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后勤保障服务经营承包招标公告

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后勤保障服务经营承包招标公告

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后勤保障服务经营承包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后勤保障服务经营承包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4-NH004

二、项目概况: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后勤保障服务经营承包采购项目(详见招标需求)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4年 1月 17 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副本;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标书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188*****886,传真:****-********),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 月 21 日14:30

七、投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八、开标时间:2014年 1 月 21 日 14:30

九、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十、其他事项:

(一)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

(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元。

1) 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1 月 17 日16:30时前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2) 帐户名称: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3)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北斗支行;

5、银行帐号: ****************1 。

6、开标时须提供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五)、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七)、其他要求:执行宁资交管办〔2013〕2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采购单位:宁波市生物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联系人:章恩银 联系电话:188*****886 传真:****-********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1号3楼 邮编:315600

询价采购文件招标编号:CBNB2014-NH004采购项目名称: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后勤保障服务经营承包采购项目宁波市生物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二○一四年一月 第一部分:询价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后勤保障服务经营承包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CBNB2014-NH004二、项目概况: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后勤保障服务经营承包采购项目(详见招标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4年 1月17 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副本;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标书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188*****886,传真:****-********),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月21 日14:30 七、投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八、开标时间:2014年 1月 21日14:30 九、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十、其他事项:(一)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二)本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 (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元。1) 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1月 17 日16:30时前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2)帐户名称: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3)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北斗支行;5、银行帐号: ****************1 。 6、开标时须提供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五)、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六)、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特此公告(七)、其他要求:执行宁资交管办〔2013〕2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采购单位:宁波市生物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联系人:章恩银联系电话:188*****886 传真:****-********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1号3楼邮编:315600第二部分:询价采购须知1、说明1.1适用范围本询价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1.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3询价采购的费用3.1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300元的资料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费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3中标人与业主签订经济合同后,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本招标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价1.8%的中标服务费。