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表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大表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拟对大表监控系统对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厂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项目概况:
我司拟采购一批配有无线远传监控装置的超声水表,口径为DN50-DN200,参加投标的厂家必须是具有生产或经营此类产品的能力、国内注册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我司将对有意参与投标的水表厂商在商务资格和产品技术等方面进行资格预审。
二、报名厂家资格要求:
1、报名厂家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样机经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合格,并颁发《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
2、报名厂家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报名厂家应具备规范的管理能力和质量保证措施,经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优先;
4、报名厂家应具备检测投标产品全部技术指标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生产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我司技术部门将采取现场考察、产品抽样检查等方式进行验证;
5、报名厂家拟投标产品须经三个或以上地市级水司使用过,运行状况良好,产品推广时间至少三年以上,且销售量达1000台以上;
6、超声水表核心器件(电池、处理器及传感器晶片)为国际知名生产企业生产,并提供进口报关单证明;
7、报名厂家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参数应满足或优于我司的技术要求,并提供一台DN100口径水表供我司进行各种性能测试。
8、本项目接受厂商独立投标或以水表厂商为主组成联合体投标,同种品牌水表厂商仅接受一家参与报名。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各方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各自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表:资格预审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2份,原件备查)
序号 资格预审证明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2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合格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2011年以后的产品的型式批准报告和样机试验报告
5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A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包括检定装置的考核证书)
7 相关销售证明及三个地区用户使用证明(包括电池使用说明)
8 核心器件(电池、处理器及传感器晶片)为国际知名生产企业生产,并提供进口报关单证明
9 省级检定机构出具的电磁兼容性测试报告(若经CE认证的更佳)
10 产品的技术参数、尺寸、材质等技术资料。
11 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12 省级以上法定机构出具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13 DN100带远传装置的样机一台。
三、产品技术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T778-2007《冷水水表》部分,建设部CJ266-2008《饮用水冷水表表安全规则》,行业标准JBT/57177-1999《冷水水表 产品质量分等》,水表应严格按照JJG162-2009《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对出厂水表进行检定。远传监控系统应符合JG/T 162-2009 住宅远传抄表系统、CJ/T224-2006 电子远传水表、CJ/T188-2004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等规定。
2、电子水表采用电池供电,要求电池在1次/秒的测量状态下使用寿命达6年以上,失电后数据应可保存,应有相应的报警功能。
3、多种信号输出可选,能支持GPRS或CDMA传输制式,数据能与我司远传抄表监控平台对接。
4、外壳防护等级达IP68,水表应能长期在1 米深的水下运行而不损坏。
四、资格预审办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技术部门对申请厂家的资格预审材料进行严格筛选,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5名作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各抽取一台DN100口径样表进行试验。
2、试验由招标人选取地点,从表具防水性、水表性能、远传传送准确率三个方面来做水表的整体评估。
3、根据水表整体性价比,排名前三的可参与投标,评审结果我司会在公司外网http://www.fzwater.com上公布。
五、资格预审时间安排及其它:
1、公告有效时间为2014年1月11日至2014年 1月26日,符合条件的厂家,应在2014年1月27日9:00-10:00时间段到福州市东街104号福州自来水有限公司18层会议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产品技术资料(密封)。若委托他人递交,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2、报名厂家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应保证准确详实,若有虚假,一经查出,将取消参加本企业投标资格,逾期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按弃权处理。本次资格预审资料开封将邀请我司纪检部门领导参与和见证。
3、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街104号,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邮编:350001。
联系人:林永恩、陈晓燕,电话:****-********-****、1811。传真:********
4、报名厂家对本次公告有疑义的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与联系人进行沟通。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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