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法院办公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金塔县人民法院办公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金塔县人民法院办公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竞价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金塔县人民法院办公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金塔县人民法院对本项目以邀请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金塔县思创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金塔县迅驰商贸有限公司、金塔县百佳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GY(2021)128号

二、采购内容:

数量:27台

规格:cpui5-10210,内存8G,硬盘1T+128G SSD固态,2G独立显卡,无光驱,W10,15.6黑色高清屏。

要求:

1、笔记本原包装,出厂标准配置。

2、所供笔记本电脑由供货商送货上门。

三、采购预算金额:¥183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陆佰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均需清晰可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采购项目阳光交易系统,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竞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单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中标人承担项目合同期内所有费用(包括人工及税款等所有相关费用);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不得将项目肢解分包或转包;

3、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09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11时00分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标人:金塔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魏成毅联系电话:********699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彦 联系电话:189*****168

地址:酒泉市金塔县环城东路52号

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笔记本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