提高整个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控制柜前门内侧设置图纸资料盒;柜内部照明为荧光灯具,且与门开关联锁;开门灯亮,关门灯灭;?安装有PLC可编程控制器的控制柜内应有一个供图形编程器使用的电源插座,该插座必须经过双极漏电保护自动开关与220V交流电源连接;?整个系统电器与接地点接触良好,水旋喷漆室、电控柜接地电阻≦10Ω。2.3.3、工作条件?电源:TN-S系统,380V±10%,50HZ±1%;?设备噪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3.4、外部管线?汇线桥架及管线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装规程的要求;桥架中的动力线和控制线应根据不同的电压用隔板隔离。桥架及管内导线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汇线桥架及管应经防腐处理,且接地可靠,接地电阻≦10Ω;?水旋喷漆室I区内电气防爆,管线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钢管之间与其它电气装置螺纹连接处有效扣数不得少于5扣;在电器设备进线口处应装设隔离密封装置。2.3.5、验收要求?按照AQ50215-2013《喷漆室安全性能检测方法》的有关内容执行;?按照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内容执行;?按照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内容执行;?5.4、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内容执行。2.3.6、技术资料交接(含电子版1套)?电气平面布置图:1份?电气原理图:各1份?电气外部接线图:1份?操作维护使用说明书:1份?外购件使用说明书(含合格证):各1份?备件清单:1份?易损件清单:1份3、烤房 数量:1台3.1、生产纲领及基本参数3.1.1、加工对象:用于3T垃圾车厢系列。3.1.2、产品参数产品名称:车厢、垃圾箱、底盘件、结构件主要材料:焊接钢铁件及铝制大板外形尺寸:L9000×W2500×H2500工件最大重量:轨道承重≤9000 kg/台 ,地面承重15T3.1.3、生产纲领工件产量:3000台/年作业班制:250天/年,1班/天,8小时/班3.1.4、工艺要求(进入喷涂前坯件已经经过前处理或电泳)→吹扫、擦净→中涂(底)→流平→喷面漆→流平→烘干→冷却→检验→下线。3.1.5、涂层指标涂装质量参考汽车油漆涂层TQ3级标准:a、漆膜外观:漆膜平整,允许有不严重的流痕。但不允许有针孔和麻点b、涂膜厚度:底漆层不低于15μm。面漆层不低于30μm。总厚度不低于45μm。c、机械强度:冲击≥490N?cm,弹性≤1mm,硬度≥0.6附着力1级。涂装工序完善,能满足车身涂装的要求。d、耐盐雾性:500h合格e、耐水性:浸在50℃水中20个循环应无变化。f、耐碱性: 4h不发糊,允许轻微变色g、耐酸性:24h不发糊,无斑点,允许轻微变色h、耐汽油性:浸在RQ-70号汽油中,4h应无变化i、耐机油性:浸在HQ-10号机油中,48h应无变化3.1.6、动力源规格a、电气:AC380/220V 三相/单相50Hzb、给水:市政供水,压力0.2-0.3MPac、天燃气:热值8600 Kcal/m3,压力3000Pa~5000Pad、压缩空气:压力0.5~0.6MPa,油含量:≤0.01mg/Nm3,含尘量:≤0.1mg/Nm3,含水量:≤1.3mg/Nm33.1.7、其它a、厂房结构:轻钢厂房,设备平层安装b、地平承载重量:***kg/m2c、气象条件:温度5~40℃3.1.8、参考标准a、GB6514-2008涂装工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b、GB14443-2007涂装工业安全规程涂层烤房安全技术规定c、AQ5214-2013烘干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方法d、AQ5216-2013涂料与辅助材料使用安全通则3.2、主要技术参数烤房室内尺寸:L9000×W3200×H3200,数量1台烤房最大负载≤15T,从室温升到130℃升温时间≤20min,温度上限140℃,测工件的温度均匀性±5℃(6点检测)。3.2.1、基本要求a、安装?靠近涂漆区安装烤房时,应按GB6514-1995的23.2要求设置车间通风系统。?当烤房排气管道必须穿过有可燃材料组成的墙壁或屋面时,管道应用不燃材料绝热?排气管道的设置应便于清理其中的可燃沉积物。?离地面2m以内的高温物体(超过70℃。)应加防护措施,以免烫伤工作人员。?可燃气体浓度取样管道的内壁温度不得低于被检测气体的凝结温度。?烤房泄压装置的泄压面不应朝向工人操作区域设置。?烤房四周和顶部应留有安装,检测和维修的括动空间。b、防火、防爆?烘干易燃材料(如纸、布及塑料等)涂装件时,烤房应采用预防工件着火的可靠技术,并配备可靠的灭火装置。?烤房的排气管道上应设防火阀,当烤房内发生火灾时,应能自动关闭阀门,同时使循环风机和排气风机自动停止工作。?严禁烤房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烤房附近应按照GB50140设置扑救火灾的消防器材。?间歇式烤房宜设置泄压装置。?每立方米烤房工作容积宜设置0.05m2~0.22m2的泄压面积。?泄压装置移动部分的单位面积质量不宜大于12.5kg/m2。?结构强度较低的大型烤房可利用设备上的开口、侧门及靠自重封严的轻型保温顶作为泄压面积。c、设计?设计文件应包括如下安全数据:?烤房工作容积m3?加热功率(燃气)m3/h?最高容许温度℃?烤房装载量(间歇式)kg/h?溶剂名称?最大溶剂量(间歇式)kg/h?新鲜空气量(20℃)m3/h 3.2.2、结构和材质a、设施与附属设备?烤房室体及其保温层均应使用不燃材料制造并保证结构强度。建议壁板采用150mm厚岩棉保温板,保温板的内板δ1.5mm镀锌板,外板采用δ1 mm彩钢板制作,岩棉的容重为120kg/m3,底板保温层厚度不低于50mm,镀锌骨架,室体整体为拼装结构。保证烘房外壁温度比车间内温度高不超过10℃。?烤房及循环风管应有良好保温层,外壁表面温度不应高于室温15℃。?烤房与燃烧装置之间的连接管道应使用不燃材料隔热,外壁表面温度不应超过70℃,表面油漆颜色由甲方确定。?烤房通风系统所用风机宜选用低噪声产品。?空气循环及排气系统中所用风机,当用于溶剂型涂料烘干时,应采用防止火花产生的可靠技术。b、加热系统?连续式烤房,未采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进行直接监测爆炸危险浓度的情况下,其加热器表面温度应低于工件涂层溶剂引燃温度。?烤房内宜使用有足够机械强度的加热器。?加热器不应设置在被加热工件的正下方。?换热器材质采用310s耐高温不锈钢材料,换热效率高,排烟口温度≤260℃。?燃烧装置采用意大利进口燃烧机。?燃烧机进气接口前应配置减压阀、稳压阀。?烤房宜选用间接燃烧加热系统,应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空气循环系统。 ?燃烧装置使用自动点火系统,则应安装窥视窗和火焰监测器,并使燃烧器熄火时能自动切断该燃烧器的燃料供给。?燃烧装置的燃料供给系统应设置紧急切断阀。c、通风系统?烤房根据工艺需要设置空气循环系统,其气流布置应同时满足使室内的可燃气体不产生积聚的要求。?烘干时空气循环应进行过滤处理,其空气过滤洁净度达到十万级水平(出风面)。?采用间接燃烧加热加热的烤房,其空气循环系统的体积流量应不少于加热系统燃烧产物体积流量的10倍。?烤房的安全通风系统应使用有组织气流通风,以保证烤房内挥发性溶剂或悬浮粉末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烤房内可燃气体最高体积浓度不应超过其爆炸下限值的25%。