1.4本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有关中小企业的含义及划型的标准参照财库[2011]181号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询价采购文件2.1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1) 询价采购公告(2) 询价采购须知(3) 用户需求(采购货物清单)(4) 合同文本(5) 附件2.2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询价采购文件有疑问,应在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进行处理回复,如需统一澄清或修改应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要求回执确认,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采购文件截止时间,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2.3询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招标人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该补充通知作为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考虑到补充文件通知的影响,招标人可以决定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通知所有投标人。3、询价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编写(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2) 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 投标报价应按报价范围内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A、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B、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都必须密封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3.2投标文件的组成(1) 开标一览表(附件四)(2) 投标函(附件一)(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二)(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5) 投标货物技术要求响应表(附件五)(6)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六)(6) 资格证明文件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8) 有关售后服务等满足用户要求的以外其它承诺3.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在本次询价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内容,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询价规定的修改截止时间后,不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内容。(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撤回投标文件。3.4无效的投标(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保证金的;(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的递交时间、格式及相关要求进行采购文件递交的;(3)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响应条款作出正确响应的;(4)打★指标出现负偏离的;(5)明显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规格和标准的;(6)采购响应文件未依法签字和加盖公章的;(7)采购响应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8)采购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10)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1)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恶意抬高报价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5询价过程及评审一、询价过程(1) 招标人将在询价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价投标。(2) 招标人组织和主持询价报价,并办理投标人签到等相关手续。(3) 询价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二、询价评审办法(1) 本次货物采购采用通过技术评审以后,在有效报价中以最低价者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的办法评标。本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中标价时,则用摇号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单位。(2) 询价小组将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等要求的货物经评定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3) 招标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将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政府采购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若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宁海县财政局采购办投诉。投诉电话****-********。(4)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发采购成交通知书,并向未成交供应商办理退回保证金等相关手续。(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办、交管办、代理机构各执一份。3.6其他事项(1) 开标时投标单位派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随带身份证原件签到参加开标仪式;(2)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各自装订成册。包封应密封完好,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 “开标时启封”字样。(3) 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加盖公章,于 2014年 1 月 21 日14: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投标地点签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拒绝接收;(4) 投标保证金:(一)人民币贰仟元整;(二)2014年 1 月 17日16:30时前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5) 数量增减和服务内容变更范围: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执行。