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川街道三六村安乐园棺木池绿化工程[SZ20211001753]的招标公告
济川街道三六村安乐园棺木池绿化工程[SZ20211001753]的招标公告
济川街道三六村安乐园棺木池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人民政府济川街道办事处的济川街道三六村安乐园棺木池绿化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街道财政,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济川街道三六村。
(2)工程规模:栽植红叶石楠3600m2、栽植龙柏3600m2、栽植红叶石楠球约210株、栽植含笑约210株、整理绿化用地约7620m2、外购良土回填约1200m3。
(3)预算参考价:55万元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价的60%,余款第二年年底成活率达到95%一次性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或者[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职称证书显示专业不明确,则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评审表”证明其专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④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1年5月-2021年10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1.近 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2.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办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2021 年10月21日上午 8:30起至2021 年10月25日下午 17:30((节假日除外),至泰兴市大庆东路49号(老四建3楼)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都须加盖法人章);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都须加盖法人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附件一。
8、本工程采用 最低价中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人民政府济川街道办事处
地址: 泰兴市济川街道
联系人: 张虎
电话:150*****219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大庆东路49号(老四建3楼)
联系人: 凌玲
电话: 159*****028
10、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 2021年10月21日至 2021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职务: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一)电话:
受委托人(二):职务: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二)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权限:提出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附:投标事务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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