空气中粉末最大含量不应超过爆炸下限值的50%。?涂层烤房宜设置排气装置,烤房内排气口位置应设在可燃气体浓度最高的区域。?烤房宜单独设置废气排放总管,不宜兼作燃烧设备排烟管或与其他设备共用排放管道。?排气管道和检修口应保持良好的气密性。?烤房排出的废气应符合DB50/418-2012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限值的规定。?烤房废气净化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6514和GB20101中的有关规定。d、控制?烤房应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装置。?需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的烤房,优先使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直接监测爆炸危险浓度;也可使用设备的故障监测装置,间接地进行监测。每种情况均应与加热系统连锁。?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的报警浓度及连锁浓度,应设定在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内。这种情况下,烤房内可燃气体浓度允许高于爆炸下限的25%。?控制系统的连锁应保证,开机时先启动循环风机及排气风机,再启动加热系统及工件输送系统,;停机时先关闭加热系统和工件输送系统,再停止风机运行。?烤房内使用空气流量调节阀时,在系统的正常调节范围内,应使安全通风系统能达到所需的风量。?烤房的安全通风系统使用调节阀时,应设置阀门最小安全开度的限位装置。e、噪声控制?烤房的附属设备宜采用低噪声产品。?设备的整体设计应使工人操作区噪声符合GBJ87的规定。f、其他?人工装挂工件的大型间歇式烤房.应设置内部可开启的安全门或室内发讯机构,防止误将工作人员关在室内。?距地面2m以上的操作及维修平台,周围应安装防护栏杆。3.2.3、安全性能要求a、一般项目检测方法?一般项目检测采用现场检查、测试或符合性评价的方法进行。?按照烘干设备室体及其保温层均应使用不燃材料制造的要求,查验烘干设备室体及其保温层使用材料的材质单,确认其为不燃材料。?空气循环或排气系统风幕所用风机,当用于溶剂型涂料时,确认是否采用防爆风机,并查验风机标牌的防爆技术指标。?烘干设备内部电气导线应有耐高温绝缘层。烘干设备外部电气接线端应有防护罩。?按GB 14443—2007中5.2条的规定检查电气设备所处爆炸危险区域的类别、等级,确认该电气设备是否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要求。?烘干设备使用的电动机、电控箱及电气元件如设置在非爆炸危险区内,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 44。?确认使用燃油及燃气加热系统的烘干设备,燃烧装置是否使用自动点火系统,检查是否安装了窥视窗和火焰监测器。确认在燃烧器熄火时,是否能自动切断该燃烧器的燃料供给。检查燃烧装置的燃料供给系统是否设置了紧急切断阀。?检查烘干设备排气装置的位置,确认是否符合GB 14443—2007中的要求。验证烘干设备是否单独设置废气排放管。?控制与联锁的检查包括:?检查烘干设备是否设置了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装置;?检查烘干设备使用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或故障监测装置,及其与加热系统的联锁装置是否正常;?检查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的报警浓度,是否设定在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25%。连续式烘干设备内可燃气体报警浓度可设置为爆炸下限的50%;?查验操作程序是否按照以下的要求设置:控制系统的联锁应保证开机时先启动循环风机、助燃风机及排气风机,且吹扫、通风排气体积不应少于烘干设备容积的4倍,再启动加热系统及工件输送系统。停机时先关闭加热系统和工件输送系统,5min~10min 后方可关闭循环风机、助燃风机或排气风机。?检查人工装挂工件的大型间歇式烘干设备,是否设置了内部可开启的安全门或室内发讯机构。?烘干易燃材料(如纸、布及塑料等)涂装件时,检查烘干设备是否采用预防工件着火的可靠技术,并配备有效的灭火装置。?确认大型烘干设备的排气管道上是否设置了防火阀,当烘干设备内发生火灾时,是否能自动关闭阀门,同时使循环风机和排气风机自动停止运行。?运行及检修安全的检查包括:?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悬挂在设备附近醒目位置;?烘干设备因故障自动切断热源后,是否对其进行认真的系统检查,在确认故障已经排除后,方可重新启动运行;?烘干设备内部是否保持清洁,室内的漆渣和排气管内沉积物是否清除;?烘干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是否设置了安全标志或涂有安全色;?烘干设备的用户是否根据设计单位及制造厂提供的技术文件,制定设备维护制度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烘干设备通风系统、加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电气与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检测记录,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核对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将检测结果记入了档案。b、温度检测?按照烘干设备及循环风管的外壁表面温度不应高于室温15℃。?烘干设备与燃烧装置之间的连接管道的外壁表面温度不应超过70℃的要求。表面温度使用红外测温仪测量。?在设计最高温度稳定工作30分钟后,任意点温度应符合要求。c、噪声检测?噪声按照GBZ/T 189.8的规定进行检测。d、接地和绝缘电阻检测?4.4.1 接地电阻测量参照GB 21431—2008中5.4.2条的规定进行检测,应符合如下要求:?防静电接地电阻值小于l00Ω;?装有电气设备的烘干设备,其金属外壳应有保护接地,接地电阻值小于10Ω。?绝缘电阻测量按照GB/T 24343的规定进行检测。使用电加热系统的烘干设备,电加热器与金属支架间常温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e、通风检测?新风量参照GB/T 16157和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不小于设备铭牌规定的新风量。?多区的烘干设备,设一个废气排放总管,各支管的排气量参照GB/T 16157或附录A检测,不应低于设计值。?检查排气管道,装设余热回收换热器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凝结物堵塞废气排气系统。?烘干设备的安全通风系统使用调节阀时,应设置阀门最小安全开度的限位装置。在最小安全开度位置时,按4.5.1条进行新风量的检测。f、控制仪器检测?可燃气体报警器检查包括:?外观良好,结构完整,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编号等应齐全、清楚;?仪器连接可靠,各旋钮或按键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仪器通电进行检查,外露的可动部件能正常工作,显示部分应清晰、正确;?