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城关镇第一小学直饮机纯净水服务费项目
卢氏县城关镇第一小学直饮机纯净水服务费项目
河南省霆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城关镇第一小学委托,就卢氏县城关镇第一小学直饮机纯净水服务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谈判内容
1、采购人:卢氏县城关镇第一小学
2、项目名称:卢氏县城关镇第一小学直饮机纯净水服务费项目
3、项目编号:********
4、采购内容:卢氏县城关镇第一小学直饮机纯净水服务费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5、采购预算:¥152000.00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产品质保要求:符合国家规定。
6、服务周期:五年(每年付30400.00元);
7、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开始供货;
8、供货地点:卢氏县城关镇第一小学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发展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谈判响应人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之内容;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承诺书;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8、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谈判资格。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 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卢氏县农贸市场13号楼;
3、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4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进行资格评审。
五、谈判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电子化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农贸市场13号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及谈判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李彩福
电话:130*****099
地址:卢氏县迎宾路南段
采购人:卢氏县城关镇第一小学
联系人:范荷丽
电话:136*****640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北大街96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霆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琼
地址:卢氏县农贸市场1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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