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碧桂园原乡水郡项目
2.2招标范围:提供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地泵)
2.3项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安各庄乡南头村
2.4服务周期:租赁期限暂定自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7月10日止。此租赁期限为暂定期限仅作参考,租金结算以租赁物实际租用的时间为准,实际租用期限无论超出或不足上述计划租赁期限,均执行明细表中的租金单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招标文件准备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联系方式
宋喜超 联系电话153*****057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南头村
工期要求
租赁期限暂定自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7月10日止。此租赁期限为暂定期限仅作参考,租金结算以租赁物实际租用的时间为准,实际租用期限无论超出或不足上述计划租赁期限,均执行明细表中的租金单价。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甲方应提供施工现场现有的场地、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甲方负责作业现场周边民扰和扰民的协调工作,乙方全力配合。
质量要求
进场的租赁物有国家标准的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和专业检测单位对合格品的要求
技术要求
设备使用前,甲方应当组织使用单位与乙方共同对机械操作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等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当在书面交底上签字。乙方应每台配备 1 位机械操作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包含在租金单价中。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其他要求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相关权威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