采用异丁烷或丙烷气体标准物质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测,待仪器通电预热稳定后,分别通入零点气体和标准气体,校准仪器的零点和示值;?通入不同浓度的标准气体,检验可燃气体报警器报警功能是否正常,记录仪器稳定示值。每点做三次,三次的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的示值。每次的仪器示值应在安全许可值范围之内;?可燃气体浓度采用按JJG693校验过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测;?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温度控制器检查包括:?仪器通电检查各部位开关、按键是否灵活、可靠,功能是否正常;?检查烘干设备温度升高过程是否正常,对烘干设备内部温度进行检测,检测温度是否与温度控制器显示温度一致;?设定烘干设备报警温度,检查烘干设备超过报警温度时是否具备报警功能。g、强度和刚度检测?烘干设备框架在满负荷状态下,测量横梁的变形量,间隔0.5m测量一点;同时测量中点或最大变形点,每点测量3次,取平均值为扰度值,最大扰度应小于L/400。L为横梁长度。h、其他?泄压面积按照GB 14443—2007中5.3.2条进行核算。3.3、烤房电气控制系统3.3.1、电气控制的设计烤房的热风循环风机、排风机、燃烧机等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宜采用PLC 人机界面控制方式,人机界面方式为触摸屏;采用标准控制柜,应保证调试﹑运行﹑操作和维修时安全可靠和方便,接地要可靠。?电控柜布局合理,排列整齐,接线线路走向整齐分明,柜内宽敞;电气设计和线路的设计执行下列标准:?GB14443-200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烤房安全技术规定》?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元器件选型?PLC采用三菱品牌,HMI采用步科或威伦品牌;?执行元器件(塑壳断路器及微断、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采用富士品牌;数字式温度控制器采用欧姆龙品牌;?其它元器件采用国内名牌厂商品牌确保质量及可靠性。3.3.2、电气控制系统的主要功能?控制系统应有控制电源钥匙钮及系统急停钮,工作方式选择开关;?采用开机前声/光警示方式运行,确保开机人机安全;?电机配电线路应采用带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及断相保护的线路设计;?风机的电机功率在l1kW以下,采用直接启动方式,15KW~30KW宜采用Y—Δ启动方式;?设备消防界定为设备消防涵盖可燃气体报警、联锁控制系统;?控制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各设备相互之间必要的电路联锁,提高整个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应具有温度异常情况的预警提示,安全保护和故障显示功能;?控制柜前门内侧设置图纸资料盒;柜内部照明为荧光灯具,且与门开关联锁;开门灯亮,关门灯灭;?安装有PLC可编程控制器的控制柜内应有一个供图形编程器使用的电源插座,该插座必须经过双极漏电保护自动开关与220V交流电源连接;?整个系统电器与接地点接触良好,烤房、电控柜接地电阻≦10Ω。3.3.3、工作条件?电源:TN-S系统,380V±10%,50HZ±1%;?设备噪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3.4、外部管线?汇线桥架及管线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装规程的要求;桥架中的动力线和控制线应根据不同的电压用隔板隔离。桥架及管内导线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汇线桥架及管应经防腐处理,且接地可靠,接地电阻≦10Ω;?烤房I区内电气防爆,管线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钢管之间与其它电气装置螺纹连接处有效扣数不得少于5扣;在电器设备进线口处应装设隔离密封装置。3.3.5、验收要求?按照AQ50214-2013《烘干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方法》的有关内容执行;?按照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内容执行;?按照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内容执行;?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内容执行。3.3.6、技术资料交接(含电子版1套)?电气平面布置图:1份?电气原理图:各1份?电气外部接线图:1份?操作维护使用说明书:1份?外购件使用说明书(含合格证):各1份?备件清单:1份?易损件清单:1份4、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装置经活性碳吸附处理和高温焚烧处理后,最终废气排放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4.1、设计依据耐德环境装备工业园环评报告书和巴南区环保局所发渝(巴)环准【2012】29号批准书4.2、设计原则?处理喷漆工作外排至大气中废气,保证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最高噪声低于75dB。?保证前期投入及正常运行、保养的经济性。?整套设备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操作维护简便。4.3、设计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界限》GBZ2-20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简明通风设计手册》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除尘装置系统及设备设计选用手册》 中国化学工业出版社4.4、设计范围主要对表面处理车间设备水旋式喷漆室(1台),喷烤两用喷漆室(3台),烤房(1台)外排废气进行处理,使排放到室外大气的有害物质浓度低于国家要求的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数值。4.4、废气排放标准处理后废气排放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度mg/m3物综合排放标准》有害物质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排风道高m苯120.5015甲苯403.1二甲苯701.04.5、环保设施工作划分4.5.1、招标人(甲方)?设备安装所需厂房的修建,设备土建基础及土建预埋件的制作安装,设备的挖沟、坑槽、排洪及坑盖,屋面及墙壁的开口等,土建修造及恢复。?废气处理装置的地平处理、消防系统,设备静电接地及防雷装置系统等的设计及设施,相关管线路应接至乙方设备的接头、接口上。?施工现场空置和清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施工能源;水、电、气(压缩空气);可提供10T行车吊装设备;设备未交付使用前,甲方应保证设备的完整、完好。?设备调试验收所需的二次吊具、工件、油料、油漆、粉末、器具、盛具车等。?设备一次动力管路(道)接到乙方施工车间内,乙方设备各个电控箱接线上桩头及阀门接口处(包括电源、水源、天然气源及压缩空气源)。4.5.2、投标人(乙方)?