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贵池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关于征集贵池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贵池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我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专业人才库建设工作,规范项目评审流程,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建设管理、信息化系统投资评估、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及信息安全、云计算、大数据开发和利用、系统集成、物联网、视联网、智能化、电子政务、软件设计和应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以及信息化发展规划、标准规范、法律法规、项目审计等方面工作的专家或专业人士。
池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维护祖国统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自愿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二)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熟悉信息化、大数据、智慧城市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且具有5年以上从事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及数据应用等工作经历。
(三)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并有时间积极参加我区信息化项目评审、技术咨询等工作,客观公正提出项目评审意见。年龄在55周岁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60周岁)。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纪律。遵守专业咨询活动的工作纪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应按通知要求认真审核被评审项目材料,准时参加项目评审活动。
(二)保密纪律。对专业咨询活动的工作过程保密,不得对外透漏相关文件及有关的技术经济秘密。
(三)廉洁纪律。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和任何与专业咨询活动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接触,不得收受专业咨询活动相关个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结论承担个人责任。
(四)回避纪律。本人或家属与评审活动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审核,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审查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贵池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于2021年11月21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贵池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三)贵池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对征集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公示专家人选、无异议后聘任等程序后,办理专家入库手续,颁发专家聘书。
(四)实行专业人才动态管理制,后期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人才聘期内履职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增补符合条件的人员。
(五)聘任期间项目评审费用参照贵池区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明浩,联系电话:****-*******,地址: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518室。
附件:贵池区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申报表
贵池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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