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号地块商住楼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17号地块商住楼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兴县洪桥镇17号地块商住楼工程:长兴县洪桥镇17号地块商住楼工程

长兴县洪桥镇17号地块商住楼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洪桥镇17号地块商住楼工程 (项目名称)己经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核准,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洪桥镇洪桥村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兴县洪桥镇洪桥村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为湖州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标段名称: 长兴县洪桥镇17号地块商住楼工程
2.1.2 建设地点:长兴县洪桥镇
2.1.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125.27㎡。
2.1.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5 合同估算价:大写 柒佰 万元,¥ 700 万元。
2.1.6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具有有效的《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备案手册(入库企业)》;
3.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
3.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 2014年 1 月 13日 8 时30 分至 2014年 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本次招标受理会员单位ID卡报名。会员单位持ID卡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办理报名手续,集中报名时间为2014 年 1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 2014年 1 月 13 日起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5.1 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
5.2 招标文件下载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招标代理窗口。
6.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补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交验购买发票。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洪桥镇洪桥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洪桥镇 地 址:长兴县县前中街59号金江大厦503室
邮 编: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周工 联 系 人: 丁飞飞
电 话: 135*****873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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