负责设计、制造和安装废气处理装置,数量:4套。?设备、材料的运输,上、下车、施工现场设备开箱、交货。?设备自身的表面涂装处理。?严格按照技术方案施工,保质保量。?保证按工期完工、验收,交付使用。?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按照签署的安全责任承诺书条款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按照甲方要求对现场进行清理,保持现场整洁。5、技术资料5.1、设备使用说明书(1份)5.2、易损件清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价格、品牌等)(1份)5.3、设备附件清单(1份)5.4、包含以上技术文件内容的光盘(1套)5.5、产品出厂合格证书(1份)6、质保和售后服务要求6.1、设备在投入运行后能完全符合标书的规定的要求,并保证在国家标准及标书规定的条件下运行良好。6.2、设备质量保证期:自双方签订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免费保修二十四个月。6.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由于设备的结构、设计、工艺和材料缺陷造成的任何损坏或故障负责。凡因设备保证范围内设备修理而停产的时间,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为更换之日起一年。6.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不符合本标书规定的要求或发生制造质量问题,采购方将立即通知供方,供货方4小时到达用户现场,尽快采取措施对该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供方收到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能采取措施,或者供方在采取措施后十五天内未能将设备修理完好或更换,采购方有权选择:a)向供方索赔;b)自行请第三方修理或更换,因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修理所需人工费、零件费、材料费以及更换设备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且不解除供方在本标书中承担的义务和责任;c)供方接到通知后即便有异议,也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处理妥当,事后证明不属供方责任范围,采购方应将供方为此发生的费用偿付给供方。6.5、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在保证项下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因而不符合本标书要求,不能达到采购方的预期目的,且供方在十天内未能将设备修理完好,经采购方要求,供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在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内,自费用新的设备替代有缺陷的设备,并承担采购方因此发生的增加支出,新设备应遵守标书规定的程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供方不能在三十天内保证新设备通过验收,视为供方不能交货,并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6.6、对设备及备附件中存在的结构、设计、工艺和材料等方面的潜在固有缺陷,采购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向供方提出免费修复或更换,供方需在十五日之内给予处理,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不解除供方在本标书中承担的义务和责任。6.7、质量保证期外供方应以优惠价维修设备、提供损坏的零件和配套件,终身服务,其服务响应时间和到达时间等同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响应时间和到达时间,服务费用承担由双方协商处理。7、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7.1、卖方在接到采购方关于设备的到达通知后,15天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卖方人员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7.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采购方派人参加安装调试及验收的全过程,设备安装调试主要由供方完成。设备由供方人员操作,供方对其操作人员的操作质量负责。7.3、设备安装调试之前,供方必须视该设备地基施工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采购方提供设备安装图及其它土建工程图,便于采购方组织施工,若供方提供图纸或提供时间不能满足采购方施工的要求,或者造成设备不能按时安装调试,供方必须承担其一切责任和采购方因此造成的损失。7.4、在采购方工厂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后,由双方验收代表签字生效为设备终验收。若在终验收前设备出现故障,则故障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试运行时间。7.5、如果买、卖双方在设备验收过程中产生重大分歧,采购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认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7.6、验收按相关标准及标书要求进行。8、培训要求8.1、卖方负责对采购方操作、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8.2、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检修等。培训完成后双方签署培训报告。 8.3、培训的时间、人数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它文件。(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卖方的价格。(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服务。(5) “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7) “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技术规范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包装要求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装运标志:(4)收货人代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公斤):(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有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以下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 、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和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用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8.