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 招标人名称:郴州市房产管理局
1.2 招标人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已由郴发改备[2013]T22
号文件批准,招标单位为郴州市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
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 项目地点: 郴州出口加工区白露塘镇雅市村。
3.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58357.96 平方米。
3.3 投资额度:总投资约 34515 万元。
3.4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5 招标代理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等的招标代理。
3.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 号
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 3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
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机构专职人员证书。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请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
2014 年 1 月 14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 在郴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进行报名,
并获取比选文件, 当投标人未网上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
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4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郴州市香雪西路 10-38 号)本次
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 投标人须派本单位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技术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专职人员证及职称证、项目组成员
专职人员证(有效期内)等原件参加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 17: 00 时前将保证金 10 万元整由公司基本帐户
转至以下帐户,以到帐为准。
户 名:郴州市建设工程投标履约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华融湘江银行郴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帐号:****************0
8.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房产管理局
地 址:郴州市七里大道
联 系 人: 欧尊舸
电 话: 189*****606
10、监管机构: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 郴州市七里大道 27 号
联系方式: ****-*******
监管机构意见: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规定
1
招标人
招标人:郴州市房产管理局
地 址:
联系人: 欧尊舸
电 话: 189*****606
2
项目名称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3
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5
招标范围
代理服务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监理等的招标代理
6
招标代理计划实施时间
2014 年 月-2014 年 月
7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证书。
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前需按照《关于启用新版建设工程交易诚
信库管理系统的通知》 (郴建发[2012]50 号)要求到郴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诚信入库登记
手续。网上报名时,投标人应按照本单位诚信入库登记的信
息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每一个项目应由不少于 3 名
的专职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 1 名,且有注册执业资格证)
组成项目组进行代理服务。
8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2014 年 1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9
投标人确认收到比选文
件澄清、修改及答疑的
时间
在收到相应文件后 24 小时内
10
投标人报名时间
2014 年 1 月 13 日~2014 年 1 月 14 日 17 时止
1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
时间)
2014 年 1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1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
开标地点)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郴州市香雪西路
10-38 号)
13
投标文件份数
五份(一正四副,相关文件及资料不退还)
14
投标有效期
60 天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6
15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基准价为在投标报价上、下限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
算术平均值。本项目中投标报价上限值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
规定标准下浮 50%确定,投标报价下限值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
件规定标准下浮 55%确定,投标报价高于上限值或低于下限值的,其
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请各投标人视各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优惠折扣
报价。
1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库评标专
家 4 人。
1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项目选定公告
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18
解释权
构成本比选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
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比选文件中有特别
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比选公告(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
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
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
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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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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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代理范围
1、招 标 人:郴州市房产管理局
2、项目名称: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3、建设地点:郴州出口加工区白露塘镇雅市村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58357.96 平方米
5、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6、投资额度:总投资约 34515 万元
7、代理服务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等的招标代理。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
人员证书。
3、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前需按照《关于启用新版建设工程交易诚信库管理系统的通知》(郴建
发[2012]50 号)要求到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诚信入库登记手续。网
上报名时,投标人应按照本单位诚信入库登记的信息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每一个项目应由
不少于 3 名的专职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 1 名,且有注册执业资格证)组成项目组进行代理服务
4、信誉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文件说明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比选文件及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
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投标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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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如对该比选文件有疑问,应在 2014 年 1 月 14 日 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
形式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答疑,都将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 24 小时
内注明“已收到该答疑文件”并加盖公章后传真到招标人,答疑文件视为该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各投标单位将本单位的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发至邮箱: @qq.com.
