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A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饶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A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人民医院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花苑路180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市驰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众成都市中心D座602室
项目编号:GRZCGK2013-281-1#
项目名称:广饶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广饶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A包:采购全功能呼吸机2台,本分包采购进口产品,预算资金39.8万元人民币。(详细配置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投标人必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
(1)投标人必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与原件一致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原件;
(5)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
(4)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
(5)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月13日至1月17日(每日8:30至11:40,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饶县乐安大街乐安大厦西辅楼三楼或东营市东城东三路都市中心D座602室。
工 本 费:每份人民币150元/本,售后不退。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 *******
监督单位:广饶县监察局 、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财政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报名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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