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垃圾处理专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垃圾处理专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LT2014HY01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垃圾处理专用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政府垃圾处理专用车采购项目。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8楼)现场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
备注:提供通过年审的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备查。
七、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7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20日10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8楼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2月20日上午09:30~10:00,逾期不予以受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2月20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8楼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文件********1">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小姐
电话:0752-*******
传真:0752-*******
联系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8楼
邮编: 516001
采购人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0752-*******
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概述1. 本项目为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垃圾处理专用车采购项目。2.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 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用户需求书的标准。 二、采购项目需求清单:包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01垃圾处理专用车2台三、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1、外形尺寸(长×宽×高):≥6320×2150×2485mm 。2、★发动机功率:≥88/3400(kW/r/min)。3、整车最大总质量:≥7300kg 。4、最高行驶速度:≥105 km/h 。5、★垃圾箱容积:≥6.6 m3。6、填装器容积:≥0.8 m3。7、后悬:≥1945 mm 。8、★垃圾箱横向截面为矩形框架、纵向截面为梯形框架,两侧及顶面均为圆弧造型,整机美观大方。9、采用液压举升安全回路,在液压系统中的举升油缸上设置了单向平衡阀。该阀隔断了举升油缸与液压胶管的直接连接,即使油管爆裂,填装器也不会突然落下造成恶性事故,提高了使用安全性。10、采用双向压缩技术,压缩比≥1:2.5,生活垃圾经压缩后可达到600~800kg/m3以上。11、垃圾箱与填装器之间采用特制橡胶条密封,密封性好,杜绝了二次污染。12、采用电、液联合控制,保证了各机构动作准确可靠,提高了使用可靠性和效率。13、★发动机功率输出控制即油门控制通过电子油门控制器实现全自动控制,保证垃圾车在其各作业状态下,发动机能自动选择加速和怠速状态,避免了功率损耗和系统发热,耗油降低,经济性好。14、★采用PLC(可编程序控制器)集成控制,并采用逻辑回路保证各操作指令按顺序执行,降低故障发生率,避免了误操作造成的事故,提高可靠性。15、★设置紧急制动按钮,可使垃圾压填作业装置在任何状态或任何位置停止,保障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16、作业控制盒分别安装在驾驶室内和车尾,使用操作方便。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 中标设备质量标准和包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1.1 质量标准:中标方应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2 包装:设备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1.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投设备的供货,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1.4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1.5 中标设备的安装调试:1.5.1 中标方负责合同项下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1.5.2 中标方安装时必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1.6 设备的验收:1.6.1 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时请带齐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收货单、安装单各一份。1.6.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招标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招标人/用户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6.3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6.4 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65%,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合同总价的5%。3、 售后服务要求:3.1 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一年(技术规格要求中另行要求的除外)。3.2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3.3 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造成的各种故障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3.4 质保期内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如发生故障及时解决。3.5 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3.6 免费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免费/有偿)维修保养服务。3.7 按用户要求按时免费送货上门,送货前事先通知采购人,并提供免费卸货服务和包车辆上牌。3.8 保证所供车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造/采购,如出现质量等方面的问题,投标人须无条件给予退换。3.9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站点(须提供服务点名称、地点、营业执照、合作协议、联系人,联系电话),能提供有效的长期服务。3.10设备安装、操作培训要求:(1) 免费现场安装、调试,免费培训。(2) 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以保证操作人员能熟练撑握车辆的运作。(3) 对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修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4、 其他要求:4.1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必须将每一台(套)设备的整套技术资料(中英文)包括操作手册(中文使用说明一式两份)、简易操作流程、维修保养手册,基本原理图或有关电路图、安装手册/产品合格证等交给用户方。4.2为配合本项目进度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投标人应列明需用户配合的工作内容(包括货物存放、保管、工程配合、调试、验收等)和具体要求。4.3投标人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包括保险费(包交强险)、安装配件、安装组件、吊装、配送、相关法律规定的必须的检验、验收、税金等,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监管部门”是指: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5合格的投标人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386号)文规定,按中标金额计算:货物招标100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1000000.05%100000以上0.01%说明:(1) 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某货物类项目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计算中标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合计收费=(1.5 4.4 4)万元=9.9万元(2)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帐或现金的形式支付。开户名称: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银行账号:7276 5822 7137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5.1.1 投标邀请函5.1.2 采购项目内容5.1.3 投标人须知5.1.4 合同书格式5.1.5 投标文件格式 5.1.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5.3 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用户需求书的标准。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 投标的语言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 投标文件编制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11.3 《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1.3.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11.3.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11.3.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11.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备选方案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联合体投标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4.1.1 投标函;14.1.