比选文件发出后,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 招标人可对比选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补充和修改内容都将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 24 小时内注明“已收到该补充或修改
文件”并加盖公章后传真到招标人,补充和修改文件视为该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使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补充、修改通知中进行明确。
四、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招标申请事项。
2.依法代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负责与政府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协调。
3.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4.协助招标人对投标申请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5.招标相关文件报送招标人审核后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组织标前会议,负责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与补充。
8.组织开标。
9.组织专家评审,编制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并将评审报告报送招标人,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10.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
11.负责办理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报批手续。
12.完成招标人交办的与招标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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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比选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 号文件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评分细则见附件 1-4)。评标委员会
推荐排名前 3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若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较低的优先;若投标人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则采
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候选人);具体代理任务将在招标代理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一、开标、评标及合同授予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授权
委托人须参加开标会议,不参加开标会议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持以下证书原件或资料原件参加验证: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
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资质、中央投资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专职人员证、3 名(含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组成员专职人员证;
验证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到场。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 宣布开标顺序。
6. 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
7.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1、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是否齐全、有无计算上的错误。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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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一数值的表达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达为准。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被
拒绝。
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
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4、在详细评审前,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
5、实质上没有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按附件 1-4 确定的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其中招标代理方案评分表中第 5 项各投标
人均按得 3 分满分计算。
4)、合同授予
1.《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5)、说明
1.本比选文件如有与湘建建[2013]18 号文件及相关法规相冲突之处, 以湘建建[2013]18 号文件
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为准。
2.本比选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本次招标过程中开标费用及评标费用由中标单位据实支付。
4. 当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两家时依法重新招标。
6)、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其投标文件作废:
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
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
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投标有效期不足。
5、验证不合格的。
6、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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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现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8、出现投标文件前后矛盾。
9、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视为废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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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投标人实力与资信评分表
序
号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
得分
1
获奖
情况
(10
分)
上一年度在招标代理工作中获得省级先进工作单位或近三年
度获得省级先进单位累计达到二次
10
近三年度获得省级先进单位一次,或上一年度获得市级先进
单位,或近三年内获得市级先进单位达两次的
7
近三年内获得市级先进单位一次的
4
2
人员
情况
(10
分)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 30 名以上, 其中注册执业资格 15
人以上(注册造价师 8 人以上) ;乙级招标代理及机构专职人
员 17 名以上,其中注册执业资格 8 人以上(注册造价师 5 名
以上)
10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 26 名以上, 其中注册执业资格 13
人以上(注册造价师 7 人以上) ;乙级招标代理及机构专职人
员 15 名以上,其中注册执业资格 7 人以上(注册造价师 4 名
以上)
8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 20 名以上, 其中注册执业资格 10
人以上(注册造价师 5 人以上) ;乙级招标代理及机构专职人
员 12 名以上,其中注册执业资格 6 人以上(注册造价师 3 名
以上)
6
3
市场
行为
(10 分)
投标人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7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 3 分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 2 分
拟任专职人员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3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 1 分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 0.5 分
4
合 计
注:1.省级先进单位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招标代理
工作先进单位为准,市级先进单位以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建设工程招投
标监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工作先进单位为准。
2.专职人员所在单位以专职人员证注册单位为准。
3.取得《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视同取得注册执业资格,同一人获多个注册执业资格不
重复计算。
4.省内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为准。 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
为 6 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
应前两期文件为准) ,拟任专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 24 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
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八期文件为准) 。
5.外省驻湘分支机构以总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并按总公司的获奖、人员、业绩等进行评分。
不良行为记录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执行。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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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得分
1
代理业绩
(25 分)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近三年度累计代理工
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在 24 个亿以上,且
近两年年度代理单个项目投资额在 1 亿
以上项目达到 5 个;乙级近三年累计代
理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在 12 个亿以
上;
25 分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近三年度累计代理工
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在 22 个亿以上,且
近两年年度代理单个项目投资额在 1 亿
以上项目达到 3 个;乙级近三年累计代
理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在 11 个亿以
上;
23 分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近三年度累计代理工
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在 20 个亿以上,且
近两年年度代理单个项目投资额在 1 亿
以上项目达到 2 个;乙级近三年累计代
理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在 10 个亿以
上;
21 分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近三年度累计代理工
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在 18 个亿以上,且