保险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如果货物是按工厂交货。或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9.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资料表及商务条款。10.技术资料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0.1 合同生效后30天之内,卖方应将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设计图纸需15天内提供)、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10.2 项目验收合格后,将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交给买方。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补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期内,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 除合同资料表条款有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或自货到买方起18个月。12.检验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合,买方有权在货物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12.4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控,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12.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索赔13.1 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件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应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延期交货14.1卖方应按照“供货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以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3如果卖方毫无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不足7天按一周算)。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算。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到或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17.税费17.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17.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8.履约保证金 18.1 卖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内,通过一家银行,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到货物到达时止。18.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5.1仲裁19.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9.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0. 违约终止合同 20.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20.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的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可以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 破产终止合同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转让和分包22.1 未经买方事先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3. 合同修改23.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4. 通知24.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25.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 适用法律 2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7. 合同生效及其它 27.1 合同应在双方全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7.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27.3 如需修改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经济合同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合同编号:买方:卖方:签署日期: 年月 日中标经济合同 (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或服务名称)经过招标机构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单位。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招标文件b、合同一般条款 c、中标通知书 d、投标文件 e、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f、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g、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数量见投标货物数量、价目表。4、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万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5、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的规定。6、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之后生效。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及流程1.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2. 评标流程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初步审查以及详细评审。具体方法及流程如下:(1)初步评审:各评委对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按下表条款评审。序号初步评审内容1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2是否满足交货期及交货方式3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和形式提交足够投标保证金4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5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7是否满足付款方法和条件8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投标人的澄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审委员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应签署书面意见,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书面或电话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可在评标限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澄清,投标人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再接受其他外部材料。投标人只有完全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否则视为废标。(2)详细评审权重分配评分项目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权重30%20%50%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各位评委单独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进行评审,并对其技术、商务和价格分别评分。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情况推荐出第一中标侯选人一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一名,第三中标候选人一名,第四中标候选人一名,第五中标候选人一名。二、招标失败下列情况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1)经评委会认定,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三、评分标准投标人总得分为技术、价格、商务三种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1.商务部分20分“*”号技术参数及指标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此部分计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商务部分”参照评审)。商务标评审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分分值评审内容*1具备5年以上生产经营,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机电、环保、安全等)25年以上得1分,每多5年加1分,最高得2分;无相应专业资质不得分;*2售后服务体系5有售后体系得2分,有重庆地区用户每户加1分,云贵川用户每户加0.7分,其它用户每户加0.5分,最高得5分;3付款方式4同意标书得2分,优于标书得2分,低于标书不得分;4同类合同2曾经完成同类合同,合同价500万以上得1分,超过3次得2分;*5质保期224个月得1分,30个月及以上得2分6交货期5同意标书得2分,每比标书缩短15天交货得一分,最高得5分2.技术部分30分“*”号技术参数及指标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此部分计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参照评审)。技术标评审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分值评审内容*1满足技术部分1.2条主要技术参数表要求3分满足要求得3分,不满足要求0分*2满足技术部分1.2.3、2.2.3、3.2.3条要求6分满足要求得6分,不满足要求0分3满足技术部分1.2.1、1.2.2、2.2.1、2.2.2、3.2.1、3.2.1条要求6分未满足一项扣1分,最高得6分,最低0分4配电及控制系统6分电器元件满足品牌得1分,高于该品牌加1分,低于该品牌不得分。电气控制主要功能满足标书得4分,未满足1项扣1分,最多扣4分5能耗评价6分最低能耗得6分,每多20KW扣1.5分,最多扣6分6环保设施评价3分满足要求最低价得3分,每多10万扣1分,最多扣3分7现场考查评价由招标人组织现场考查给出0~10分3.价格部分 50分1)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一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a.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b.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招标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招标要求的范围总报价内,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价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50 注:基准报价为“最低的有效报价”。“最低有效报价”为初步评审合格后的最低报价。所有数值根据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 综合得分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得分 =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定名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四、定标和授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审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结果在法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依照评标排名顺序确定中标。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当使用本册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式可以按同样的格式进行扩展。