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夏岔村稻米加工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海安市夏岔村稻米加工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海安市夏岔村稻米加工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海安市夏岔村稻米加工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海安市夏岔村稻米加工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夏岔村稻米加工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盐港谷物农地股份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佰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及村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市夏岔村稻米加工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海安市夏岔村稻米加工钢结构厂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117.67?。
(2)工程地点:海安市孙庄街道夏岔村9组。
(3)招标范围:海安市夏岔村稻米加工钢结构厂房土建、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4)工期:本工程工期为45日历天,本工程工期较紧,请各投标单位严格要求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海安市夏岔村稻米加工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施工 | 142.83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9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1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1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按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通知要求:南通市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海安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时限:2021年05月21日-2021年11月20日止)。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投标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b.授权委托书;c.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d.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e. 投标人承诺书。
(8)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 年 7 日 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9) 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10月 22日到 2021 年 11月1 日 09:00 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 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月 1日 09:00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85万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6份、含电子文件1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
(6)特别提醒: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盐港谷物农地股份合作社
地址:海安高新区夏岔村9组
联系人:陈斌
电话:137*****24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佰鸿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 399 号)
联系人:郭晓云
电话:139*****97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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