近两年年度代理单个项目投资额在 1 亿
以上项目达到 1 个;乙级近三年累计代
理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在 9 个亿以上;
19 分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近三年度累计代理工
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在 16 个亿以上;乙
级近三年累计代理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金
额在 8 个亿以上;
17 分
注: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注明的中标金额为准。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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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3
招标代理方案评分表
序
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得分
1
招标方案
(12 分)
内容完整,科学,可靠,编制水
平高
11~12
内容较完整,编制水平一般
9~10
内容欠完整或方案欠科学
6~8
2
拟任专职人员
(7 分)
综合条件高, 各专业人员配备合
理
7
综合条件较高, 各专业人员配备
基本合理
5~6
综合条件一般, 各专业人员配备
欠合理
3~4
3
工作流程
(4 分)
全面、规范、合理、满足要求
4
合理、满足要求
3
基本满足要求
2
4
保证措施
(4 分)
针对性强、保证措施得力
4
措施一般
3
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2
5
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答辩
(3 分)
陈述合理, 回答评委问题专业科
学
3
3
陈述与答辩一般
2
陈述表达不清, 回答评委问题欠
专业
1
6
合 计
注:1.招标方案包括招标项目标段的划分,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的选
取、进度计划及合理化建议等;
2.拟任专职人员综合条件包括职称、注册执业资格、招标经验及个人荣誉等。
3. 第 5 项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答辩各投标人均按 3 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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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4
投标报价评分表
序号
项 目
评分标准
备 注
1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0< ×100%
基准价
从 0 开始每升 1%
减
2
分 , 即
100-2*100X
1、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
0 分;
2、 X 为最终投标价升、 降率
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
基准价
2
投标报价=基准价
100 分
3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0
基准价
从 0 开始每降 1%
减
2
分 , 即
100-2*100X
说明:
投标报价基准价为在投标报价上、下限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本项目中
投标报价上限值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 50%确定,投标报价下限值按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 55%确定,投标报价高于上限值或低于下限值的,其投标报价
作废标处理
备注:通过以上评分表计算出的投标报价得分是以 100 分为总分计算所得,该得分乘以 0.15
的系数为最后的投标报价得分。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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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投标单位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应按下列格式顺序编写:
1. 投标函(按附件 5 格式)
2. 投标保证书(按附件 6 格式)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附件 7 格式)
5. 投标人基本情况
6. 投标人资格等级证书(必备条件)
7. 实力与资信证明文件
(1)获奖证书及客户评价意见。
(2)工商行政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专职人员和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一览表(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投标(开标之日)前两个季度内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
(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件(专职人员证)和经验证明材料及投标(开标之日)前两个季
度内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的文件为准(附公示
文件)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出具加盖公章的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6)拟任本项目专职人员一览表(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开标之日)前两个季度内不良
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的文件为准(附公示文件)无
不良行为记录的出具加盖公章的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8. 近三年工程建设类招标代理业绩(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注明的中标金额为准)。
9. 招标代理方案。
10.投标报价(根据附件 4 的要求,按附件 8 的格式报价)。
11.其他
(1)以上资料如有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书写工具书写,字迹工整,任何一页不得涂改、插字、删
字。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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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文件共五份(一正四副)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同一数字的表达不
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即正、副本)装入同一个密封袋中递交,并在密封袋上加盖投标
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投标文件的封皮内容如下:
收 件 招标人:郴州市房产管理局
名 项目名称: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投标人:
在 2014 年 1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密封袋不得有任何修饰、破损及其他痕迹。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招标人将不承
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6)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比选公告和比选文件
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本次投标文件资料均不退还。
(7)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人员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的文件
为准(附公示文件)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出具加盖公章的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19
附件 5
投标函
致: 郴州市房产管理局(招标人)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
活动。 我方已充分理解贵方本工程项目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 包括补充、
修改、澄清、答疑文件(如果有),我方接受比选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报价的优惠折扣签订合同,不因其他任何情况而改
变折扣比率。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按贵方的委托要求优质高效
地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我方同意在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起 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的承诺,且在此期
限内具有约束力。
本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均有约束力。
在签订合同前,贵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函及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20
附件 6
承 诺
函
致:郴州市房产管理局(招标人):
1、若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完全遵照贵方的比选公告、比选文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
积极配合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保证不转让、转
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业务。
2、在正式合同订立之前,本投标书同贵方中标通知书、以及其他文件和附件成为
约束双方的合同。
3、我们对出具的业绩表、人员一览表以及反映投标人实力及信誉的各种证明材料
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行为,无条件同意贵方取消我们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
4、同意从定标日起至我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本
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我方承诺,若中标,本投标书中人员安排不做更换。
投标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章)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21
附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地址)的 (单位
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并将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 (招标项
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事宜,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本项目投标及合同中所签
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申明。
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注:1.无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视为无效授权。
2.法定代表人授权请多准备一份,开标现场将验本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22
附件 8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1、收费计算标准:
2、收费下浮率:
3、备注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郴州东城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文件
23
招标代理方案
1、招标方案包括招标项目标段的划分,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资格审查办法、评标
办法的选取、进度计划及合理化建议等;
2、拟任专职人员综合条件包括职称、注册执业资格、招标经验及个人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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