如果投标人未按此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投标内容欠缺或不完整的,有可能被评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而被拒绝。说明:投标文件每份分为投标函、商务、技术、资格审查四部分,请勿分开拆散装订。投标文件共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投标函部分目 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四)投标分项价格(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函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司组织的(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名称) 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2份。2、投标货物或服务总投标价为(大写):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交纳不小于投标货物或服务总投标价2%的投标保证金。4、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招标服务费付给贵司。5、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7、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二)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编号及名称:品目号投标产品名称数量单项投标合价(万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投标货物总投标价为(小写):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元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注:此表应单独密封提交一份,以便于唱标;凡降价声明,或备选的推荐方案报价,均须在此表中列出。在投标文件正、副文本中也应装订上述内容复印件,以保持投标文本的完整性。 (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招标项目编号及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万元)品目号投标产品名称数量制造厂名称投标价投标价组成备注产品单价环保装置费用燃烧机热交换器轨道车基建及轨道安装费用各项手续办理和培训费用其他费用各单项合计投标总金额人民币(小写) 万元 (大写)万元 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四)投标分项价格4-1.1. 投标货物分项价格格式及填写的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本册附件四“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4-1.2. 随机工具及质保期内零备件清单表随机专用、通用工具及质保期内零备件包、易耗品包清单。 序号名称生产厂商及产地数量合价备注总价4-1.3. 主要进口件清单(如果有)序号名称生产厂商及产地数量备注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盖章):(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定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并单独手持一份原件以备开标时查验。(六) 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银行进账单回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二、商务部分 目 录(一)商务要求偏离表(二)设备验收方案(三)培训方案(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五)付款方式承诺(六)制造商出具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七)近五年500万以上业绩合同(复印件)(八)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一)商务要求偏离表条款号招标要求的商务条件投标人响应的商务条件有否偏离备注投标人全称(盖章):法人授权投标代理人签字:(二)设备的验收方案招标文件编号及名称:(内容描述)授权代表签字: . (三) 培训方案招标文件编号及名称:(内容描述)授权代表签字: .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招标文件编号及名称:(内容描述)授权代表签字: . (五)付款方式承诺招标文件编号及名称:(内容描述)授权代表签字: .(六)制造商出具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致:(招标人)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为保障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标(制造商名称)特此作出以下质保承诺,且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产品质量保证的承诺1、制造商保证代理商所供设备是全面按ISO9001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其质量管理模式是通过认证和有效的。2、制造商保证代理商对其外购配置套零部件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中均进行了严格的进厂质量检验,并保证提供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说明及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3、制造商保证代理商在交货前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质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合格证书及检试报告。4、制造商保证代理商对设备由于设计、工艺和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制造商同时保证对前述原因所导致的产品缺陷承担责任,并认可合同书及《产品质量法》对上述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的罚则,并承诺如出现合同执行中出现产品缺陷,买方(或招标人)可首先对制造商进行责任追偿。二、产品售后服务的承诺(制造商/制造商监督代理人)1、邀请需方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零部件的性能质量,并参加产品出厂试验,进行出厂验收。2、在产品保修期及寿命期之内保证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3、保证按需方的时间要求,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协助整个安装、调试工作,直到设备正常运行。