(6) 中标后,成交供应商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7) 成交供应商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否则采购人将拒绝付款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8)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生产及货到业主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合格后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业主不再另行承担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采购货物清单)一、招标项目概况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临时中试基地位于桥头胡街道陆家村,后勤保障服务包括食堂、招待所经营,门卫及安保工作,综合楼公共区域及室外场地的日常保洁工作、蒸汽锅炉和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及保养等。综合楼为一幢四层的房屋,面积约2000平方米,室外场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设有门卫室一个。食堂位于综合楼一楼,面积约200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约80平方米,需可同时容纳50人就餐。食堂内设有包厢一个,面积约20平方米。招待所共有17个房间,其中13个位于综合楼四楼,4个位于2#厂房二楼内。综合楼四楼西区的7间房间为精装修带独立卫生间,卫生设施及橱柜齐全,其中6间配有电热水器,3间配有空调。其余10间房间已做简单装修,除配有1台空调外无其它内部设施,由中标人添置。综合楼四楼西区的公共洗衣间中标人须配置洗衣台供住宿人员使用。招标人提供一台蒸汽锅炉和一套污水处理设备供临时中试基地使用,蒸汽锅炉和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及保养由中标人负责,蒸汽锅炉的操作人员需具有锅炉特种作业上岗证。蒸汽锅炉和污水处理设备在日常使用中须确保安全和正常运行。本项目经营承包期暂定为2年,实际承包期限以招标人生产经营期限为准,承包价格在经营承包期内固定不变。二、招标项目内容和经营要求(一)食堂项目1、招标人提供现有的食堂场所,食堂的厨房、餐厅及包厢的设备、设施、餐具、座椅等由中标人添置,承包期满后,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归中标人所有,不可移动的设施中标人不可任意拆除,确需拆除的须经发包人同意。2、中标人的食堂布置方案须与招标人共同商量确定。在布置厨房设备、设施时,不可对房屋结构造成破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3、食堂配置早、中、晚三餐,每人每日三餐费用合计不得高于25元。早餐需做到营养搭配合理,每餐最少提供5个以上品种供就餐人员自由选择,中、晚餐需保证二荤四素供就餐人自由选择,并提供免费汤水。4、中标人在经营中必须遵守基地的管理要求,应根据基地工作需要,满足基地员工用餐需求,按照基地规定的时间内经营,不得提前或延长经营时间。 5、按食堂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做好卫生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6、从业人员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从业条件,按规定办理有关证件(如健康证、暂住证等)。(二)招待所项目1、招待所共有17间房间,要求设置单人间不少于三间,双人间不少于三间。2、收费标准:单人间不得高于100元/间/天,双人间不得高于60元/天/人;包月:单人间不得高于2000元/月,双人间不得高于1200元/月/人。3、招待所经营配置标准:席梦思床、桌、椅、彩色电视机、热水器、空调、遮光窗帘等配套齐全,网络通畅、照明充足。公共卫生间需配置电热水器,淋浴设施,24小时热水。所有房间提供茶杯、拖鞋及一次性洗浴用品。4、招待所入住管理:入住人员需持身份证,到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交纳押金,手续完备后方可入住(原则上严禁男女混搭住宿,只有持合法证明的夫妻才能同房住宿)。 5、招待所严格实行卧具一客一换的管理,住宿时间超过三天的,根据住宿人员的要求及时更换。6、招待所管理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定时对客房进行清理打扫,做到室内设施摆放有序,床单、被套干净、整洁,并定期消毒。(三)门卫及安保项目 1、本项目须设置专职门卫值班人员。保安年龄在55周岁以下,工作时要穿工作服。2、门卫值班人员每日须巡逻,最大限度地保障基地内工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3、门卫值班人员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允许与他人争吵,更不允许与他人辱骂斗殴。4、门卫值班人员应监督、管理出入的相关人员,与基地无关人员等不得入内。 (四)综合楼及室外场地保洁1、保洁范围包括综合楼的楼道、公共区域走廊、大厅、会议室、公共卫生间、楼梯、综合楼及门卫入口顶面钢雨棚、室外场地及大门外侧围墙等。 2、综合楼及门卫入口顶面钢雨棚在中标人进场后需彻底清洁,围墙外侧小广告等需彻底清除,并在承包期间保持整洁。3、保洁人员对保洁范围每天上午、下午须各打扫一次。4、卫生要求: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墙面无蜘蛛、蟑螂;墙角无灰挂,墙壁无残痕、无污染等;地面无尘土、沙粒、纸屑、烟头,无污水、泥浆、痰迹等杂物;卫生间便池无污垢、尿锈、无异味,水嘴、水阀不跑、冒、漏、滴;洗手台无污垢、水锈、无异味,台上台下无积水,水嘴、水阀不跑、冒、漏、滴,镜面光洁。5、室外场地绿化带正常每隔两天浇水一次,每季度修剪花枝一次,绿化区域卫生清理每星期一次(杂草、垃圾)。(五)蒸汽锅炉和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及保养1、招标人提供一台蒸汽锅炉和一套污水处理设备供临时中试基地使用,蒸汽锅炉和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及保养由中标人负责,蒸汽锅炉的操作人员需具有锅炉特种作业上岗证,污水处理设备出水水质定期检测由中标单位与设备单位共同协商处理。2、蒸汽锅炉和污水处理设备在日常使用中须确保安全和正常运行,如因中标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概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所有赔偿及损失。(六)其他要求1、中标人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中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应自觉按工商、税务、公安、卫生、质检、计生等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手续和缴纳费用,《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由中标人办理。中标人完全承担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食物中毒、工伤、财产设备损失等最终赔偿及一切法律责任。 2、中标人为治安、消防、计生、卫生、设备使用及维护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自觉根据相关要求做好工作。3、其他相关费用:水费由创新中心临时中试基地统一支付,食堂和住宿的电费由中标单位自理。 4、本项目服务对象仅局限于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内部项目企业和员工,不得对外营业。5、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如有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6、凡中标人有违约行为或给招标人造成声誉、人员、财产等损害,中标人应赔偿损失,招标人视其情节轻重扣除相应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款项里扣除。7、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发包人有权扣除合同款项。(1)中标人在承包期限内单方面放弃经营的。(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视情节的轻重每次扣除其风险保证金200—1000元,直至取消其承包资格。(3)经查实转包他人的,由招标人收回经营权。