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4.1.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14.1.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及资格证明文件。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5.2 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5.3 通过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5.4 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5.5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证金金额:¥7,000.00(人民币柒仟元整);(2)开户名称: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7276 5822 7137(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划帐或现金形式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2月14日下午17时00分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16.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以合同送达到招标代理机构为准)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投标的截止期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4年2月20日10时00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明示处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的正本每一页均由报价人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8.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各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 开标、评标定标21.开标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共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1名、专家人数4名(依法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3.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备注:报价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报价的,应作为一个报价人计算,以符合报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报价人。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投标的评价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授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最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以此类推。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27.1 在合同签订前,招标采购单位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或供货范围有缺漏、实际应标产品或服务存在重大偏差、或投标材料存在欺诈行为时、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将有理由取消中标人资格,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并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六、 质疑28.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9.合同的订立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合同的履行30.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 八、 适用法律31.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2.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通过初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价格进行评审、比较,并量化打分,最后根据各项得分之和(其中技术、商务评分占70分,价格评分占30分)计算出通过初审投标人的综合评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投标人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排名最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33. 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1.资格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二)比较与评价1.技术、商务评价(70分):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对照采购需求各项商务技术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评价打分内容详见商务技术评分表);所有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价得分。2.价格评估:价格评估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评估得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估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价格评估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3.综合比较与评价:将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价得分和价格评估得分相加,计算得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价得分。(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投标人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排名最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附表1:初步审查表初步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C1投标人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3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6技术规格无偏离“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7商务内容无严重偏离“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8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且无超出财政预算9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内容和条款结论注: 1、评委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为不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技术、商务、价格评审。附表2:技术商务评分表技术评分表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技术设备技术响应10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产品配置、搭配、运行等情况,由评委会根据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产品技术参数、技术指标等对比评分。对比优异:8-10分;对比良好4-7分;对比一般:0-3分。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合格性、质量情况、品牌知名度以及适用情况5所投产品型号符合《汽车节能认证规则》要求,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之内的,得5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5对比所投产品获得的国家级技术专利的情况进行评比;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1分。3所投产品制造商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等)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3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中国环卫机械市场品牌影响力”,得3分。5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级颁发的“创新型企业”证书,得5分。5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科学进步奖,得5分。3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证书”和省级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所投产品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5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国家做出贡献的,有相关部门授予的各种奖励证书,得5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4所投产品制造商进入中国制造业500强,得4分。财务状况3根据投标人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由评委会对投标人的①销售收入、②纳税额、③净利润、④资产负债率等内容进行评审打分,优异3分;对比良好2分;对比一般1分。(以会计事务所或同等机构提供的财务报告报表为准);信誉3根据投标人获得质量体系认证、参与公益活动、荣誉情况等;对比优异:3分;对比良好:2分;对比一般:1分。业绩4根据投标人近两年以来完成同类相似项目业绩情况对比优得3-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服务5根据投标人售后/后续服务(制造商的技术支持、保修承诺、维护服务、培训计划等情况)对比评分,对比优异:4-5分;对比良好:2-3;对比一般:0-1分。3根据投标人的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经验、专业、学历及职称等情况对比评分,对比优异:3分;对比良好:2分;对比一般:1分。商务响应2根据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商务内容及合同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和比较,对比所有投标人,优得 2分;良得 1分;一般得 0分。合计70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