4、设备正常投运后,保证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质量保证期的承诺,并保证设备寿命期之内的维修,当需方需要时,保证在接到通知后四小时内,派有经验的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当需方按规定的方式、方法正常操作运行时,若出现因产品设计、材料或工艺质量造成的损坏由供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部分零部件以至更换新产品,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制造商名称)特此承诺代理商贸易公司名称: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八)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后开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保函是我行_________________(银行全称)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根据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编号)招标结果,将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小写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即合同总金额5%。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20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无条件地支付给贵方。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货物到达之日止。银行全称: 卖方全称:(盖章) (盖章)开具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职务: 职务:日期: 日期:三、技术部分 目 录(一)技术要求偏离表(二)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格式自定)(三)相关专业领域专利证书(复印件)(一)技术要求偏离表条款号招标要求的技术条件投标人响应的技术条件有否偏离备注投标人全称(盖章):法人授权投标代理人签字:四、资格审查资料目录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格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产品鉴定证明(复印件)(3)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出具)(4)投标产品获优质证书和其它荣誉证书(复印件)(5)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格式)(6)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附后)(5) 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致: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国家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国家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项目编号)招标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______年___月___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贸易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6)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投标单位:(公章)填表日期:单位名称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及职务地址经济类型全权代表及职务一、单位 简历 及机 构单 位优 势及 特长二、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生产工人: 人工程技术人员: 人上 一年 主要 经济 指标指标名称计 算 单 位实 际 完 成流动资金万元自有资金万元工业总产值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净值 万元银行贷款 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厂区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要产品1、2、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3、4、5、三、主要产品情况产品名称型号上年产量上年产值产品技术先进水平优质品率一等品率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 其它需说明的内容 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各投标人: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就“固体废弃物全封闭无污染收集运输及综合利用装备技改扩能(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泥桨叶干化机产业化项目涂装生产线采购)”(项目编号:********130*****0210501)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相关事宜说明如下:1.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各分包账号任选其一):开户单位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账号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账号****************748账号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账号****************1552.首次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专用账户的投标人,应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和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到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3.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特此说明附:《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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