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医院秀山药房楼顶广告位招标要求(项目编号:2021-029-C)
丽水市人民医院秀山药房楼顶广告位招标要求(项目编号:2021-029-C)
丽水市人民医院
秀山药房楼顶广告位招标要求
(项目编号:2021-029-C)
一、招租项目:
秀山药房楼顶广告位
二、方位及尺寸: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15号丽水市人民医院大门右侧第五间店面(秀山丽水大药房)楼顶,招标尺寸30m*5m(L*W)
三、要求及须知:
1、广告位材料、安装、维护、安全、保养等问题都由中标人承担,如发生任何问题,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2、本次招标合同签订年限为2年;
3、施工钢结构须符合国标;
4、广告内容不可涉及违法内容;
5、中标人在合同期间若有供电方面需求,要求与医院运维科沟通确认。
6、竞标人必须具有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经营资质,十年以上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经验,无不良记录。
四、标书内容: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经办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5、经营项目说明书及联系方式;
6、报价单(以年为单位报价)。
备注:本项目公开招标,要求各家投标商一次性报价,不再进行二次议价
五、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10月25日11:00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邮政大楼8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14:00,邮政大楼8楼开评标室。
2,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未密封,未盖章或字迹无法辨认及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标。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我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投标者的报价、资信、供货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邮政大楼8楼(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方式:
1、陈肖羽189*****200——总务处
2、姚潇宇 189*****193——采购中心
丽水市人民医院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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