8、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1个月内完成内部设备、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备,以及食堂和招待所的正常营业。同时,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保洁人员、门卫值班人员的正常上岗。9、付款方式:食堂运行、招待所完成主楼的七间物品添置以及运营,门卫和保洁工人到位经业主根据合同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当年的30%,然后每半年(时间以签订合同开始)支付年总价的50%。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供应单位):为了给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临时中试基地提供完善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后勤保障服务,使创新中心正常运营,宁波生物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决定将创新中心临时中试基地后勤保障服务实行对外经营承包。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包甲方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临时中试基地后勤保障服务的相关事宜,制定以下合同。一、项目概况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临时中试基地位于桥头胡街道陆家村,后勤保障服务包括食堂、招待所经营,门卫及安保工作,综合楼公共区域及室外场地的日常保洁工作、蒸汽锅炉和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及保养等。综合楼为一幢四层的房屋,面积约2000平方米,室外场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设有门卫室。食堂位于综合楼一楼,面积约200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约80平方米,且可同时容纳50人就餐。食堂内设有包厢一个,面积约20平方米。招待所共有17个房间,其中13个位于综合楼四楼,4个位于2#厂房二楼内。综合楼四楼西区的7间房间为精装修,带独立卫生间,卫生设施及橱柜齐全,西区7间中的6间配有电热水器,3间配有空调。除西区7间外,其余的10间房间已做简单装修,除配有1台空调外无其它内部设施,由乙方添置。综合楼四楼西区的公共洗衣间由乙方配置洗衣台,供住宿人员免费使用。甲方提供一台蒸汽锅炉和一套污水处理设备供临时中试基地入驻的项目使用。蒸汽锅炉和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运营使用、维护、保养和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配备具有锅炉特种作业上岗证的工作人员,确保蒸汽锅炉和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营符合基地内的项目正常使用。二、承包内容及服务标准(一)食堂项目1、甲方提供现有的食堂场所,食堂的厨房、餐厅及包厢的设备、设施、餐具、桌椅等由乙方添置,承包期满后,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不可移动的设施乙方不可任意拆除,确需拆除的须经甲方同意。2、乙方的食堂布置方案须与甲方共同商量确定。在布置厨房设备、设施时,不可对房屋结构造成破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3、食堂配置早、中、晚三餐,每人每日三餐费用合计不得高于25元。早餐需做到合理营养搭配,每餐最少提供5个以上品种供就餐人员自由选择,中、晚餐需保证两荤四素,供就餐人自由选择,并提供免费汤水。4、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基地的管理要求,应根据基地工作需要,满足基地员工用餐需求,按照基地规定的时间内经营,不得提前或延长经营时间。 5、按食堂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做好卫生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6、从业人员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从业条件,按规定办理有关证件(如健康证、暂住证等)。(二)招待所项目1、招待所共有17间房间,要求在综合楼四楼西区的7间精装修房间内设置单人间不少于三间,双人间不少于三间。2、收费标准:单人间不得高于100元/间/天,双人间不得高于60元/天/人;包月:单人间不得高于2000元/月,双人间不得高于1200元/月/人。3、招待所经营配置标准:席梦思床、桌、椅、彩色电视机、热水器、空调、遮光窗帘,基本设施配套齐全,网络通畅,照明充足。公共卫生间需配置电热水器,淋浴设施,24小时热水。所有房间提供茶杯、拖鞋及一次性洗浴用品。4、招待所入住管理:入住人员需持身份证,到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交纳押金,手续完备后方可入住(原则上严禁男女混搭住宿,只有持合法证明的夫妻才能同房住宿)。 5、招待所严格实行卧具一客一换的管理,住宿时间超过三天的,根据住宿人员的要求及时更换。6、招待所管理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定时对客房进行清理打扫,做到室内设施摆放有序,床单、被套干净、整洁,并定期消毒。(三)门卫及安保项目 1、本项目须设置专职门卫值班人员。保安年龄在55周岁以下,工作时要穿工作服。 2、门卫值班人员每日须巡逻,最大限度地保障基地内工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3、门卫值班人员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允许与他人争吵,更不允许与他人辱骂斗殴。4、门卫值班人员应监督、管理出入的相关人员,与基地无关人员等不得入内。 (四)综合楼及室外场地保洁1、保洁范围包括综合楼的楼道、公共区域走廊、大厅、会议室、公共卫生间、楼梯、综合楼及门卫入口顶面玻璃钢雨棚、室外场地及大门外侧围墙等。 2、综合楼及门卫入口顶面玻璃钢雨棚在乙方进场后需彻底清洁,围墙外侧小广告等需彻底清除,并在承包期间保持整洁。3、保洁人员对保洁范围每天上午、下午须各打扫一次。4、卫生要求: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墙面无蜘蛛、蟑螂;墙角无灰挂,墙壁无残痕、无污染等;地面无尘土、沙粒、纸屑、烟头,无污水、泥浆、痰迹等杂物;卫生间便池无污垢、尿锈、无异味,水嘴、水阀不跑、冒、漏、滴;洗手台无污垢、水锈、无异味,台上台下无积水,水嘴、水阀不跑、冒、漏、滴,镜面光洁。5、室外场地绿化带正常每隔两天浇水一次,每季度修剪花枝一次,绿化区域卫生清理每星期一次(杂草、垃圾)。(五)水电等基础设施维护与维修乙方需聘请拥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电工对厂区内的电力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排除安全故障。同时乙方需为基地内的用水等基础设施提供日常维护与维修服务。(六)蒸汽锅炉和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运营管理与维护1、甲方提供一台蒸汽锅炉和一套污水处理设备供临时中试基地使用,蒸汽锅炉和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及保养由乙方负责,蒸汽锅炉的操作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污水处理设备出水水质定期检测由乙方与环保部门共同协商处理。2、蒸汽锅炉和污水处理设备在日常使用中须确保安全和正常运行,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赔偿及损失。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组织考核。(二)对检查、考核结果达不到服务要求、质量标准的服务项目有权扣除相应的承包费用。