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教师用笔记本电脑第三次招标公告
教育局教师用笔记本电脑第三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滕州市教育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滕州市教育局教师用笔记本电脑采购
项目编号:TZZFCG—2013—113—2
采购内容:滕州市教育局教师用笔记本电脑采购,采购数量4150台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所采购设备的生产和供货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商;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投标人生产且必须为《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且不允许为进口产品;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月17日下午17时止
地点: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枣庄新城枣庄国际大厦五楼东区)
招标文件费:15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或由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及相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4年2月11日上午9时30分
地 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八、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孔德福 ****-*******
代理机构:梁 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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