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挂桶式垃圾车招标公告
购置挂桶式垃圾车招标公告
关于购置挂桶式垃圾车的公告
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受沈巷镇政府的委托,拟对购置挂桶式垃圾车项目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货单位。
一、招标内容:
购置壹辆新挂桶式垃圾车。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见附表。
本项目控制价:15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上述货物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三、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供应商应提交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提供指导价)。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运输、人工、上牌、货物税金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5.产品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彩页);
6. 提交愿承担该项目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为:(1)恪守相关法律法规;(2) 愿意承担本项目任务;(3)同意按中标价支付费用;(4)同意交纳投标保证金。
四、评标办法:
在符合招标内容要求的前提下,以有效、合理最低报价确定1家中标单位。
五、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宜在开标日前从投标单位帐户以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开标日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招标结束后5日内招标人将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撤销投标;
2.中标后在收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8日
开标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9:30
报名地点:鸠江区招标办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
2014年1月2日
附:挂桶式垃圾车技术参数、数量
产口名称:挂桶式垃圾车
数量(辆):1
车辆外型尺寸(mm):5260*2090*2490
总质量(kg):4400
额定载质量(kg):1145
车箱容积(m3):6.5—7.5
轴距(3300mm)
轮胎(7.00—16)
供货日期:自中标单位确定之日起15个日历天之内
信息来源:区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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