若乙方未履行服务协议,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未进行改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三)根据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内容和服务标准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并将各项目内容中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和检查评分标准贯彻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建立内部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机制,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四)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听取甲方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乙方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应自觉按工商、税务、卫生、质检等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手续和缴纳费用,《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由乙方办理。(六)乙方为消防、卫生、设备使用及维护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自觉根据相关要求做好工作。(七)本项目服务对象仅局限于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内部项目企业和员工,不得对外营业。(八)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1个月内完成内部设备、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备,以及食堂和招待所的正常营业。同时,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保洁人员、门卫值班人员的正常上岗。(九)稳定现行服务价格,不得随意涨价和乱收费,因市场调整等原因,乙方认为个别需要调整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项目,应事先书面报甲方审核,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十)如因乙方操作不当或维护不当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的后勤固定资产遭受损失,乙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完全承担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食物中毒、工伤、财产设备损失等最终赔偿及一切法律责任。(十一)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残、亡等事故,乙方承担乙方人员伤、残、亡人员的生活费、交通费、医疗费和治愈后的安置费,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因工死亡的一切费用和遗属安置。(十二)乙方负责为相关后勤人员办理有关上岗手续。四、承包补助价款和支付办法本项目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的招待所和食堂的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外,其余所有水电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并且在本项目经营承包期内由甲方补助乙方 元/年,食堂运行、招待所完成主楼的七间物品添置以及运营,门卫和保洁工人到位经业主根据合同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当年的30%,然后每半年(时间以签订合同开始)支付年总价的50%。五、承包合同期限本项目经营承包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限为2年。实际承包期限以甲方的中试基地生产经营期限为准,承包补助价款在经营承包期内固定不变。承包期满,乙方续包,承包补助价款同上不变。六、违约处理办法(一)乙方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如有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补助款余额不再支付。(三)承包补助款余额为乙方违反约定和出现事故的处罚、赔偿备用金。凡乙方有违约行为或给甲方造成声誉、人员、财产等损害,乙方应赔偿损失,甲方视其情节轻重扣除相应数额的承包补助款。(四)凡出现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承包补助款。1、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单方面放弃经营的。2、甲方有权对乙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视情节的轻重每次扣除其承包补助款200元—1000元,直至取消其承包资格。被取消承包资格的,承包补助款不再支付。3、经查实转包他人的,由甲方收回经营权,承包补助款不再支付。七、其他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协商意见,可申请法律裁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办、交管办、代理机构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同见证方: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见证日期:第五部分:附件投 标 文 件标书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函致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根据贵方政府采购编号为:的招标邀请。我单位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货物进行投标。为此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2、投标文件一式份;正本 份,副本 份;包装封面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如果在评定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们的投标保金可被贵方没收。9、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同志现在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全称:(盖章)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年月 日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附件四: 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年)小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附件五:投标分项报价表招标项目人员工资食堂招待所经营门卫及安保保洁人员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六:投标货物技术要求响应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技术性能、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技术性能、要求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附件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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