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名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廉江市名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廉江市名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
批复文号 | |
批复单位 | |
招标人 | 廉江市水土保持站 |
项目所在地区 | 湛江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廉江市名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2">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廉江市名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湛江市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 以湛水水保安监 [2013] 26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廉江市水土保持站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财政补助、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省补助资金1345.335万元,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 廉江市水土保持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廉江市名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地址:廉江市车板、营仔镇;建筑工程投资规模: ********.56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总长9.155km,加固名教河干流堤防总长9.908 km(名教河左岸堤防4.437 km,右岸堤防5.471 km),支流板桥河两岸堤防护岸长8.174 km,河道清淤疏浚4.893 km;加固水陂4座,重建排水涵闸1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5km2,主要有营造水保林、经济林,修筑截水沟、拦沙坝、谷坊等措施。工期:270日历天;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清单的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4">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施工企业,不接受联合体及分公司报名,报名时投标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亲自到场报名,否则不接受报名; (2)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 (4)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C证);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拟委派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专业的本单位在职的专业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人数配置必须符合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文件规定;(6)投标人所拟委派人员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近期(2013年9月-2013年12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整个投标过程,若未达到要求,将按废标处理; (8)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 (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中注明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交加盖公章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时提交原件核对。该证明材料中没有注明有效期的,在报名时提交原件。注: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联系部门: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六楼),联系人及电话:吴姗姗 ****-*******、林进纯 ****-*******)。 投标人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拟委派本项目所有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证或资格证复印件及有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复印件; (6)企业在广东省水利厅信用信息档案管理系统企业信息中完成录入手续并经终审通过的网络截页图复印件;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证明中注明有效期的,提交复印件;证明中没有注明有效期的,提交原件)。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若报名单位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招标单位将拒绝该单位的报名。 报名资料一式二份,每份都应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且提供原件核对。 ********5">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月 13 日至 2014 年 1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廉江市中环三路2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投标人需交报名费壹佰元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 1000 元。 ********6">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2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廉江市中环三路2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廉江市水土保持站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廉江市车板镇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3号虹都大厦A座404 邮 编:524447 邮 编:524000 联 系 人:莫文武 联 系 人:陈思伟 电 话:136*****708 电 话:134*****207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hongyu_2008@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廉江市车板镇农村信用社 开户银行: 广东南粤银行城区支行 |
发布人 | 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4-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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