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溪河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驻点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东溪河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驻点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溪河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驻点技术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海丰县水务局 | ||
行政区域 | 海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0日17: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14:30 |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 ||
预算金额 | ¥698.99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宇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海丰县水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东溪河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驻点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2876
项目编号:441521-2021-02876
项目名称:东溪河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驻点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89,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溪河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驻点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6,989,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 东溪河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驻点技术服务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起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近3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且能通过系统提取到相关信息的,则无须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溪河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驻点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溪河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驻点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投标人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含水和土壤)。(提供证书复印件)。
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1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需同时提供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前通过广东省智慧采购云平台(链接: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投标人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海丰县水务局
地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宇丰
电话:****-*******
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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