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衡阳县咸水村片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衡阳市]衡阳县咸水村片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衡阳县咸水村片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蒸发改【2021】4号,项目业主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整治立面,整理弱电线,下地铺设,通信设施统一走管,改造天然气设施,增设停车位,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位等。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内容为:屋顶防水隔热维修约18000平方米、及墙面渗水保温处理10500平方米、房屋公共部分维修加固等。道路提质改造1276米,院内油化23000平方米,改造供排水、排污管网24300米,垃圾收储设施14处,改造围墙2850米,改造化粪池83处,照明灯75盏,公交站1个,健身器材14套,停车场3处,停车位130个,充电桩7处,改造一期范围内的物业用房、绿化、消防、大门、安防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为:道路提质改造5832米,维修改造供电管线29730米,实施一户一表,对弱电线路统一走管,集中设置室外、楼道内光纤分配箱,加装智能水表440块,配建邮政快递设施,配建养老,托幼服务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4500万元,其中一期估算总投资3818.6万元,含建筑主体改造投资618.6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投资约3200万元;二期估算总投资10681.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一期概算总投资为:3475.3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858.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1.17万元,基本预备费157.97万元,价格预备费157.97万元。

项目总概算为:********.21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8元、设计费为262856.55元基本预备费为*******.24元价格预备费为*******.24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阳县咸水村片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西渡镇咸水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对衡阳县咸水村片12个老旧小区(共14个院子)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5000平方米,改造户数440户。

1.3工期要求:12个月(含设计、施工)

1.4 招标范围:衡阳县咸水村片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总承包。

1.5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1.6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1.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年 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R资格□职称;

3.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不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投标人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不得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3.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8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3.9其他要求:(1)本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单位投标必须由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使用CA锁在网上报名,并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提供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21年1021日至2021年1028日下午17:00时止。投标人从上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6.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大厅公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

9.其他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营造健康安全的交易环境,请各投标单位严格遵守衡阳市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http://ggzy.hengyang.gov.cn/),凡不遵守规定的投标人谢绝进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衡阳市衡阳县滨江西路8号

联 系 人:毛女士

电 话:159*****7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1303室

联 系 人:黄周为、贺女士

电 话:****-*******/186*****307

标签: 施工总承包 设施建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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