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业务用房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业务用房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德昱招字[2013]第181号[/alig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业务用房项目消防工程,经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发改投[2010]587、[2012]337、[2013]646号文件批复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30364.64㎡
2.2建设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河东区
2.3计划工期:2014年3月5日—2014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消防工程
2.5本项目总投资:47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区外企业须取得兴安盟住建局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方可报名;
3.3本项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 1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项目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建造师,)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资格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考核资格证B类证书原件、安全员安全考核资格证C类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近两年企业和注册建造师业绩证明资料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两份,到兴安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4.2购买招标文件一律以现金付款,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2月 25日15 时00分,地点为兴安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及其它
招标人:乌兰浩特市公安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电 话:133*****999
联系人:张志鹏
招标代理:内蒙古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4号
邮 编:1374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赵 波
兴安盟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4号
邮政编码:137400
电 话:****-*******
联系人:邱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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