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艺术品石雕招标公告

第一中学艺术品石雕招标公告

受衡阳市第一中学的委托,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以湘财教指[2013]181号的要求,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衡阳市第一中学艺术品石雕政府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第一中学艺术品石雕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编号:HY2014-A003 委托代理编号:HNJK2013-075
三、采购项目预算:49万元
四、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1.招标内容:艺术品石雕。
2.本项目为一个包。
3.项目期限:交货施工及安装时间:总工期 120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必须开始进场施工。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年检合格并处于有效期;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其所在地检察部门2013年12月份出具的重大违法纪录查询证明为准);
5、产品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且必须保证原装正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
7、投标人需提供与中国书法协会会员与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及该会员对参加本项目的意愿书原件;
8、投标人需具有两块≥4m*3m*1.2m大小对称的黄蜡石原石,提供原石照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4年1月13日起至2014年1月17日每日9:30时~11:30时,14:30分~16:30分。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中山北路112号三楼)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其所在地检察部门2013年12月份出具的重大违法纪录查询证明为准)(原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注: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
九、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4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十、招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1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 时 间:2014年1月21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开 标地 点: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招标大厅(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30号)

采购单位主管部门:衡阳市教育局
联系人:谭文化
联系电话:188*****335

采购人:衡阳市第一中学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135*****4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玉荣
联系电话:0734—******* 传真:0734—*******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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