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北斗的高速铁路列控控制系统示范应用通信测试设备询价公告
基于北斗的高速铁路列控控制系统示范应用通信测试设备询价公告
基于北斗的高速铁路列控控制系统示范应用通信测试设备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SJY-202126-XJ01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基于北斗的高速铁路列控控制系统示范应用(项目编号:2300-K*******.01)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拨经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采购内容2.1采购内容:实验室通信测试设备(详见附件)
2.2结算方式:
(1)到货付款:在设备到货,通过入库验收后,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50%);
(2)验收付款:在设备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后,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四十(40%);
(2)质量保证金: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10%)作为质量保证金由买方扣留,质量保证期一年结束后,向卖方一次支付;
注:可根据项目实际要求修改。
2.3交货期:2021年10月31号;
2.4交货地点: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
(2)投标方须具有GB/T1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208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方须为5G设备生产制造原厂商;
3.2信誉要求:
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其他要求:
(1)投标方所投产品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2)投标方所投产品需要匹配采购方的核心网设备,可根据采购方后续的实验室建设需求进行软件功能修改。
(3)投标方须具有运营商公网4G和5G无线组网建设经验(合同不少于5个),需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2021年10月21日9时00分开始至2021年10月25日12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联系采购人获取询价文件。
5.询价响应2021年10月21日9时00分开始至2021年10月25日12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sjygkxj@crscd.com.cn。
6.电子采购相关要求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发布。
8.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王帅
联系电话:188*****159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询价须知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地点 |
1 | 基带处理单元 | 详见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 1套 | 2021年10月31号前供货/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2 | 射频拉远单元 | 详见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 2套 | 2021年10月31号前供货/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1、5G通信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分解
5G通信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调试、施工等部分。这几个部分之间相互影响,是有机结合的整体,宜作为一个整体外委,不再做包件区分。
1.2、设备需求总体要求
(1)设备供应商负责设备的电源、网络等相关配线。各类配线长度在工程实施时以现场勘测为准。产品供应商所供线缆规格需根据施工图纸提供。
(2)表中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种类、数量及配置以施工图为准。设备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含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实现功能(包括系统间的接口功能)的费用。我方保留在实施阶段修改数量的权利。
(3)设备供应商需按照货物需求清单进行单价和总价的报价。
(4)本次报价应包括缺陷责任期内性能保证、相关技术服务。
(5)安装调试人员应具有原厂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现场调试期间,设备调试人员应严格服从我方的各项计划安排,因不服从我方的安排导致系统调试开通受到影响,我方保留索赔损失的权利。
(6)若同一设备的技术指标多次出现,以要求高的为准。
(7)本招标书供货范围包括外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测、开通、软硬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设备供应商应将上述所有费用纳入总报价中。投标方所投产品需要匹配采购方的核心网设备,可根据采购方后续的实验室建设需求进行软件功能修改,修改费用纳入总报价中。
(8)我方保留在实施阶段根据建设单位和运营接管单位的需求调整设备配置和系统技术方案的权利。
(9)在工程实施及缺陷责任期内,任何由系统设计、系统制造、安装工程等发生的物资修改和软件更换,由设备供应商免费更换或修改。因过渡工程、临时工程需要,在供货物资中进行过渡工程及临时工程时,设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负责相关物资的修改以及过渡、临时软件的编制等工作,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报价中应含本项工作产生费用,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做出承诺。
(10)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软件,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现行规范及要求有更新,供应商应按新规范及要求对产品进行软、硬件免费升级。
(11)设备供应商应提供其产品寿命的说明、设备使用限制条件,并提供产品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指标。在寿命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产品供应商承担责任。
(12)设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设备的防雷和隔离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置电源防雷器、隔离变压器、浪涌保护器等,相关费用纳入本次投标报价中。
(13)本次报价应包括缺陷责任期内性能保证、相关技术服务。
2、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1)设备的功能、性能指标必须满足本文件、各项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要求。
(2)设备供应商所供设备和系统应能与业主已有系统互通,否则,设备供应商应免费修改其设备和系统,保证与业主既有系统的互通。
2.1、基带处理单元
5G基站的基带处理单元须采用电信级自研板卡(非O-RAN产品方案,比如:X86 CPU芯片/NXP芯片+FPGA方案)。
用于提供与传输设备、射频模块、USBa设备、外部时钟源、LMT连接的外部接口,实现信号传输、基站软件自动升级、接收时钟以及BBU在LMT上维护的功能,集中管理整个基站系统,完成上下行数据的处理、信令处理、资源管理和操作维护的功能。
技术规格要求:
l 支持CU/DU分离;
l 单机框支持18*100MHz载波处理能力;
l 单板3*100MHz带宽处理能力;
l NG/Xn接口支持2*25Gbps光接口;
l 支持4/5G共框。
l 工作温度满足-5℃~+40℃
l 湿度满足:15% ~ 85%
l 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
l 最大载波能力:18*100MTDD NR,36*50MFDD NR。
5G基站的基带处理单元主要分为以下部分:
(1) 主机箱
(2) 电源单元
(3) 风机单元
(4) 功能板卡(交换控制和传输单元、基带处理单元)
各部分功能要求如下:
1) 交换控制和传输单元
l 基站系统与GPS/北斗之间的同步功能;
l 卫星信号丢失情况下24小时的同步保持功能;
l 与核心网之间的接口及接口协议处理功能;
l 与BBU内部各板卡之间的业务、信令交换处理功能;
l 内部板卡在位及存活检测功能;
l 内部板卡上/下电控制功能;
l BBU内部板卡的时钟分发功能。
2) 基带处理单元
l 物理层处理功能;
l 链路层处理功能;
l 系统同步功能;
l 电源受控延时开启功能。
3) 风扇单元
l 风扇模块为系统提供散热功能。
l 风扇子系统实现三个部分功能:风扇单元的温度测量(温度传感功能)、风扇转速测定、风扇转速控制。
4) 电源单元
l 实现对-48V到12V的电源转换,完成所有板卡的电源提供。
2.2、5G基站的射频拉远单元
为室外型射频拉远单元,是分布式基站的射频部分,主要完成基带信号和射频信号的调制解调、数据处理等功能,射频通道数据的汇聚分发以及空口信号的接收和发送等功能。
技术规格要求:
l 支持FDD 700MHz频段;
l 接收灵敏度不低于-97dBm
l 每通道射频口输出功率(W)不低于60W;
l IR接口数量不低于2个,接口速率支持25Gbps;
l 工作温度:-40℃~+55℃(长期),-40℃~+70℃(短期)
l 相对湿度:5%~100%
l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l 重量:<25Kg
l 尺寸:不大于480*340*155mm
2.3、配套施工
l 需包含以上设备及系统的安装,施工规范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l 需包含与相关设备的布线,布线规范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l 需包含以上设备及系统的供电,供电设定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4、询价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
5、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6、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评审小组)依据最终排名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7、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8、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评审小组)的要求。
9、采购人(评审小组)发现某一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
10、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5)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A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供应商应按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2、采购人将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价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13、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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