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拖车服务论证公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拖车服务论证公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拖车服务论证公示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 ||
行政区域 | 昌吉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0日20:46 |
预算金额 | ¥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魏警官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吉市北外环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魏警官、****-*******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昌吉市长宁路南路88号聚龙城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静文151*****152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拖车服务论证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中日,截止购买招标文件,第三包高支队石河子大队仅有石河子市新军旅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报名;于2021年9月8日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中日,截止购买招标文件,第三包高支队石河子大队仅有石河子市新军旅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报名,第四包高支队奎屯大队仅有奎屯众道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报名;于2021年9月23日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中日,截止购买招标文件,第三包高支队石河子大队仅有石河子市新军旅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报名;第四包高支队奎屯大队仅有奎屯众道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项目地点较远,考虑到服务成本建议第三包高支队石河子大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石河子市新军旅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第四包高支队奎屯大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奎屯众道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采购。
综上所述,结合《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建议第三包、第四包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第三包高支队石河子大队:石河子市新军旅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乌伊公路南29小区18-21号 第四包高支队奎屯大队:奎屯众道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南环西路附61幢5号
地址:第三包高支队石河子大队:石河子市新军旅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乌伊公路南29小区18-21号第四包高支队奎屯大队:奎屯众道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南环西路附61幢5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20日 至 2021年10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地址:昌吉市北外环路
联系方式:魏警官、****-*******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采购办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市长宁路南路88号聚龙城13楼
联系方式:李静文15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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